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报告四篇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报告四篇

时间:2022-05-17 12: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忌坐门等客。不跑不活,商品市场瞬息万变,商品交流讲究时效性,坐门难见客。只有跑动,才能得知市场信息,找准时机,方能盈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报告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报告4篇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报告篇1

最新整理关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57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64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XX年9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XX〕57号、〔20XX〕64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5名工作人员有3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XX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月22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报告篇2

附件1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

说明:1.此表由公职人员本人亲自填写。2.投资人姓名及与填表人关系指的是填表人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

本人签字: 单位领导签字:

附件2

公职人员合伙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

注:1.本表由合伙经商办企业人员本人填写;2.投资方式是指投资人以本人、配偶、子女名义投资入股;3.本表格一式三份,所在单位、所在企业和本人各一份。

本人签字: 单位领导签字:

附件3

公职人员承包租赁接受聘任兼职取酬自查登记表

注:1.本表由接受聘任、企业兼职任职人员本人填写;2.本表格一式四份(可自行复制),所在单位、兼职任职企业、原批准单位和兼职任职本人各一份。

本人签字: 单位领导签字:

附件4

承 诺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甘肃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精神,本人经过认真自查,向组织承诺:没有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没有与他人合资、合伙和参股分红、合伙合作等方式经商办企业;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没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没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并且保证今后也不会发生上述行为,也不会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报告篇3

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区纪委《 ___《XX市XX区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___》(攀仁纪办〔2020〕9 号)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在机关在编在岗人员中深入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把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职工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XX市仁和区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华人民 ___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全体工作人员的具体任务,为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保证。

区民宗局现有正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财政全额拨款人员)8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人,一般干部职工4人。根据局党组安排部署,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内容认真自查,如实填了写《XX市仁和区党员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XX市仁和区党员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领导干部还填写了《XX市仁和区领导干部个人信息登记表》,由本人签字确认报监察室。经个人自查和局纪检组织审核,7名干部职工(纪检组长彭福斌同志病重住院)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全体干部职工递交了个人承诺书,向区纪委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同时,设立了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也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通过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着力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使惩防体系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报告篇4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企业入股整治汇报2021

  防震减灾局自2017年6月20日-21日,对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有偿社局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任职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进行了逐个核查,没有发现违规人员。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动员

  接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党支部迅速召开专题局议,传达贯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清理整治工作各项部署,对如何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清理工作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在公告栏张贴了将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的公告,公布相关负责人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并以简报、公告、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

  在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下,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方前同志及办公室成员罗尔基木、刘红玉对照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对单位人员进行了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与群众反映对照,并将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局等方式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了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摸清了经商入股情况:县防震减灾局有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1名,需要登记人员6名,乡科级6名、一般干部2名均不存在违规经商入股行为。

  三、重点督查

  县纪委(监察局)局同县委组织部对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届时,将认真整理相关资料,查漏补缺,及时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督查组的督查核实。如果发现未处理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解决,保障清理自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总之,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研究,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坚实清理原则,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局议,发布开展清理工作的公告,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清理工作,确保了清理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坚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的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情况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推荐访问:经商 专项整治 违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