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发达地区先进改革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4篇,供大家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篇1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发达地区先进改革措施,结合自身工作业务,在此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从以高质量监督执纪,为泗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角度作学习心得交流。
一、要找准定位,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各级党委政府破解复杂疑难问题的思想指引,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服务泗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破除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有力激发泗县市场主体的蕴藏活力。二是要履职尽责,践行“两个维护”。高质量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扎实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要重在务实,担当作为
围绕泗县营商环境六问,要深度剖析,深入查摆自身是否存在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重在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到企业一线开展工作调研,查实情、解难题。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了解分析,积极帮助企业疏理化解难题。并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和解决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二是要勇于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在以监督执纪优化县域营商环境,面对复杂情况和疑难问题时,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不仅要有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要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坚定理想信念。
三、要拓宽渠道,精准发力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和政策、市场等“软环境”,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决策,对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对泗县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至关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如何快速受理并有力处理处置。一是要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基础上,通过明察暗访,统筹运用热线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设立监督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环境。二是要精准聚焦责任主体,综合运用约谈、教育、督查、考核、问责等多种方式,闭合责任链条,重点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实行动态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优化营商环境链条环节中落实不到位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三是要从严处置,对受理的执法、监管、审批、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对违约失信、违规执法、刁难勒卡、寻租设障、扰乱秩序、庸懒散拖、失职渎职,插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干扰招投标,特别是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等突出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置。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篇2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国家对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学习,感受颇深,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单谈谈以下几点理解和体会: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篇3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发达地区先进改革措施,结合自身工作业务,在此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从以高质量监督执纪,为泗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角度作学习心得交流。
一、要找准定位,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各级党委政府破解复杂疑难问题的思想指引,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服务泗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破除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有力激发泗县市场主体的蕴藏活力。二是要履职尽责,践行“两个维护”。高质量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扎实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要重在务实,担当作为
围绕泗县营商环境六问,要深度剖析,深入查摆自身是否存在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重在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到企业一线开展工作调研,查实情、解难题。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了解分析,积极帮助企业疏理化解难题。并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和解决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二是要勇于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在以监督执纪优化县域营商环境,面对复杂情况和疑难问题时,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不仅要有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要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坚定理想信念。
三、要拓宽渠道,精准发力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和政策、市场等“软环境”,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决策,对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对泗县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至关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如何快速受理并有力处理处置。一是要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基础上,通过明察暗访,统筹运用热线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设立监督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环境。二是要精准聚焦责任主体,综合运用约谈、教育、督查、考核、问责等多种方式,闭合责任链条,重点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实行动态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优化营商环境链条环节中落实不到位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三是要从严处置,对受理的执法、监管、审批、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对违约失信、违规执法、刁难勒卡、寻租设障、扰乱秩序、庸懒散拖、失职渎职,插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干扰招投标,特别是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等突出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置。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篇4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国家对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学习,感受颇深,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单谈谈以下几点理解和体会: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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