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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教组发〔2020〕,号)对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11 15:2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教组发〔2020〕,号)对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七星教组发〔2020〕,号)对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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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

 七星教组发〔2019〕3 号

  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 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有关内设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片区民生监督组,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制定了《毕节市七星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机关

 毕 节 市 七 星 关 区 监 察 委 员 会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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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机关(代章)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察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29 日

 (此件属于工作秘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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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七星关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中 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 利益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教组发〔2019〕7 号)、《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教组发〔2019〕19 号)、省委《贵州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黔教组发〔2019〕21 号)、市委《毕节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毕教组发〔2019〕10 号)及区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围绕全区扶贫民生领域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集中力量整治一批“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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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坚持齐抓共管。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协调、牵头责任单位调度指导、参与单位协作落实”的原则,建立专项整治“横向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各司其职。各牵头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结合行业主管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履其责,针对“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注重从基层、从群众中普遍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中检视自身或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对行业不正之风、管理乱象、管理盲区开展系统性整治。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深化“三转”,聚焦“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带下,抓实抓细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聚焦省委省政府及其省直相关部门支持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基础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统一战线帮扶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推进全区脱贫攻坚“五场革命”不力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 7 个方面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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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坚持步调一致。坚持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部署正在做的事步调一致,结合实际,与其他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行业系统内部督查结合起来,与督导检查考核结合起来,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充分用好已有成果和成功经验,在原有基础上持续用力、一抓到底。重点推动解决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已有政策规定,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巡视巡察、督导检查考核中已发现,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的问题。

 (五)坚持精准整改。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电视、广播及设立举报箱等多种有效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广泛收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采集、比对、监测、预警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坚持以发现问题、纠正整改为主,鼓励自查自纠,准确把握政策,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和以问责代替整改。

 (六)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既督促各行业系统主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着力解决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注重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整治成效。同时又督促各行业系统深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推进强化监管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填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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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短板、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二、整治项目及任务分解 (一)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解决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区公安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单位)

 2.围绕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解决贫困地区行政村无村卫生室、缺合格医生的问题,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就医困难。(牵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3.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 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着力解决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财政局)

 4.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零检查” “零监管”、饮水工程不见实效等问题,围绕建得好,管得好,长受益目标,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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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区财政局)

 5.坚决查处“组组通”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监管缺失、截留私分和贪污侵占等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6.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1+7”文件,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推进不平衡、“五个体系建设”任务推进不力等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教育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

 7.坚决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教育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8.对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协作有差距、攻坚打法不精准)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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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移民局等单位)

 (二)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9.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实施保障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教育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网信办等单位)

 10.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减轻中小学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财政局)

 11.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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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一刀切”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12.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重点解决儿童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嗜血细胞综合症等 5 种疾病的救治问题。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公安局、区民政局)

 13.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和“微腐败”问题 14.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财政局)

 15.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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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办、区委网信办)

 16.坚决纠正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一折通”“折出多行”“一户多折” 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代管和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骗取套取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分红等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教育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

 17.坚决查纠政务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办事效率低、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慢作为、不作为,造成群众往返跑路,引发信访投诉等问题;坚决查纠城区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作风粗暴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区直单位,区公安局)

 18.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能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依职能分别牵头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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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局)

 (四)聚焦统计造假问题 19.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审计局)

 (五)聚焦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单位部门支持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基础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重点解决推进落实支持试验区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产销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国家现代化农业产业园申建等农村产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局)

 21.重点解决推进落实支持试验区构建综合交通网络、水利设施建设、住房保障建设、电网设施建设、农村“百兆乡村”建设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供电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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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重点解决推进落实支持试验区教育优先发展、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扶贫、公益性文化事业、敬老院提级改造、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资助等加快发展民生事业中存在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与单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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