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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临时救助专题会(七篇)

时间:2023-08-09 13: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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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临时救助专题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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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 临时救助专题会篇一

天山区城乡困难残疾群众临时

救助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实施残疾人民生工程,妥善解决我区城乡困难残疾群众突发性的生活困难,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着力提高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和谐天山区建设,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临时救助,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因疾病、因灾害、或因子女上学等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

第三条残疾人临时救助的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公开、公平、公正。

(二)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相结合。

(三)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

(四)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两年内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由区残联报同级政府审批,可再给予适当救助。

第二章临时救助的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临时救助对象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持有_残疾人证(二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经民政或其他社会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或虽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家庭(社区实地入户出具相关证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家庭可享受救助:

(一)残疾人家庭中的残疾人患重大、突发疾病,扣除社会统筹、保险、民政救助等资金后,仍然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残疾人家庭遭受意外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扣除赔偿、保险、民政救助等资金后,家庭生活仍然困难的。

(三)残疾人家庭的健全子女(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专科、中等专科、中等技术院校就读,家庭生活困难的。

(四)其他政府认定的困难残疾人员。

第五条不予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

(一)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赌博、吸毒或违法犯罪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

(三)不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不按程序进行审批,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无理取闹、谩骂、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的。

(四)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实施临时救助的。

第三章临时救助的标准

第六条 残疾人家庭中残疾人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社保统筹或新农合、商业报销、民政救助后,家庭正常生活仍然受到影响,剩余应由个人自付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实行临时医疗救助:

万元以下,临时救助1500元;

万元,临时救助2000元;

万元,临时救助2500元;

万元以上,临时救助3000元。

每次每户最高临时救助限额不超过3000元。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残疾人家庭扣除赔偿、保险、民政救助等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严重困难的家庭,依据受损情况,每户给予不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残疾人家庭的健全子女(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专科、中等专科、中等技术院校就读,家庭生活困难的实行临时救学救助标准如下:

1.中等技术、中专,每户临时救助500元;

2.高等专科,每户临时救助1000元;

3.本科,每户临时救助2000元;

每次每户最高临时救助限额不超过2000元。

第四章临时救助程序

第九条临时救助按照“残疾居(村)民申请、居(村)委会及管委会(街道)初步审核、区残联审批”的程序办理,区残联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经残联理事会研究通过,集中发放临时救助。

第十条因突发事件无法维持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应简化办事程序,特事特办,必要时可由区残联直接受理并实施救助。

第十一条确因生活极其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需超过上限临时救助的,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批示,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五章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和管理

第十二条残疾人临时救助资金从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所需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第六章 残疾人临时救助的监督和处罚

第十三条残疾人临时救助发放,要坚持政策分开、对象公

开、资金公开的原则。区残联每半年要将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张榜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监督、审计。

第十四条残疾人临时救助金,严禁克扣、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临时救助对象采取虚报、涂改、伪造、冒领等违

法手段骗取临时救助金的,由片区管委会、街道残联给予批评教育,追回救助款,并取消其两年内申请资格。

第十六条负责临时救助审核的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及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由区残联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天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12月10日印

篇1:2013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云盘社区201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2013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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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 临时救助专题会篇二

1.全面排查低保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对低保人员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实际财产及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增减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整治活动共核查150477位低保对象,退出7198人,新增3898人。

2.坚决查处“人情保”现象

根据《省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要求,对未能如实填报信息的村(居)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查处村(居)委会干部私自代管低保证和低保金发放银行卡的情况。各县区设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及时纠正。

此次整治,我市共接到群众举报59件,其中48件查证属实并处理,有效减少了“人情保”“错保”的现象。

1.严把审核关,加强经济状况核对

在低保审核审批中,严把低保准入关,不断完善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错保”。同时,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对低保户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水平。目前,市市本级、县区已经成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大大提高了对低保户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水平。

2.加快社会救助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在全市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建设为契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制定明确的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服务大厅内,做到标识鲜明,政策清楚;
工作人员应主动将咨询投诉电话告知困难群众,对群众提出的可行意见认真采纳,做到亲切服务。

3.积极开展主动发现工作

市区及四县共建了7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并以此为依托,建立起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平台,通过每日的沿街巡查,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据统计,现已有439人通过发现机制得到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4.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逐步建立起部门间协同办理机制。现阶段,我市已有8各县区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构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
市级的家庭状况核对机构已经建立,县区的机构建立也都在推进之中。市级的核对机制建立也进入了实质阶段。

目前,已开展急难个案会商15次,及时处理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将逐步完善。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例会;
加快制定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更新核对系统,强化经济核对的公正、全面、准确、便捷;
进一步完善以“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扩大惠民效应,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 临时救助专题会篇三

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部署,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宗旨,认真抓好三个统筹、建立三个机制、突出三个着力点,有力地推动首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抓好“三个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二)统筹困难群体,提升救助效果。一是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实施分类救助。20**年,我市制定分类救助制度,对“三无”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按10%的比例上浮了救助标准。20**年,又根据低收入家庭的赡养系数、人口结构等情况确定了不同的救助系数,将原有单一的上浮标准,细化为5%、10%、15%三个不同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基本生活救助的针对性和合理性。为照顾老残一体的家庭,法定抚养人达到退休年龄的重残人家庭,核定其家庭收入时,先扣除城市低保标准的80%,再计算家庭收入,提高了救助水平。二是健全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今年,我们完善了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在资助低保对象参合的基础上实施慢性病和危重病的救助。同时,本着“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资助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一老一小”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现了保险和救助的有效衔接。三是实施高等院校入学救助。针对困难家庭子女学费问题,在已有的中小学教育救助政策的基础上,我们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救助办法的通知》,对当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的学生,给予4000元的新生入学救助。

(三)统筹救助力量,实现功能互补。社会救助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必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从财力、物力、人力上予以全力保障。社会救助又是一项社会工作,只有统筹社会各界救助力量,实现功能互补,才能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效应。多年来,我们在加大政府救助工作力度的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互助活动,有效地发掘社会力量的潜力,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局面。倡导和开展“一助一”、“一帮一”、“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等活动,多渠道解决贫困群众困难。全市累计建立接受社会捐助站点1203个,建成“爱心家园”158家,积极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和救助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首都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编制了各相关部门落实《慈善意见》的责任分解书,积极筹建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行业联合会,有力地推动了本市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建立“三个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一)建立科学的调整机制,促进救助标准科学合理。一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为增强低保标准设立与调整的科学性,2005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本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就城市低保标准调整程序、测算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根据满足城市居民最基本的食品支出标准,除以适当的恩格尔系数,然后加上或减去相应的调整数得出低保标准。20**年,建立了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机制,将农村低保标准的测算直接与全市和本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挂钩,使低保标准的测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二是探索建立科学的临时救助机制。为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临时性困难,在建立健全专项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了临时救助制度,规范了临时救助的范围、程序、资金预算,建立了市级资金补助机制,增强了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效性。今年,我们与统计部门、北京大学联合开展对城乡低保边缘群体生活状况及救助需求的全面调研,明确本市低保边缘群体的认定标准、办法,调整险相关救助政策,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力度。三是及时启动应急救助机制。针对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制定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根据相关部门实时监测数据显示,今年7、8、9三个月,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连续超过《应急预案》规定指标,应急预案正式启动。从20**年10月到2008年2月,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20元临时生活补贴,确保物价上涨不影响低保家庭的生活。同时,继续监测消费品价格变动情况,如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停止临时生活补贴发放;
如暂定应急救助期内的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持高不降,将持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在明年低保标准测算及调整工作中予以考虑。

(二)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促进社会救助整体发展。一是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和区县政府分级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起社会救助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先后四次组织召开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议题,初步形成了共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良性机制。二是实现社会救助工作归口管理。强化街道(乡镇)综合救助职能,所有救助项目经街道和乡镇审核后,报送不同的救助管理部门审批,有条件的区县还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合审批制度。所有救助活动统一由街(乡镇)实施,各种救助款物由街(乡镇)调配发放;
各类救助信息通过街道乡镇统计、由民政部门汇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形成了“一口上下、规范有序”的救助工作运行机制,保证了救助项目的有效衔接和落实。

(三)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促进救助对象主动自立。一是制定鼓励就业政策。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主动就业,对申请低保的就业人员实施就业奖励政策,即扣除最低工资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收入。随着保障标准的逐年调整,将就业奖励办法,改变为按城市低保标准的80%给予就业奖励,进一步提高了就业奖励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实施救助渐退措施。把低保人员以及低保申请人将作为特殊就业服务对象,给予重点扶持。对符合就业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进行登记、免费技能培训、三次推荐岗位,对自谋职业者及用工单位给予资金奖励,激发了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就业积极性,已有6500多人因就业而退出低保。

三、突出“三个着力点”,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

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 临时救助专题会篇四

关于上报20xx年第二季度临时救助的通知

一、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驻村干部签字,村委盖章)。

2、填写《府谷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登记表及委托授权书》、《府谷县农村低保民主评议情况记录表》。以上三个表都统一在民政办领取,给大家提供的都是自带复写的表,尽量不要自行复印。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整本)、信用社存折复印件。

4、证明材料(医疗类提供医院结算票据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等,教育类提供入学通知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生活类、突发事件和其他类村上做证明)。

5、村会议纪要复印件。

6、存在特殊情况、重大疾病、所报金额较大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全。

以上资料除信用社存折本外全部一式两份,信用社存折本复印件三份。

二、上报时间:5月 29 日前报_政办。

三、金额确定:生活类:每人每次人不得超过700元。每年救助不得超过2次。突发事件类:不得超过20000元。医疗类:不得超过20000元。教育类:1000至3000元。其他类:不得超过3500元。

四、注意事项:(1)领导审批救助单子必须上报,金额不在各片组资金分配名单中,大家只需收集资料即可。

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 临时救助专题会篇五

为做好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按照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县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低保。2009年至2011年,我县农村低保对象由30425人增加到34788人,2011年通过核查核实,农村低保对象目前为31430人;
人均月补助标准由09年的50元提高到72元,保障线标准由840元提高到1200元;
三年累计发放资金万元。

2、城镇低保。2009年,城镇低保对象有10170人,经过每年的全面核查和认定,2011年城镇低保对象为8023人;
人均月补差标准由09年的130元提高到不低于160元;
最低生活保障线由160元提高到245元;
三年累计发放低保金万元。

2009年,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其中包括:审核制度,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制度,举报与督导制度等。2011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封民字【2011】28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封民字【2011】31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工作管理机制,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3、五保供养

2009年至2011年,我县农村五保对象由4034人增加到4109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由349人增加到386人;
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600元增加到22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100元增加到1320元;
三年累计下拨供养资金万元。目前,全县共有19个乡镇敬老院,为改善敬老院生活设施,确保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0年民政局筹资53万元为乡镇敬老院安装共安装太阳能24个,配备洗衣机24台,电冰箱24台,衣柜400个,床200张,从而使五保老人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政策。2009年至2011年,共支出万元资金,为全县4万多名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全民医保。同时积极开展了儿童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食道癌、乳腺癌等近30余种重大疾病救助工作,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困难群众及时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共累计身患重大疾病的城市低保对象256名,救助资金万元;
救助身患重大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4257名,支出救助资金万元,较好的解决了特困群众的治病困难。

5、自然灾害救助。严格管理和使用救灾款物,合理运用,重点使用。2009年至2011年共下拨救灾款万元,面粉25万公斤,食用油850公斤,棉被4800条,棉衣3800件,被罩2500条,慰问金万元。共救助7万多人次。

二、具体做法和措施

城乡低保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非常重要工作,为其尽最大努力,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落实各项政策,不断完善手续。

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外,又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运作。

1、每年3月份,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都要进行一次全面复核,每次检查我县都要抽调工作人员20名,组成5个工作组,每组指定一名副科级干部负责,实行包干责任制度,实行进单位、入乡村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特别是2011年,对全县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了逐户调查、复核和认定,县局组成25个验收组,各乡镇民政所全力配合,对基层18个乡镇逐村逐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要求每个村必须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进行公示,且要求永久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撕毁或损坏,否则一律不予审批。并对各乡镇的公示栏进行了一一拍照存档。共查出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城乡对象1578户、2119人。其中,因家庭收入变化的1897人;
因失地的25人;
因参战的2人;
关系保88人;
因死亡的39人;
其他原因的68人;
避免万元城乡低保资金流失。每年核查都要投入近5万元的资金,来保证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准确,防止个别人弄虚作假,骗保、错保现象发生,除按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外,又采取了多种措施:①对城市低保对象又增加了个人写保证书,单位出具责任承担书,主管领导签字,对象提供连续10个月的水、电费证明,填写居住门牌号码等,以此核算实际消费支出。在社区显要位置长期公示城市低保人员名单,张贴全家人照片;
同时,加大入户调查力度,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等责任追究制度。②农村低保实行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低保对象名单,实行三榜公示定对象。采取了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4+2”工作法相结合的办法,并在全市得到认可,市局领导号召各县学习县民政局的做法,并进行了推广。

3、加大入户调查力度,要求乡(镇)政府入户率达到100%。以此剔除因家族势力在评议出的人员中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确保公平公正。

4、在县媒体(广播电视台)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每年审核期间,在县电视台宣传公示城乡低保政策、对象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形,使政策逐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6、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_456号令)和省、市有关五保供养政策,2011年为全县144名16岁以下的孤儿实行了“吃、穿、住、医、学”的五个方面的救助,共发放救济金万元。为62名二本以上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实施了一次性救助,发放助学金万元,帮助困难学子顺利踏入了大学校门。

7、积极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点做好在前预防和灾后重建工作,特别是2009年发生了严重的旱灾和雪灾,全县受灾面积达96万亩,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调慰问开挖黄河引水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十四军一千多名官兵,全力以赴抗旱救灾,帮助灾区疏通沟渠,引水灌溉,有效地控制了灾情,减少了灾害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11月11日?12日的特大暴风雪造成全县577间房屋受损或倒塌,损坏日光温室1266座,损坏养殖设施1060个。导致23396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4248万元。雪前,我们把住在危房中的五保迁出,并对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积极核查上报灾情,救助特困人员,拨发了棉被及大衣,大灾面前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2010年由于多次普降大雨,给我县的粮食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了重大损失。全县因灾倒塌群众住房680多间,给群众的生活也带来了极大困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干部职工逐乡逐村进行排查,认真确定帮建对象,并积极向上级争取帮建资金111万元。帮助五保、低保户困难群众87户,建房267间,11月底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尤其在每年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动员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踊跃捐款万元。专门用于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救助。

三、存在问题

㈠、农村低保存在问题

(一)、农村低保存在问题和建议

1、政策需要完善,要具有操作性和约束性。

2、操作方面主要存在于村级,由于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思想境界高低不一,受家族势力影响,家族大、党员和群众代表多的一般家庭能评上,而家族小的最困难的家庭却评不上。

3、为上访人办低保,为因拆迁、征地者办低保的现象依然存在。“灭火器”和人情保依然难于控制。个别私心比较重的人,特别是在重要部门工作的人,托领导、找关系,要求为其亲戚乃至家属办低保。

(二)、城市低保存在问题

1、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少,缺少经费,审核、审批重材料、入户率达不到100%。

2、一些单位不负责任,出具假证明,假材料,个别人靠找关系,托人情,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造成有错保现象。

3、城市居民居住分散,周围邻居互不了解实情,调查难度极大。

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 临时救助专题会篇六

我县有各类残疾人万,约占总人口的%,他们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农村且家境相对贫困。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特别关心和特别扶助的队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残联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残联与民政、人保、卫生、教育、财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合作,切实履行各自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都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组织建设和救助体系建设及其有关工作已初具规模,努力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得到了应有保障和有效服务。

(二)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扶贫解困。认真贯彻落实_《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与集中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每年举办几期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促成残疾人再就业。

(三)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社会救助项目投入。以20xx年全年为例,我县为6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累计资金30余万元;

为4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累计资金近30万元;

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368件,累计资金10万余元;

为8000余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服务资料档案;

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户,累计改造资金6万元;

为8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万元;

举办了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104人;

购买了残疾人公益岗位28个,选聘了224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聘请了256位残疾人为村残协委员;

安置居家托养200户,合计资金万元;

完成残联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户,累计发放改造资金万元;

完成住建系统残疾人危房改造25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

为全县826位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

为残疾人创业典型提供了100万元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四)丰富了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社会各界关爱扶助残疾人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利用有关残疾人节日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发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关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和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助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在井冈山报、省残联月刊上发表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新闻报道,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培训体育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残疾人救助范围不宽。残疾人康复和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本应该是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解决,但由于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对缓慢和在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政府、社会和家庭三者承担的能力有限,很多残疾人得不到相应的治疗和康复,尤其是0到6岁的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得不到大力发展。目前对残疾人采取的救助措施基本上都是以低保划线,只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救助,使得一些家庭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或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少获得有效的救助,比如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除了要求是重度残疾人外,还必须是低保户。另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的,绝大部分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于没有收入,又不可能单独立户,而无法获得救助。此外,我县现在残疾人登记持证率只有左右,加上宣传力度还不是很够,使部分应该获得救助的残疾人游离于救助范围之外,难以完全实现应助尽助的要求。

(二)残疾人救助标准偏低。残疾人中,绝大多数的生活状况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很大一部分残疾人生活仍处于贫困线上,目前,财政缺乏相应项目配套资金支出。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也存在较大阻力,以往是由财政代扣,现在改为由单位自行申报,去年仅教育系统的残保金就欠缴20余万元,经费相对不足,影响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救助工作的开展。现行的低保标准,是根据日常生活基本开支设定的,只能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残疾人的一些特殊的开支,如精神病人长年服药、拥有代步车的残疾人耗油费用等等,这些开支仅靠低保是远远不够的。再如对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救助标准,与目前昂贵的医疗费用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难以为济,有的残疾人只好“小病扛,大病拖”,有的患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危及生命,家庭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

(三)残疾人救助机构不健全。承担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的主要是残联系统。目前,最突出的矛盾是乡镇残联的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残联工作业务不甚相称。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基层残联机构显得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县的乡镇残联虽已配备了残联理事长和残联专干,但是乡镇理事长仍是民政所长兼任的,只是挂了个头衔,乡镇残联专职委员是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为500元,他们对政策的把握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不能很好的适应残联工作特别是救助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另外我县缺乏相应的残疾人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仍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

三、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仍需做好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保障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残联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职责四落实。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建立xx县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再就业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拓展救助服务途径,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一要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情况,以财政预算的形式,保证残疾人救助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切实提高救助范围和水平。尽快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二要逐步将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并给予专项救助。在最低生活保障中,应对无劳动能力、需要他人照顾的智力、精神和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核算,给予全额低保。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动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机构,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促进残疾人救助事业的发展。

(三)健全残疾人医保服务体系。一要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医疗费用支出的补助力度。逐步改善和解决目前残疾人医疗救助资金相对不足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二要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建立单独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如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将残疾人肢体矫治手术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诊疗目录,提高残疾人住院费用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设立实施精神病患者在家后续治疗用药的补助政策措施。三要加快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建设,尽快建成我县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满足广大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的实际需求。

(四)加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和建筑物等必须设置规范的盲道、便道等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而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要尽快改造。交通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改造力度。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必须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同时要加大对挤占、损坏盲道等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维护管理。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出入、通行方便,把有关工作机构和活动场所设立在房屋底层。

临时救助专项汇报材料 临时救助专题会篇七

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宣传工作,按照《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民发?xxx?xxx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以“阳光救助暖万家”为主题的社会救助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位于xxx县北部,总流域面积x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x万亩,其中水浇地保灌面积xxx万亩。辖xx个村,x个社区,x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xx万人,其中小城镇人口xx万人。自今年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以来,享受城市低保xxx户,xxx人;
农村低保xxx户,xxx人;
共有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xxx人;
共有持证残疾人xxx人xx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残疾人xxx人。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xxx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我镇成立了社会救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和民政所长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为成员。各村(社区)均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民政救助员为副组长、村科技员、综治员及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2、筹集资金,完善硬件资料。我镇xx个村x个社区,公示栏xx个,宣传横幅xx条,在镇级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向社会事务办借资金xx万元、党建资金xx万元、社保所挤出资金xx万元,总计筹资xx万元完善了社会救助宣传工作的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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