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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逻辑基础、历史演进与基本经验

时间:2024-02-11 08:30:02 来源:网友投稿

韩 慧 曲俊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全党同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1]坚定历史自信,弘扬历史主动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也为新时代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新发展提供了方法论遵循。新征程上,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2]的战略要求,必须坚持历史思维,坚定历史自信,弘扬历史主动精神,既追溯历史,从“来路”上揭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必然产物,又要面向未来,从“出路”上谋划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新发展的未来方向。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立足中国历史根基,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不断探索与实践、修正与创新,创造了利益代表广泛、民主协商真实、治理成效显著的新型政党制度。

(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经济基础

一个国家选择和形成什么样的政党制度,首先取决于这个国家在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经济基础。中国几千年单一种植业文明派生了保守的自然经济,形成了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小农经济结构,虽然明朝中后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发展极为微弱。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受到极大冲击。在外部刺激与模仿基础上,洋务派大兴以“官督商办”为主要形式的工业企业,形成了中国独特的带有封建性和买办性的资本主义。辛亥革命后,这一经济形态未获大的发展。后来,特殊的历史形成了“同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密切地结合着”[3]的官僚垄断资本主义。与其相伴而生的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但它从一产生就深受国外资本主义经济的冲击和国内官僚资本主义的排挤,发展艰难而缓慢,独立不足而软弱有余。近代期间,中国形成了小农经济、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并存的多元化经济结构,这一经济结构与基础孕育了多党并存与合作的政党制度。

经济结构决定阶级结构,经济成分派生阶级力量。一国阶级结构与阶级力量影响甚至决定政党制度的类型,“因而围绕政党而建立的政党制度类型与社会的阶级状况是紧密相关的”。[4]近代以来,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松动与转型改变了中国的阶级结构,多样化的经济成分催生了多元化的阶级力量,形成了以官僚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为主体的阶级结构。只有无产阶级才是觉悟最高、组织性与纪律性最强的阶级,也只有无产阶级才能担负起领导人民推进革命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但革命要想胜利,无产阶级必须领导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既是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一核多元”的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内在逻辑。

(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政治基础

中国历史中的政治传统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机体之内,演变成为中国政党制度的政治基因。中国政治的原点是家国和天下,起点是“我们”,其建构过程中主张并努力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合作与统一。这从“大一统”思想中可窥见一斑,不论是古代的“天统”“地统”“人统”,还是现代人讲的“血统”“道统”“法统”,都内涵“政通人和”“天人合一”“天下为公”等政治传统。这些传统自然而然地积淀与延续于现代的政党制度之中,演变为“议要多元、行要统一”“一核多元”的政治逻辑。

鸦片战争后,为了发展图强,清政府先后推进了洋务运动、维新运动和立宪运动,这些举措虽本意上是为了维护清朝专制统治,但在某种程度上启蒙与开化了中国人的思想境界,提升了中国人的政治觉悟,催生了一大批现代知识分子,为开启国家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思想基础与政治力量。纵观中国近代仁人志士的救国图强史,资产阶级改良派、资产阶级革命派、官僚资产阶级的方案虽然失败,但其主张中体现人类文明的有益成分却深深影响了中国政治发展,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传承传统政治基因的同时,也吸收与融合了人类社会的先进政治思想与文明,进而发展为民族性与现代性、中国特色与世界意义有机统一的现代制度形态。

亨廷顿分析指出,发展中国家要想在推进现代化过程中实现稳定和成功转型,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政党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与政治制度来吸纳多元化的阶级阶层力量,整合分散的社会利益诉求。[5]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旨意的社会主义方案。中国共产党在百余年奋斗与探索中,始终以人民对国家统一昌盛、民族团结繁荣的政治夙愿为目标,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践行群众路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革命力量和爱国力量,遵循“协商建国”“协商治国”的政治逻辑,不仅使中国人民摆脱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实现了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而且还领导中国人民创造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

(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文化基础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奠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并在其孕育、熏陶下逐渐演进的文明产物。“和而不同”“兼收并蓄”是贯穿于传统文化的一条主线与核心思想,它有效孕育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同一性与独特性有机统一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一致性与多样性有机结合的制度内涵。此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大一统”“天下为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主张与理念亦潜藏于儒道墨法等各派思想之中,融汇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之中,历经一代又一代的传承而深深烙印于中国民众头脑中,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意识形态体系,它与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人民立场相契合,与近代以来的民主共和梦想相融合,共同孕育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辛亥革命推动中国传统帝制崩解后,中国就进入了革命的年代。”[6]洋务派、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的救亡图存运动先后失败。在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启蒙下,以实行社会革命为根本政治目的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共产党高举马克思主义思想旗帜,领导中国人民以开天辟地的勇气开辟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斗争夺取政权、党的建设推动革命、统一战线助力革命的道路,历经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形成了生生不息的革命文化和革命精神。新中国成立后,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实践中,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五四运动”以来形成的革命文化,借鉴人类优秀文化成果,塑造了一种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一种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崭新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注入了独特基因与先进元素。

纵观百余年探索历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主要历经孕育萌发、初创发展、制度化发展和制度化升华四个阶段。

(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孕育萌发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孕育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1921年,新生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7]的不结盟主张。1922年7月,迫于形势,中共二大进而主张“组织民主联合战线,以扫除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8]1923年,党的三大正式确立了国共合作的方针,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战线的具体部署。初创的中国共产党从主张不结盟到组织联合战线,再到细化联合方案,明确统一战线,为后来的两次国共合作提供了思想指导。1924年至1927年的第一次国共合作结成的革命统一战线和1937年至1946年的第二次国共合作结成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某种程度上为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多党合作提供了经验教训。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是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的抗日救亡运动中实现的”。[9]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中华民族革命联盟等党派之间合作关系的广泛建立,以及与救国会、乡村建设派等中间党派共同参加国民参政会的实践,不仅壮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力量,而且进一步促成了“三三制”政权和民主联合政府思想的提出与落实。1940年3月,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指出:“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10]此后,在“三三制”原则指导下的统一战线政权相继建立。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主张建立基于各党派平等的联合政府,并积极促成《双十协定》的签订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中国共产党领导解放区人民浴血奋战,在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时,顺应民意,发出“五一口号”,并得到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积极响应,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呼之欲出。

从不结盟到政党联合主张再到多党合作实践,从政党合作思想到联合政权落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民主革命进程中不断孕育、成长,终于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水到渠成地形成。

(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初创发展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初创于协商筹建新中国、曲折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标志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正式形成。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全国政协完成协商建国的过渡性使命,但仍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这为新型政党制度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针对政党关系,毛泽东总结道:“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1]在这一精神指导下,中共八大进一步确立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这明确了新型政党关系的定位。关于民主党派的属性,李维汉在1950年指出,民主党派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12]1962年4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明确将民主党派升格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3]在这些思想指引下,各民主党派定期召开“双周座谈会”,共计32次,[14]为动员人民群众参加社会建设和抗美援朝等贡献了智慧。但到1962年9月,对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判断再次回到“资产阶级的政党”。[15]1965年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遭受重挫。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基本确立并曲折发展,“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政党关系格局和民主党派爱国者的性质基本明确,这既为新中国成立奠定了广泛深厚的合法性基础,也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智慧支持。但不可否认,这一阶段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往往受内外形势和领导人意志的变化而波动”,[16]制度化水平不够高,稳定性不够强。

(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发展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新时期。改革开放后,全国各省市区相继召开新的一届政协会议,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重获发展动力,不断走向制度化与规范化,升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有机嵌入中国政治体系并与其他制度一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保障。

1979年6月,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将新时期的民主党派界定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7]民主党派“被正名”,重新激活了中国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的发展。政党关系定位是政党制度发展的主旋律。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八字方针扩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强调加大与民主党派的合作,这为政党关系和谐和新型政党制度发展提供了条件。1989年,中国共产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跳出了传统思维,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升格为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1992年,十四大把新型政党制度写进党章。1993年,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明确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规范保障和法律地位。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细化与实化了其实践运行规程,进一步推动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发展。此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意见》《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相继颁布,进一步强调了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完善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提升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化水平。

这一时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水平越来越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角色地位、功能作用越来越清晰,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不断制度化并充分发挥于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新型政党制度孕育的协商民主嵌入行政、立法和司法系统逐渐深入,大大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升华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新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强化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升华和推动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意蕴与发展。

2013年2月,习近平首次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18]2020年12月,《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19]在升华民主党派属性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与主体作用。2015年,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将民主党派建设的“四种”能力发展为“五种”能力,即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大大提高了对民主党派建设的要求。此后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新时代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等制度文件,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弥补了新型政党制度的主体结构中参政党力量偏弱的“短板”。2015年,《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将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由原来的两项拓展为三项,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实践中,首次支持民主党派中央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有效强化了长期以来新型政党制度运行中参政党作用发挥不够、民主要素体现不足的“弱项”。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新时代特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20]并进一步从制度效能角度分析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优势,明确了其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2020年,《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而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21]这在体现制度自信的同时也强调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中国特色与世界意义。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为出发点,颁布了一系列党内规范,将政党协商置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之前,明确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角色,厘清了以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引领与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思路。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22]这为推进新型政党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协同发展提供了遵循。

这一时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规格地位和制度化程度越来越高,制度结构和制度体系间的耦合性越来越紧密,既强化党的领导,又高度重视激发民主党派和多党合作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既强调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相结合,又注重将创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相协同;
既注重从本质规律层面定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从制度自信与制度效能角度挖掘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优势,又强调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构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国际话语权。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发展由自发走向自觉,进入制度化跃升阶段。

历经百余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建构与发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些经验既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未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新发展的基本遵循。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思想保障

中国共产党自始至终高举马克思主义理论旗帜,主张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终极目标。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设的新型政党制度必然以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为理论渊源,以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思想为指导,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实践深化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主义政党联合与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理论渊源。早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就明确宣示“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23]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进而强调,“无产阶级是革命联盟(Ligue)的首脑”。[24]此后,列宁在俄国革命与建设实践中继承并发扬了这些思想,强调要“利用一切机会,哪怕是极小的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25]但后来迫于严峻形势,列宁放弃了政党联合思想,高度强调和发展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权思想,指出无产阶级政党要“领导全体无产阶级的一切联合行动”。[26]中国共产党人承继与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与主张,指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27]强调“党是领导一切的”,[28]形成了新民主主义多党合作与协商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思想,这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提供了最直接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其政党联合思想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权主张不仅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提供思想动力,而且也赋予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鲜明的属性特色、价值底色与功能优势。

(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政治保障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过程蕴含并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智慧与坚强领导,一定意义上,离开中国共产党领导,不仅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将失去政治保障,而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将无从谈起。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不是中国共产党强加的,中国独特的建国逻辑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缔造者和领导者,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创立者和领导者。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和功能发挥过程中,各党派参政议政、协商共事、畅所欲言,需要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权威力量与核心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可以说,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基本职能才能有效体现与发挥,也会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进而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价值支撑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立场,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基本出发点,它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科学发展与优势转化提供了价值支撑。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一种使命型和责任型制度,具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价值品格,它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主张代表人民整体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和代表不同界别利益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协商合作,贯彻群众路线,聚合群众力量,有效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往无前。

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者和主创者,其人民性品质和人民主体思想有机融入新型政党制度之中,成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念根基和价值支撑。一方面,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政党间包容与合作为基调,构建了一套兼容并蓄的政治吸纳机制,将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纳入体系内,真实代表和表达最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各族各界的根本利益,有效增进了人民福祉,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底色。另一方面,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为抓手,畅通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搭建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公共事务展开真诚交流、协商合作的平台,形成了一套参政党监督执政党、执政党监督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体系。这不仅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高质量发展,而且有效彰显了人民主体思想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立场。

(四)坚持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鲜活动力

在合作型的组织结构中,党的领导体现的是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地位角色与政治作用,多党合作体现的是各个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关系定位,政治协商体现的是新型政党制度价值和政党合作关系的实现方式,三者有机统一、互动融合,彰显出鲜明的制度优势,落地为强大的制度效能,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动能支撑。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史中一条不断升华的主线。百余年来,从广泛联合到团结合作再到政治协商,从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到爱国主义统一战线,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从“团结合作、共同奋斗、协商建国”到“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在领导与自觉接受领导的框架内越来越和谐与亲密,政党尤其是民主党派与政权关系也越来越深入与规范;
从“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从“参政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从两大基本职能到三大基本职能,从四大能力建设到五大能力建设,民主党派的地位属性越来越科学,职能范围越来越广泛,主体作用越来越凸显;
从实践到制度,从统一战线形式与战略升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思想越来越科学,实践越来越规范、深入。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智慧与创新能力,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建设思想与实践的升华。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合作、参与、协商精神和团结、民主、和谐属性的彰显与落实,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科学发展的鲜活动力,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能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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