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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五篇】

时间:2022-05-22 11:35:03 来源:网友投稿

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些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5篇

第一篇: 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

作者:南京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机构:无

来源:城市开发

ISSN:1002-3062

年:2004

卷:000

期:011

页码:6-7

页数:2

中图分类:X9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企业体制;公司;机制创新;中低价商品房;推进;入市;纳税;建设任务;克服;面积比

摘要: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9月顺利完成了事转企的改制任务。一年多来,新公司着力解决了新老体制转型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克服了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阵痛和困难,实现了平稳过渡。公司在新体制下,全面实施”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体系,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列入市重点工程的一座桥梁和一条道路拓宽,以及首个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比去年增长36.55%,纳税也将超过亿元。

第二篇: 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调研报告

农村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加强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农村。当前既是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和问题相对较多的时期。农民增收难、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突出、农村社会治安维稳日趋复杂等问题,给农村社会治理带来许多新的挑战。我们在创新社会治理的特殊形势背景下,要以基层农村为重要载体,深入探索实践符合地方实际的社会治理新思路、新模式,为地区社会经济实现新跨越奠定强有力的基础。

一、镇农村社会治理现状

镇土地面积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户籍人口总数3万余,农村人口2万。是典型的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新城区。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了领导,以组织实施基层社会管理规范化建设年为载体,切实强化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基层防控工作体系,加强镇、村、组三级综治维稳机构建设,所辖镇村全部由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综治维稳办主任,配齐配强了专职工作人员。搭建镇村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将社会管理服务有关内容全部纳入其中,使人民群众能够得到一站式服务。建立维护稳定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社情民意收集与研判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建设,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二、农村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中不断探索新思路,也不断挖掘和总结出一些好的典型经验,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在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管理中仍然存在大量矛盾纠纷,农村道路建设、劳动就业、学前教育、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环境脏乱差治理等公共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群众需求,流动人口增多、失地农民增加导致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村级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农村社会管理主体缺位。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免除农业税等政策,极大地减少了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的面对面的接触机会,农村干部与群众联系越来越少,导致基层组织作用缺位。二是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淡漠。村民自治以来,村民的投工投劳、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参与公共服务、维护集体利益等公共意识越来越淡漠。三是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手段单一。村“两委”沿用老一套社会管理方式不管用,新的管理方式尚未建立,村民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认识不到位。四是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低。尽管近几年各级加大了财政支农力度,但直接用于农民和农村的乡村基础设施、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仍供给不足,致使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物质基础比较薄弱。农村文化活动、学前教育、医疗卫生、村庄道路建设、交通出行等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群众的需要。五是农村法治宣传实效差。农村法治宣传形式、手段单一,实效差,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在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和集体利益方面知之甚少,从而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动不动就上访。六是由于行政执法不到位导致农村资源管理混乱。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当前突出的是土地特别是宅基地管理混乱,有法不依、任意违法占地建房、买卖土地等现象突出,并由此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七是农村社会治理基础相对薄弱。虽然我们的农村综治维稳工作站都已经建立,但是相对于“1+3+N”农村社会治理新模式要求,普遍存在农村的其它社会组织发育迟缓,即使按照要求成立了一些社会组织,也都难以在短期内发挥其重要作用,农村社会管理重要力量比较薄弱。八是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社会治理的服务型乡镇政府尚未真正建立。乡镇在主动为农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进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方面,明显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2、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农村社会构成变得越来越复杂。农村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需求。对比过去,现在的农村社会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的群体其利益需求也有很大差异。过去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单一的农民,现在不仅有纯粹农民,还有一些已经被征地拆迁的农村,在主要开发区域的农民,大多已经变成了百万富翁。同时,还有大量涌入的农民工,有新经济组织成员,有个体工商业者等;过去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催耕催种,现在不仅要管催耕催种,还要管创业就业,管社会保障,管民生民意,要为不同社会阶层提供更适用、全方位、有效益的服务;过去的管理手段主要是面对面的、简单化、手工式管理,现在是信息社会,农村获取社会信息的渠道多而广、新而杂,对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也与日俱增。所有这些,都对农村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农村社会利益需求增加。随着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农民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正满怀信心地奔向小康。温饱的概念是相对单一的,小康的概念则是全方位的,温饱问题主要是经济问题,而小康则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需求,是一种较高层次的需求。谋求自身发展、维护自身权益、保障自身利益已经成为农村社会的一种新追求。三是农村社会风险防范乏力。我镇正处于发展升级的关键时期,大项目建设的深入推进需要农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一直是我区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我镇的农村社会进入到矛盾凸显期。同时,推进农民市民化需要安置大量人口,农村信息化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相互依存关系,加上一些突发性灾害的出现,这些无疑都会给农村社会治理带来风险,也导致农村社会治理的重心偏移,工作乏力,以至于部分地方因失控而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对策及建议

当前,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对于我镇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基础,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仅仅关系到县委新战略能否顺利实施,更关系到我镇建设能否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经过多次深入基层调研,认真思考与分析,对如何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有如下对策和建议:一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使两委班子对本村社会治理能够控得了、稳得住;建全包括党组织、农民自治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业者及农民在内的、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网络,实现网格化社会治理;建立健全以农村党组织牵头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整合农村农业生产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收入。二要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积极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劳动就业、养老保险、环境脏乱差治理等等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培养技能型人才,支持乡村文化建设,抓好文体工程建设;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彻底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就医难、吃药难、转诊处置难的现实问题;建立健全村级社会管理服务站,充分体现便民利民原则,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更加便捷省心;搭建农村就业服务平台,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乱排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垃圾等陈规陋习,打造绿色生态、清新怡人的和谐乡村新环境。三要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人口信息基础台帐,完善人力资源、人口民情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抓好人力资源和人口民情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和邪教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大社区、村矫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重点人群管理无缝对接制度,切实解决这个群体的实际困难;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老人的救助帮扶工作,建立健全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智障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机制,认真落实闲散青少年、尤其是问题青少年各项教育、服务和管理措施。四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将三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常规工作,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建立以包村民警、专职治安员、农村治保力量为骨干,以退休党员干部、老年协会为辅的社会治安联防群防群治队伍,进一步加强综治管理,构建点、线、面三维立体防控模式,提升农村地区治安防控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农村的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食品药品领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和谐法治村屯建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严禁农用车违章载人;加大农村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农村公共资源特别是土地管理。五要加强社会文明环境建设。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正确引导农村社会舆论,积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六要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正确把握最农民群众根本利益诉求,注重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领导干部接访日、领导干部下访等诉求表达方式,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七要增加农村社会治理投入。切实增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要抓好村公共基础设施和集体财产安全管护;要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要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村人才群体积极开展创业,引导鼓励农民成片规划,科学布局,精心种植,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走出一条建设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生态产业的新路子。

总之,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创新,要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理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

第三篇: 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改革之文化篇

  在文化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改革依然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而此次改革气魄更大、步子更稳,涉及面更宽、更有深度。全会关于文化的论述与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一脉相承,对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作了重要论述,这体现了中央对文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全会还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要点一: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决定》对完善文化管理体制进行了重点部署,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确立了目标。

  亮点1:体制改革思路明晰,文化行政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决定》提出,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办”向“管”转变,“管”什么,主要是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的转变。要更加注重依法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亮点2:改革措施到位,文化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决定》对这一问题作了深刻的阐述,有许多亮点和新意。《决定》强调要“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体现了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的要求;强调“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体现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要求。

  亮点3:推动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自觉而清晰

  全会公报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这就要求我们思想文化战线上的同志一定要处理好‘魂’与‘体’的关系,把坚持导向与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正是我们文化生命力之所在。”可以看出,我们推动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自觉而清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全世界宣示了我们党攻坚克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决心,表明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有更加清醒坚定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

  亮点4:文化工作者在改革中大有可为

  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但仅有数量是不够的,还要更注重质量,要思考为群众生产怎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去满足群众的需求。全会公报中提出要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就是很好的导向。一个健全的现代文化市场的基本要求是优胜劣汰,让优秀的产品脱颖而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还要求把文化市场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掌握好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营造好让作品不断涌现的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作热情,才能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公报还提出,要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些具体的部署,让文化界人士大有可为,对于我们文化工作者而言,要主动通过文艺的手段,遵循创作规律,真实记录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艺术地弘扬改革的精神,以文艺的力量为改革的伟大进程鼓与呼,创作出一批精品力作,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

  要点二:关于“两个体系”的关系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代表了我国文化建设顶层设计的基本布局。两个“体系”的提法,是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两个方面发展的全面、系统的制度化保障,也是中央在文化领域既强调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又强调民生保障的充分体现。

  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味着国家财政在文化方面的投入将不断增加,会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行更大规模的政府采购,这对文化产业是一个利好。不仅不会分流文化市场,反而会刺激人民群众更多的文化消费需求。例如,农家书屋提供的图书会逐渐提升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使其产生更多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而购买更多文化产品。此外,如果文化企业跟政府协同,配合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一定会有提供增值服务的机会。这也将给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益处。

  要点三: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个全新的概念。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特点是:以政府为主导,以人民为主体的服务理念;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公共文化服务的实现方式应该有更多市场化手段;构建现代传播体系。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必须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导致的城乡文化差距和知识鸿沟,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当下首要任务是增加农村文化资源和服务总量,做大农村文化蛋糕。另外,要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决定》强调,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前的提法是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上“现代”两个字,这是一大亮点,突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时代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特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决定》强调“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是为了解决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九龙治水”的现状,加强协调,形成合理的布局与管理。

  要点四:关于建立竞争有序、开放统一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决定》提出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标志着要多层次、多方面、全方位地打造文化市场,不再单方面关注产业规模、GDP比重和发展速度,而是更加注重发展的制度化保障和市场化规律,以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将在文化产权交易、资本市场运作、信息消费网络设施建设等方面带给民营企业更多机会。

  《决定》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具体阐述中有三大亮点:一是继续强调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鼓励文化产品市场继续向非公有制企业开放;二是更重视资本要素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三是“文化经济政策”的提法表明,今后政府对文化市场建设的扶持将更多采取制度化的经济手段,明晰了政府在文化市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文化的繁荣和发展离不开市场,纵观十几年来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基本只管导向,把具体的创作生产问题交给创作者和生产者,条条框框减少了,人们的创造活力得以释放。在这一过程中,从业者获得了合理收益、观众大饱眼福、政府得到了税收、国家增强了文化软实力——市场使所有人都从中获益。

  对文化而言,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还有另一层意义。文化依赖于人的创意,如果社会和经济制度过于严苛,压抑或者阻碍了创意的发挥,文化就会凋敝;反之,社会和经济制度鼓励和褒奖创意,人的创造才能和创造欲望得以充分涌流,文化就会繁荣。说到底,政府自身不会创造文化作品,但政府可以也应当创造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

  要点五:关于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决定》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出发,把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任务,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这反映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信和崇高的文化追求,反映了我们党对文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

  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三十多年来,我们坚持对外开放,打开国门搞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在内的各方面建设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可以说,没有对外开放,就没有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没有对外开放,也就没有当代中国文化的繁荣发展。现在,我国文化建设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正朝着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迈进。实现这个目标,要求我们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高扬自己的文化理想,坚定不移地走对外开放之路,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中实现文化新跨越、创造文化新辉煌。

  要点六: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我们党最为重要、最具有核心意义的文艺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必须更加生动深刻地表现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创造;必须更加生动深刻地表现人民群众的思想、情感、愿望,表现中华民族的价值选择;必须以文学的力量更加坚定地推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深入到火热的现实生活之中,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患难。  历史证明,优秀的文化作品,不是书斋中造出来的,也不是连古缀今“穿越”出来的,而是从生活的深处开掘出来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需要文化工作者重心下移,扎根沃土,在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挖掘创作素材,提炼诗情画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历史的经验,也是时代的呼唤。创作只有接地气,沉进生活,以人民为创作对象,及时把握社会变化,善于因势利导,文化产品才能由更多更好向更好更多跨越,赢得人民大众的关注和喜爱,实现价值和意义。

第四篇: 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

积极应对电力体制改革

经济环境的变化,是中国参加WTO后的最大变化。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从决策职能转变成如何为企业在WTO的框架下的运行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体制保证。已经展开的电力体制改革,就是政府基于WTO原则,在电力市场按经济原则鼓励竞争的措施。面对电力体制的改革,地方性电力投资公司应正确认识这场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积极应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

一、电力体制改革及公司发展的挑战和机遇

(一)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新中国建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处于紧运行状态,电力短缺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实践证明,单靠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建设电厂,发展电力产业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电力的加速需求,因此需要政府放松进入管制,动员社会力量集资办电。这种放松进入管制是以电力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为主要形式来体现的,伴随着“分灶吃饭”、“集资办电”、“贷改投”的电力产业投融资体制的演变,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迅速,电力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电力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

然而,电力行业垄断,电价形成机制的不科学,导致电力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垄断经营的体制性缺陷日益明显,现行管理方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因此,电力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2002年2月国务院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一场旨在电力行业的资源重组、结构性调整即将展开。

将要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电力工业运行效率,降低电价,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在发电环节上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和在配电环节上实行“输配分开,选择供电”的电力市场体制。组建区域性电网,打破省际之间市场壁垒,促进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它的实施将促成电力工业的资产、资源重组,打破现有各(投资)主体的利益格局,可以预见:在电力行业的资源重组、结构性调整将贯穿于整个改革过程之中,直到形成有序的竞争状况和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利益主体,新进入的利益主体和国外资本,均为取得电力行业重组中的最大利益而产生激烈的竞争。

(二)改革带来的挑战

市场竞争将会对地方性电力投资公司产生巨大的挑战。这个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原有中央投资主体、部委投资主体;另一方面是包括国外资本在内各种利益主体,在电力市场资源重组,结构性调整过程中的竞争。

对产业内原有的企业而言,经过多年经营,已建立了庞大的基本业务网络,拥有相当大的经济规模,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相当的市场垄断力量。对新进入利益主体而言(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经济现象),进入自然垄断产业之初,需要筹措大量资本,逐渐建立和扩展其业务网络,通常缺乏经济规模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而且,为了吸引顾客,新企业还必须在生产经营的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优于原有企业,以创造特色满足其目标市场的需要。无疑进一步增加了新企业进入市场和占领市场的难度。因此,新企业与原有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种竞争能力不对称的竞争。有鉴于此,政府为培育市场竞争机制,有可能按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对自然垄断产业内原有企业与新企业实行不对称管制,这也是各国政府在进入管制实践中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当然,不对称管理只是一种短期现象,当新企业经过一个发展时期,具有一定竞争实力后,政府会取消这种不对称管制,实行对称管制。考虑到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规模,也可能政府不会在这个产业领域实施不对称管制措施,但有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就是随着我国加入WTO,电力市场对外开放后,国外资本进入电业产业所带来的冲击。国外资本可以凭借其管理优势、成本优势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因此,地方性电力投资公司,必须面对两个方面的挑战,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来寻求新的发展空间。

(三)改革带来的机遇

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是在电力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中成立的。集融资、投资、资产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地方性电力投资管理公司。经过12年的运营,特别是5年多来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走出“委托建设和经营”的误区,全方位进行资产经营、资本运营,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已经发展成为拥有33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截止2001年,公司控制的总资产达150亿元,权益性装机容量为348万千瓦,占省调发电企业装机总容量%,年发电量完成亿千瓦时。

面对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压力,结合公司发展的历程,我们认为,机遇大于挑战。

首先,电力体制改革,无疑会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改善长期以来地方性电力企业在电价、上网电量等方面的有失公允的制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其次,在山西省发展电力产业有其特有的资源和地理方面的比较优势。山西省煤炭资源丰富,具备建设大型坑口电厂的条件,有着成本方面的优势。同时又处于“西电东送”的北通道内,发展的潜力很大。

第三,发展山西省电力工业是地方政府经济结构调整战略之一,山西煤炭产量全国第一,但发电量仅为全国第七,与能源大省的地位不相符,大力发展电力产业将资源优势转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变输煤为输电,将一次能源转化为二次能源是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决策,按山西省经济发展“十五”规划的要求到2005年山西省电力装机容 量要突破2000万千瓦,即在现有基础要增加8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

面对巨大的发展机遇,我们提出“实施集团战略,坚持做大做强,积极推动山西省地方电力工业的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创造有利于吸引国际资本和各利益主体参与开发建设的环境和机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迎接山西能源建设的第二个春天。

二、以体制改革为核心,推动制度创新

(一)理顺与政府关系,推进体制改革

地方性电力投资公司是在电力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过程成立的。是一种政企合一的经济组织,除承担经济职能外,还承担部分政府职能。不可否认,政府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有时是不一致的,这样就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限制。因此,理顺与政府的关系,通过对企业进行规范公司改造,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是地方性电力投资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求得更大发展空间的前提。

我公司在近年来全面扩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2001年通过与省政府签署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协议书的形式实现了政企分开,明确了公司的企业性质,真正成为自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一个以我公司为核心重组的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即将正式运营。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近年来,我们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内部改革,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并以此促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产管理。公司以国有资产投资者主体的身份,统一行使出资者所有权与所属合资、控股公司在产权基础上建立了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明确母公司作为投融资、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中心的职能;子公司作为利润、成本控制,项目开发的专业经营中心的职能,使公司实现分工明确、协作有力、运转灵活、管理有序。

(三)重视人力资本的开发,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新的企业文化和现代管理理念。

企业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资本增值的过程,体现着人力资本对货币资本的促进作用。开发人力资源,用好人力资本,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企业的唯一选择。

在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中,我们把以货币资本为基础构建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转变为以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才这个“无形资本”的作用,按照现代契约理论,构建了以人力资本为中心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式的治理结构,有机地将人力资本的激励和约束与现代管理理念,企业文化创建融合在一起。创建了体现公司管理特色的“三个一”。

——选好一个总经理,以现代人本管理理论设计了一套选贤任能机制,充分体现对人力资本的权力和地位的激励作用,从德、能、勤、绩几个方面考察人才、选拔人才,改变原有的干部任用机制,打破官本位,实行管理者能上能下,选择好企业的当家人。

——用好一个年薪制,充分体现对人力资本价值的合理回报,使所有者与经营者在利益基础上保持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从分配形式上解决收入只能升不能降,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定好一个指标,充分体现对人力资本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这个指标就是“利润指标”,通过这个指标,将安全生产、经营目标和经营者的德、能、勤、绩、职务、收入等联系起来,承担起经营风险,确保资产的增值。

通过实施“三个一”管理,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由一个盈利,实现全部盈利,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三、整合存量提高质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增量应对电力体制改革

经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公司治理水平得到全面的提高,经济效益得到有效的提升,面对电力体制改革和“西电东送”带来的机遇,公司将继续通过整合存量、提高质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增量,实现公司跨越式的发展。

(一)整合存量,提高资产质量

公司从成立至今,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前一阶段注重增量的发展,以有限的资金,通过合资与参股的方式,扩大电力生产能力。这一阶段投资的电厂多为规模不大的机组。在“厂网不分”的电力体制管理条件下,企业发电额度、上网电价,不是取决于生产成本而更多地取决于还本付息的要求和额度分配部门对不同发电企业偏好影响,资本回报率不高。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电力供求关系的转变,对此我们感到电力工业同其它许多行业一样进入了买方市场,这样表明电力工业从一种近似粗放式的规模扩张,转入了注重电力产品质量、经济效率、技术升级的集约型发展时代。因此必须将单纯追求规模的发展目标,转变为注重资产质量,经济效率发展方向上。从追求数量转向追求质量,从分散的股权投资方式转向股权集中的投资方式。从发展投资小、见效快的小规模机组转向集中力量发展具有环保、低耗、高参数、大容量的发电机组。1999年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与省电力局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取得百万级发电企业山西阳光发电公司90%股权,并对该企业进行现代企业改造,使该企业直接发电成本由收购前的元/千瓦时,下降到现在的元/千瓦时。而对即将展开的电力体制改革,我们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对能够在“竞价上网”中有一定优势的企业,进一步推进目标管理和成本控制管理,在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提高运行质量上狠下功夫,以积极姿态参与“竞价上网”;对机组容量小、相对缺乏“竞价上网”能力的企业,公司将通过对高耗能(如电解铝)产业投资的方式建立这些企业与高耗能企业的直供关系,或者通过将这些发电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将其转为大用户的自备电厂,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

(二)利用资本市场,加大资本运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仅靠每年征收的电力基金的企业积累,要在短期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是远远不够的,加大资本运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是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基础。我国电力工业供求关系的转变,使我们注意到,电力建设基金征收是政府的一个短期行为,必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1998年,公司通过收购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并注入优质资产,使通宝能源的业绩得到有效的提升。1999年通宝能源以配股形式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亿元,收购我公司控股企业山西河坡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5万千瓦的机组。公司将变现资金作为资本金,启动河坡二期工程2×10万千瓦机组的建设,并在一年半内建成投产发电。这样,公司在保持对河坡发电一期2×5万千瓦机组间接控制的基础上,新增2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实现以存量调整带动增量扩大。2001年通宝能源以其良好的经营业绩获得在证券市场上再次融资的资格,我们抓住这一契机制定了通宝能源通过增发新股募集资金10亿元,收购公司控股企业山西阳光发电公司90%股权的方案,此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不仅使公司拥有的通宝能源股权通过溢价发行增值2亿元,实现股权投资升值,而且还可使公司在保持对山西阳光发电公司间接控制权的条件下,存量资产变现10亿元,为再投资建设120万千瓦装机容量,备足了资本金。

此外,2001年我们还投资2亿元参股山西证券公司、签订出资意向书,控股山西金融租赁公司、与山西省信托投资合资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全面介入证券、金融、投资银行业务。这一举措不仅扩大了投资领域,为公司实现多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可利用各种金融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加速公司资产流动,为公司的产业扩张和资本运营广开融资渠道。

(三)加快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提高技术水平,扩展新能源

去年我国成为WTO的成员后,今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国际资本、跨国能源公司将积极参与我国的能源开发和建设,电力行业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也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各种利益主体进入电力市场。对此,我们将利用山西的资源优势,结合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战略目标,以优惠的合作方式,联合国际资本和各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山西地方电力工业的建设。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产业,我们还将在与国际资本合作中,借鉴先进的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国际贸易与技术合作,改造现有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热效率,联合建设采用联合循环机组、超临界机组的电厂;发展电力高科技解决电力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采用常压循环硫化床等技术,改造现有电厂锅炉以洁净煤发电技术;建设垃圾电站和煤炭综合利用的煤矸石电站,使山西地方电力建设企业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面对未来的竞争,我们将进一步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明确发展重点,集中资金强化电力产业的投资。通过市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尽快培育起公司的产业优势,完善公司的投资银行功能和金融功能,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篇: 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一、充分认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大意义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项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和把握的又一个新飞跃,实现了我国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原理,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积极投身社会治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等。这些要求突出了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了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牢固把握和高度自觉。

  (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对社会建设内涵和要求的认识越来越明晰、把握越来越准确、运用越来越科学,在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同时,经历了从加强社会管理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逐步深化过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激发社会活力,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完善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城乡社区治理和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这是我们党深入分析发展阶段性特征得出的新结论、引领社会进步的新标志,回应了时代新课题和人民新期待,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升华。

  (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体现了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理念和主张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和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把党的这些主张贯彻落实到社会治理中,就必须坚持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加;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等。这些部署安排,要求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继续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社会责任,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理念和主张。

  二、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社会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行为。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治理,努力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上取得成效。

  (一)发挥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

  强化政府研判社会发展趋势、编制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制订社会政策法规和统筹社会治理方面的制度性设计、全局性事项管理等职能,发挥好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推进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各级政府应完善社会治理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举措到位,履行已明确的社会治理职责,落实已出台的社会治理政策措施,完成已提出的社会治理目标任务。

  (二)增强社会自我调节功能

  加强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依托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平等对话、相互协商、彼此谈判、规劝疏导,化解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推进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自律、他律、互律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符合社会共同行为准则。

  (三)深化居民自治

  深入贯彻居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实践,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居民参加社会组织活动,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鼓励和支持居民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消费维权等工作,依法保证居民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积极适应新形势、顺应居民新期待,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居民参加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丰富居民参加社会治理的内容和形式,让居民能够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三、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加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一)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以及对承接主体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凡适合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竞争性选择方式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也要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和机构。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既培育发展不足又规范管理不够,需要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外,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在这四类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上,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登记、备案、年检、监督、执法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等职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相关部门负责财务税收、信贷融资、社会保障、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审计等管理。

  (三)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

  目前,一些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明显,政社不分、管办一体、责任不清,需要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厘清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行政机关将适合行业协会商会行使的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要除去行政色彩,真正回归民间。行业协会商会必须设立独立账号,资产不明晰的要限期完成划分。

  (四)依法引导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活动,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尊重我国风俗习惯。境外非政府组织可在我国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保、慈善等领域开展活动。未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活动,必须与符合条件的境内法人单位以合作项目形式进行,合作项目应由境内法人单位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合作项目,不得附加政治、宗教或者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条件。

  四、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社会治理要以大力发展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和问题,同时,必须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

  (一)畅通诉求表达机制

  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新闻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按照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二)建立心理干预机制

  广泛宣传普及个人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规范发展个人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开展个人心理咨询、疏导、调节、治疗等服务。对因生活和工作等受到挫折而缺乏信仰、对生活失去希望的个人给予更多关注,有针对性开展疏导、帮助、教育,使其重振生活信心、避免走向极端。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专项社会关爱行动,对流浪儿童、精神病人、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和矫治,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

  (三)完善矛盾调处机制

  健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楼门院(小组)四级纵向人民调解网络,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调解格局、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到执法办案工作中去,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的作用,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

  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或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缓出台或不出台,防止因决策不当而损害群众利益。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关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等为基本内容的公共安全体系,是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强化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对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有效的统一监管。落实企业在食品药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科学化水平,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实现从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的全程严格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多渠道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评价制度,严格查处非法违法或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专项治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原则,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储备、调运、接收、发放、回收相衔接的救灾物资应急调度体系,健全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捐赠为基本内容的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推进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结合,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形成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的强大合力。

  (四)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主导作用,创新特业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巡逻管控等执法方式,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密防控和惩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组织治安积极分子、保安、志愿者、居民等力量开展群防群治,集民智于治安,化民力为警力,形成人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局面,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根基。

  (作者:李立国 民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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