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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内容【四篇】

时间:2022-05-25 15: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内容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内容4篇

【篇1】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内容

常态化管理工作制度

什么是常态化管理?

常态化管理是企业追求完美和实现卓越的有效措施,是企业实现持续和谐发展的重要管理理论,是企业适应激烈竞争环境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永葆企业生命力的必然要求。常态化,就是日常工作的标准要求,是管理的过程和措施。其实质是在“常”字上提要求,在“态”字上下功夫,在“化”字上做文章,将管理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人人在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时时都管理。
一、“常”字要求
“常”是经常,是习惯,是要求。就是要建立有效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按照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违章必究的原则,教育职工始终保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确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责任意识。对所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整合,把每项管理活动所涉及的机构、岗位协调起来,明确承办、协办的关系,管理者介入的环节和程度,对有关职、责、权、考核内容与方式明确规定,实行业务操作流程和行政工作流程的闭环管理,加大对企业安全、成本、效益和各项指标的监控力度,将各项指标落到实处,并让职工明白在平时实际工作中,做什么、怎样做、何时做、何地做、何人做,从而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有效地消除工作的随意性和推诿扯皮等消极现象,使整个工作流程常态化。
二、“态”字功夫
“态”就是一个人态度和素质要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已成为现代企业的中心思想,良好的素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不竭动力。所谓在“态”字上下功夫,就是要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使每一位职工都具备一定的政治修养和道德观念;就是要让职工学习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了解公司的发展目标、思想理念和所取得的成果;就是要从侧面研究职工的政治倾向、思想意识的发展变化规律,并以此确立职工的政治信念;就是要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来调控自己的职业行为,立足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在社会上树立起企业职工的良好形象;就是要让职工懂得并掌握职业道德的标准、要求,树立崇高的品质和职业理想;就是要树立职工爱岗敬业的观念,激发职工的高度责任感,树立“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公司、服务于生产”这个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同志,勤恳工作的职业道德服务理念,发扬“个人事小、公司事大,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重”的工作作风,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化”字文章
“化”就是管理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资料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它是常态化管理的过程控制,是衡量常态化管理工作的标准。所谓在“化”字上做文章,就是创造一个管理环境或平台,并设置相应的职位,规定明确的目标及标准、运行程序和考核奖惩等,建立贯穿安全、生产、经营、服务、计划、组织、监控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全过程的管理程序和规范制度;就是树立“规范自己,方便客户”的核心价值观和“用心把工作干好”的服务理念,为客户着想,体现对客户的尊重和关怀,使每个人的行为,每项工作都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运行。以“价值标准”、“事实标准”和“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为依据进行考核、评定等级,并对考核结果合理运用,保证奖惩得以兑现,达到忠于职守、创造业绩、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通过常态化管理对人的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的记录和反映,实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结合,达到组织和个人的价值取向趋同。
总之,常态化管理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核心,增强执行力,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控制过程,规范管理;提高员工学习力,注重创新力,不断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才能发挥出企业最大的效益,才能起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作用,真正做到“无需扬鞭自奋蹄”的效果。

【篇2】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内容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创建和形成晋江特色的城市管理新模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平台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数字城管”建设要求,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明确城市管理相关专业部门职责,借助数字网络技术,整合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晋江建设成为宜商宜居城市,支撑晋江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要从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二)规范建设原则。严格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

(三)资源整合原则。充分挖掘、整合、利用我市现有的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四)稳步推进原则。按照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渐展开”的方式稳步推进,先在市区建成区试点,分期逐步向外围拓展,成熟一期推进一期。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一期工程涵盖市区青阳街道、梅岭街道全部区域和罗山街道部分区域(即罗山辖区晋光路、世纪大道、和平南路合围区域),地域面积约20—30平方公里,2010年 6 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期工程涵盖市区罗山街道一期工程以外区域、西园街道、灵源街道和新塘街道辖区,计划在2013年底建成投入运行;

三期工程涵盖全市各镇规划区、主要工业区和主要道路沿线两侧,实施的时间根据一、二期工程运行成效确定。

(二)对象范围

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对象的范围。

四、机构设置

设立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机构(暂名“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承担的职能包括:

(一)负责组织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二)负责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采集、分类、派遣,指挥、协调各责任单位开展问题处置,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置情况,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

(三)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状况以及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

(四)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配置、招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

(五)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信息传递系统、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账,实施信息管理。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内容

(一)组建管理队伍

1、组建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整合现有行政执法、环卫、市政、园林的巡查管理力量,组建专职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负责日常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核实核查和各类专项普查工作; 整合社区管理力量,组建兼职监督员队伍,负责收集和上报社区内相关城市管理问题,实现对城市的全覆盖管理。

2、设置监督指挥中心受理员坐席。根据系统运行需要,在监督指挥中心设置若干个受理员坐席,负责受理领导批示、监督员上报和社会公众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并进行审核、立案、批转、结案等工作。

3、设置监督指挥中心派遣员坐席。在监督指挥中心设置若干个派遣员坐席,负责将立案后批转的案卷派遣到相应的责任部门,对相关城市管理专业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办。

(二)建设软硬件系统

1、建设基础数据库。主要包括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行政区划及网格数据库、影像数据库、地址编码数据库、城市部件数据库、地名数据库6个数据库:(1)以1:500地形图为基础,通过对普查范围内的地形信息进行检查,并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对已发生变化的地形信息进行修补,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2)通过对航空或航天遥感数据进行辐射校正、几何校正,利用数字高程模型进行投影差改正,附之以主要居民地、地名、境界等矢量数据,建成影像数据库;(3)通过对永久性建筑(楼房)、路名、门牌、标志物、兴趣点等进行普查获取有关对象的地址数据(包括地点描述信息和坐标信息等),建立地理编码数据库;(4)通过将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上各类地名注记,包括居民地、河流、湖泊、山脉、自然保护区等的名称,连同其汉语拼音及属性特征,如类别、政区代码、归属、网格号、经度、纬度等录入计算机建成行政地名数据库;(5)通过对管理范围进行划分与编码,绘制单元网格与编码图集,建立行政区划及单元网格数据库;(6)通过野外普查,对城市公共设施部件的名称、类型、权属管理网格、归属部门、现势性、责任人等属性进行编码定义,建成部件数据库。

2、建设无线数据采集系统。采用CDMA数据传输技术,依托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分类编码体系和城市地理编码体系,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相关文本、图像、声音、位置等信息的无线实时传递。城市管理监督员可通过该系统及时将城市部件、事件等城市管理问题信息传递到监督指挥中心,并接受监督指挥中心的派遣调度。

3、建设呼叫中心受理系统。依托无线数据采集系统实时接收,并开通12319城市管理监督投诉热线,整合现有“全球眼”视频监控设施,及时受理、核实来自监督员和社会公众的城市管理问题信息,并对问题发生地点进行定位。

4、建设协同指挥系统。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硬件网络和协同办公系统,搭建监督指挥中心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通道,实现城市管理问题及时派遣、处置,处置结果及时反馈。同时,建设中心显示系统,实现对城市部件和事件的可视化监控。

(三)建立管理标准体系

1、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标准规定,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督手册》,构建以问题发现、核查结案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问题监督制度体系。

2、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立案、处置和结案》(CJ/T315)标准规定,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构建以处置职责重新确认、处置结果规范、处置时限精准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执行制度体系。

3、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2)标准规定,制定《城市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以标准化的处置结果统计数据为依据,构建对各执行部门和监督机构的考核制度体系,形成一个监督轴驱动多部门组成的处置轴,全面提升处置效率的核心动力机制。

(三)建立高效业务模型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包括七个环节,即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1、信息收集。城市管理监督员在规定的若干单元网格内巡视,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后利用“城管通”上报位置、图片、表单、录音等信息。监督指挥中心接收社会公众举报、领导批转的城市管理问题,通知监督员核实,属实的问题由监督员上报。

2、案卷建立。监督指挥中心受理员接收城市管理监督员上报的问题,根据《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督手册》进行立案,并报值班长审核。

3、任务派遣。监督指挥中心派遣员审核立案的案卷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派遣至相关责任单位处置。

4、任务处理。相关责任单位按照监督指挥中心的指令,按规定组织管理力量到现场处置问题。

5、处理反馈。各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处理完毕后,通过系统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指挥中心。

6、核查结案。监督指挥中心受理员利用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应区域的监督员到现场核查问题处置情况,监督员通过 “城管通”上报,经受理员核查、值班长审核后,如上报的核查信息与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标准一致,监督指挥中心进行结案处理;未达到处置标准的,由监督指挥中心立案督办。督办未果转交市效能办处理。

7、综合评价。在平台系统中设置绩效评价模块,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同时,监督指挥中心定期发布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情况和各责任单位的绩效评分,接受公众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2009年9月)

1、制定晋江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2、成立晋江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3、协调电信公司确定系统集成商和软件开发商;

4、成立晋江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筹建组。

(二)实施阶段(2009年9月~2010年6月)

1、正式启动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建设;

2、开展城市管理部件普查、数据建库、网格单元划分、软件开发等信息系统建设;

3、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督手册》、《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等操作标准、规范;

4、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业务模型,完善业务流程;

5、开展监督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集成安装等;

6、正式设立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机构;

7、组建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开展人员培训。

(三)完善验收阶段(2010年6月~12月)

1、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2、监督指挥中心正式挂牌,一期工程系统启动试运行;

3、查漏补缺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

4、组织系统验收。

(四)规模拓展阶段(2011年起)

1、2013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市区六个街道全部上线运行;

2、根据一、二期工程运行情况,适时启动三期工程建设。

七、工作分工

(一)电信公司负责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城市部件普查;提供电子地图、遥感地图、单元网格编码、地理编码、数据格式、工作流程标准、信息传输标准等;组织平台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

(二)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筹建监督指挥中心;草拟《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督手册》、《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等操作标准、规范;草拟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体系相关制度文件;草拟监督指挥中心管理规章;配合专业公司开展城市部件普查;整合各类协管员队伍资源,组建监督员队伍。

(三)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现有网络平台及软、硬件系统扩展提供技术支持。

(四)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管理网格单元的划分和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地理信息基础数据的整理提供。

(五)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和单位负责协助专业公司,做好本单位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调查统计和业务流程梳理工作,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六)各镇(街道)配合做好网格单元划分、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协管员队伍整合等工作。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晋江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文下发),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市行政执法局,具体协调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1、技术开发组:由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牵头,电信公司配合,负责项目系统运行环境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协调,包括网络布署、数据库建设、应用软件研发、系统软硬件配置和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等工作。

2、部件普查组:由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城市管理部件普查方案制定、普查培训和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

3、综合管理组:由市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拟订城市网格化管理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考核、评价等制度文件;负责城市网格化管理队伍建设,编制岗位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

(二)完善管理网络。各相关单位和镇(街道)要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成立工作小组,同时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建立能够确保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落实处置的机制、队伍,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监督指挥中心的城市管理问题任务派遣单,落实处置队伍,完善本级管理网络,加强所辖城市管理事(部)件的管理和问题处置。

(三)加强工作保障。在系统建设和维护方面,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保障。在工作实施的各个阶段,有关部门在人、财、物等调配使用上要主动亮绿灯。对牵头负责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相关单位要全力协助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城市网格化管理业务流程图

附件:

城市网格化管理业务流程图

主题词:城乡建设 网格化管理 工作方案 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经济发展局、商务局、监察局、公安局、财

政局、民政局、编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市政园林局、

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教育局、文体局、

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国土资源局、环

保局、安监局、人防办、行政执法局、信访局、

广电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公路分局、

邮政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公司、

电力公司、天燃气发电公司。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市各套班子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印发

【篇3】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内容

XXX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管理标准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l、市容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私拉乱扯、流

动商贩、跨门营业和占道经营等现象。

2、城区临街建筑物墙体主面干净、美观,无脱落、无褪色,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空调室外机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网内无垃圾杂物积存;无残垣断壁。

3、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占卜、算挂等封建迷信活动。

5、全天保洁,地面无垃圾、纸屑和痰迹。

6、果皮箱清理及时,箱体和箱体周围整洁。

7、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水质达标无杂物、无异味。

8、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保洁到位,地面无积水、垃圾和便溺。

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规划局、水利局

二、户外广告、牌匾管理标准

1、户外广告、邻街橱窗、牌匾等设置规范,整洁美观,无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2、无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设置户外广告。

3、广告画面完整,无长期空白的广告位(超过20日)。

4、无不规范用语、用字和烟草广告。

5、无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的广告设施。

6、广告画面无胡喷乱画。

7、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公益性广告不低于广告总量的20%。

责任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夜景灯饰化、亮化管理标准

1、无擅自改变、移动、损坏、拆除夜景灯饰现象。

2、夜景灯饰按规定时间开启或关闭。

3、夜景灯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完整。

4、夜景灯饰使用原材料、安装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牢固、安全。

5、道路照明设施保持完好,能正常、安全使用,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达到99%。

责任单位:城管局、供电公司

四、道路设施管理标准

(一)主干道设施管理

1、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4、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5、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6、主干道上果皮箱设置合理、规范。

(二)街巷基础设施管理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2、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3、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4、果皮箱设置合理、规范,清理及时,箱体和箱体周围整洁。

(三)环城公路管理标准

1、市环城公路清扫保洁制度健全,责任到人。

2、公路路面整洁卫生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抛撒物等垃圾和杂物。

3、公路两侧无污水横流、漫溢。

4、无向绿化带内和花坛内倾倒尘土、杂物等现象。

5、公路两侧边沟内侧无占道经营。

6、公路路面和路肩无病害、坑槽、油包、水冲沟。

7、公路两侧树木无缺株、无枯枝、无树挂。

8、行道树无乱钉、乱扯、乱挂,无病虫害和杂藤绕树现象。

9、公路转盘及绿化带内无垃圾积存,无多余积土。

10、花坛绿地内绿篱模纹无死株、断档,无杂草,按时修剪,大方美观。

11、办公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禁烟标识。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质监局、公安局、公路局、供电公司

五、公共设施管理标准

1、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2、路灯杆、电力线杆、通信线杆设置规范,无歪斜、无胡喷乱画,无侵占盲道现象。

3、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

六、无障碍设施管理标准

1、主干道、市区商业街、人行道口、公交站点等地的步行道设有无障碍设施。

2、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体育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所、室外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

3、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七、行道树绿化带养护管理标准

1、按照绿化标准种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2、树木无缺株、无枯枝。

3、树上无乱钉、乱扯、乱挂现象。

4、绿化带修剪平整、保持清洁,无垃圾和明显践踏裸露痕迹;植物配置合理,各类植物修剪及时。

责任单位:住建局

八、广场(游园)管理标准

1、无流动商贩。

2、无未经批准的商业网点。

3、无“胡喷”乱画、乱贴小广告现象。

4、各种便民设施完好无损坏,能正常使用。

5、保洁制度健全,实行全天保洁,地面无烟头、纸屑等垃圾,无痰迹。

6、绿地内无塑料袋、纸片、瓜果皮核和其他丢弃物。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许昌卷烟厂

九、公园管理标准

1、环境整洁,无乱摆乱放、乱扯乱挂、乱丢乱扔、随地吐痰等现象。

2、园内水质达标,无污染、无异味,水面无漂浮物。

3、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宣传栏)、标示牌、座椅、雕塑、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4、道路、公厕等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到位,能正常使用。

5、整体环境优雅,文明和谐,无打架、斗殴和封建迷信活动。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联通公司

十、旅游景区(点)管理标准

1、环境整洁,无乱摆乱放、乱扯乱挂、乱丢乱扔、随地吐痰等现象。

2、景区(点)内水质达标,无污染、无异味,水面无漂浮物。

3、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宣传栏)、标示牌、座椅、雕塑、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4、导游持证上岗、服务热情、礼貌待客。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文化局、旅游局、水利局、联通公司

十一、建设工地管理标准

1、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档,工程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

2、工地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

3、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现象。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

5、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住建局

十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标准

(一)公交车辆及设施

l、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2、侯车亭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破损、残缺现象。

3、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

4、车身内外保持清洁。

5、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

6、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提示、鼓励市民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7、引导人们在公交站点排队侯车,依次上下车;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二)出租汽车

l、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监督卡,车辆整洁卫生,车况良好。

2、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

3、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零食。

4、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

5、无违章驾驶和拒载现象。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

十三、交通秩序管理标准

(一)行人与车辆通行管理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和交通标示规范行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无逆向行驶、随意调头、违章停靠、越线等待、混道行驶等现象。

2、行人无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现象。

3、机动车无闯红灯现象。有效遏制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15分钟内不得超过5人次。

4、无大货车、畜力车等禁行车辆非法进入市区。

5、无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现象。

6、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能在3次绿灯显示时通过。

(二)车辆停放管理

1、按照相对集中、布局合理、方便停放的原则,规划管理停车场(点)。停车线清晰。

2、机动车、非机动车入位停放,朝向一致。收费指示牌设置合理、醒目,设施完好。

3、停车场(点)整洁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杂物。

4、主干道上无违章停车现象。

(三)交通设施管理

l、信号灯完好率100%。

2、交通指示牌设施完好。

3、行车线、斑马线完整清晰。

4、交通护栏设施完好,无损坏和缺失现象。

5、各种交通设施干净整洁,无胡喷乱画现象。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规划局

十四、文化市场管理标准

(一)网吧场所管理

1、网吧证照齐全。

2、网吧内视频不得出现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游戏或信息。

3、严格执行上网消费实名登记制度。

4、在明显位置悬挂未成年人限入标志,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5、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督平台,切实发挥监管作用。

6、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防范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

7、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

8、环境整洁,设置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9、消防通道畅通。

(二)电子游戏厅管理

l、证照齐全。

2、在明显位置设置非节假日未成年人限入标志,不准在非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入内。

3、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具。

4、环境整洁,设置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5、消防通道畅通。

(三)出版物经营场所管理

1、证照齐全。

2、无销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行为。

3、无非法经营出版物门店。

4、无出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

责任单位: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

十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标准

1、中小学校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

2、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600米内无彩票专营场所。

3、校园周边无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4、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体育局

十六、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标准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4、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消毒记录。

责任单位:卫生局

十七、进城务工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标准

1、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无影响身体健康的有毒气体和有害物质;露天作业或危险作业场所有安全的防护措施。

2、居住场所安全有保障,无危房和险房。

3、宿舍干净整洁,有必要的生活设施。

4、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责任单位:工信局、住建局、人社局

十八、“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管理标准

1、在显著位置设有醒目标志。

2、商店明码标价。

3、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4、示范街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工商局、发改委、质监局、商务局

十九、文化、体育场馆管理标准

1、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制度健全、环境整洁;工作人员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各种标识标牌美观大方,在醒目位置设置“免费开放”标志。

2、公共图书馆内有能够提供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服务;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工程支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

3、体育场馆环境整洁,设施完好,无障碍设施和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责任单位:文化局、公安局、民政局、体育局

二十、公共场所道德标准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场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等有关单位

二十一、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科普场馆)管理标准

1、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标志。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活动记录。

3、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4、有丰富的活动器材。

5、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6、无被侵占、挪用和租借现象。

责任单位:科技局、团市委

二十二、慈善捐助机构管理标准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慈善超市环境整洁,商品丰富、明码标价;工作人员服务热情;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工作记录。

3、接收捐助的站点登记规范,手续完备;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民政局

二十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标准

1、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95%的社区卫生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3、环境整洁、医务人员衣着规范、药价公开、文明服务。

责任单位:卫生局、人社局

二十四、饮用水卫生标准

1、供水单位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

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3、供水单位和卫生部门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责任单位:住建局、卫生局

二十五、安全保障标准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3、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4、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

二十六、环卫行业管理标准

l、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确保场地清洁。垃圾运输车辆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

3、清洁工着装统一,遵章守纪讲安全。

4、垃圾中转站站内、外地面清洁,无杂物堆放,门窗墙面无积灰、蛛网。

责任单位:城管局

二十七、食品安全管理标准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

2、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责任单位:质监局、工商局

二十八、药品安全管理标准

1、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责任单位:药监局

二十九、农贸市场管理标准

1、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乱丢乱扔,污水横流,异味难闻现象。

2、无过期、变质食品,无未经检疫的牲畜肉,无注水肉。

3、无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现象。

4、市场内外车辆摆放有序。

5、文明经营,无大声叫卖、强买强卖、吵架斗殴现象。

责任单位:工商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局、畜牧局

三十、工业品市场管理标准

1、环境整洁,无乱丢乱扔、乱摆乱放现象。

2、无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现象。

3、文明经营,无大声叫卖、强买强卖、吵架斗殴现象。

责任单位:工商局、商务局、供销社

三十一、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标准

(一)燃气、供热

1、办公区域整洁。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4、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5、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住建局、工信局

(二)自来水

l、办公区域整洁。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4、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5、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供电

1、办公区域整洁。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4、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5、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四)物业服务

l、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5、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住建局

(五)邮政

l、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邮政局

(六)通信

l、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七)银行

1、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

4、设置“1米线”,引导顾客排队等候。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银监局

(八)医院

l、医疗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3、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4、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现象。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卫生局

(九)宾馆

1、环境整洁,服务良好。

2、有无障碍设施。

3、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4、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5、客房干净,无异味。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旅游局、公安局

(十)旅行社

1、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

2、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礼貌待客。

3、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旅游局

(十一)商业零售

l、营业员用语文明,礼貌待客。

2、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3、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

(十二)工商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工商局

(十三)税务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

(十四)交警

1、警容严整,用语文明,服务热情。

2、坚守岗位,文明执勤。

3、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

4、执勤岗亭整洁卫生。

责任单位:公安局

(十五)派出所

1、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热情服务,用语文明。

2、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

3、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十六)汽车站、火车站

1、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

2、排队购票,秩序良好。

3、设施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

4、售票员不擅离岗位,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5、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火车站

(十七)行政服务大厅

1、环境整洁,无乱摆乱放、乱丢乱扔和吸烟现象。

2、便民服务设施完备,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3、管理制度健全。

4、服务人员用语文明,服务热情。

5、有高效的咨询、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许昌县、魏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评项目及标准

一、市容和环境卫生

l、市容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私拉乱扯、流

动商贩、跨门营业和占道经营等现象。

2、城区临街建筑物墙体立面干净、美观,无脱落、无褪色,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空调室外机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防护网内无垃圾杂物积存;无残垣断壁现象。

3、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占卜、算卦等封建迷信活动。

5、主次干道全天保洁,地面无垃圾、纸屑和痰迹。

6、果皮箱设置合理规范,清理及时,箱体和箱体周围整洁。

7、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水质达标无杂物、无异味。

8、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保洁到位,地面无积水、垃圾和便溺,无异味。

二、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

1、户外广告、临街橱窗、牌匾等设置规范,整洁美观,无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2、无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的户外广告。

3、广告画面完整,无长期空白的广告位(不超过20日)。

4、广告画面无胡喷乱画,无不规范用语、用字;无烟草广告。

5、无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的广告设施。

三、道路设施

(一)主干道设施

1、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清晰,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道路排水设施完好,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4、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5、盲道设置规范完好,无占压、占用现象。

6、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道路标线完整清晰。

7、树木、绿篱管护良好,无缺株断垄;绿篱内无塑料袋、纸片、瓜果皮核和其他废弃物;防护设施完备,无人为践踏现象。

8、道路维修、施工现场有安全防护措施,有标志标识。

(二)街巷基础设施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2、道路两侧墙体干净,无灰尘、无锈蚀、无乱贴乱画、无非法小广告。

3、路灯无破损,能正常使用。

4、电线、窨井盖、路名牌等各项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5、果皮箱设置合理、规范,清理及时,箱体和箱体周围整洁。

6、树木、绿篱管护良好,无缺株断垄;绿篱内无塑料袋、纸片、瓜果皮核和其他废弃物。

四、广场游园

1、秩序良好,无车辆乱停乱放,无流动商贩,无遛放宠物现象。

2、广告、宣传栏设置合理规范,无损坏现象,有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内容。

3、无“胡喷”乱画、乱贴小广告现象。

4、照明、护栏、座椅等设施无损坏,功能完好。

5、保洁制度健全,实行全天动态保洁,地面无烟头、纸屑等垃圾,无痰迹。

6、树木、绿地管护良好,无缺株断垄;绿地防护设施完备,无人为践踏现象;绿地内无塑料袋、纸片、瓜果皮核和其他废弃物。

五、旅游景点

1、环境整洁,无乱摆乱放、乱扯乱挂、乱丢乱扔、随地吐痰等现象。

2、景区(点)内水质达标,无污染、无异味,水面无漂浮物。

3、公用电话、报栏(宣传栏)、标示牌、座椅、雕塑、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4、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服务热情,礼貌待客。

5、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宣传活动。

6、安全设施完备,安全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7、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六、建设工地

1、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档,工程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

2、工地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有密闭或防护装置,无抛洒建筑垃圾现象。

3、科学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音小于50分贝,无噪音扰民现象。

4、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干净整洁。

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

七、文化市场

(一)网吧

1、证照齐全,悬证经营。

2、网吧内视频不出现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游戏或信息。

3、严格执行上网消费实名登记制度。

4、在明显位置悬挂未成年人限入标志,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5、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督平台,切实发挥监管作用。

6、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防范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

7、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全面取缔“黑网吧”。

8、环境整洁,设置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9、消防通道畅通,安全管理达标。

(二)电子游戏厅

l、证照齐全,悬证经营。

2、在明显位置设置非节假日未成年人限入标志,不准在非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入内。

3、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具。

4、环境整洁,设置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5、消防通道畅通,安全管理达标。

(三)出版物经营

1、证照齐全。

2、无销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行为。

3、无非法经营出版物门店。

4、无出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

八、校园周边环境

1、中小学校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

2、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600米内无彩票专营场所。

3、校园周边无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成人用品商店和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4、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接送学生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无超员现象。

九、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4、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消毒记录。

十、进城务工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

1、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无影响身体健康的有毒气体和有害物质;露天作业或危险作业场所有安全的防护措施。

2、居住场所安全有保障,无危房和险房。

3、宿舍干净整洁,有必要的生活设施。

4、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十一、慈善捐助接收机构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详细的工作记录。

2、环境整洁,商品丰富,明码标价;工作人员服务热情。

十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布局合理,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5%的社区卫生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3、环境整洁,主要收费项目公开,医务人员衣着规范,文明服务。

十三、食品安全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2、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及假冒伪劣食品。

十四、农贸市场

1、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丢乱扔、污水横流、异味难闻现象。

2、无过期、变质食品,无未经检疫的牲畜肉,无注水肉。

3、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有序,无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现象。

4、市场内外车辆摆放有序。

5、文明经营,无大声叫卖、强买强卖、吵架斗殴现象。

6、各经营户证照齐全。

7、市场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达标。

十五、工业品市场(商业步行街)

1、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乱丢乱扔、乱摆乱放现象。

2、无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现象。

3、文明经营,无大声叫卖、强买强卖、吵架斗殴现象。

4、各经营户证照齐全。

5、市场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达标。

十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优惠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十七、校外活动场所

1、制度健全,活动记录完整。

  2、开放时间符合国家规定。

3、积极为未成年人服务,节假日期间能够延长开放时间。

  4、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十八、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

1、综治办、司法所等综治基层组织健全,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充分发挥作用,有调解记录。

2、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活动器材,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3、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师资力量、工作制度、教学计划、教学记录。

4、有科普活动场所,有各项制度,科普设施完善,活动正常,有活动记录。

5、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长期向居民开放,有管理制度和观看记录。

6、利用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7、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8、所管辖的街巷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卫生。

9、积极引导辖区内的居民小区推行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到位,安全制度健全;垃圾箱、路灯、楼道灯、楼道扶手、健身器材等设施保持完好,楼道物被挤占现象。

十九、社区居委会创建工作

1、建立调委会、治保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有工作记录。

2、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有活动资料和活动记录。

3、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坚持规范管理,有管理制度和管理记录,对未成年人开放。

4、利用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十、乡镇创建工作

1、综治办、司法所等综治基层组织健全,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充分发挥作用。

2、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长期向居民开放,有管理制度和观看记录。

3、建有科普活动场所,配备必要设备,经常开展活动。

4、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集市创建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工作有安排、有方案、有检查评比,有表彰,成效明显。

5、环境整洁,无垃圾乱倒、柴草乱垛、污水乱泼现象,河流、水塘清澈;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二十一、宣传氛围

1、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广告总数的20%。

2、利用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3、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十二、窗口行业

(一)自来水

l、办公区域整洁。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服务标准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4、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5、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二)供电

1、办公区域整洁。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制度健全,收费标准公开。

4、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5、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三)物业服务

l、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5、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四)邮政

l、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五)通信

l、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六)银行

1、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卡,坚守工作岗位,服务文明、快捷。

3、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

4、设置“1米线”或叫号系统,引导顾客排队等候。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七)医疗

l、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3、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4、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八)宾馆

1、环境整洁,服务良好,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2、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3、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4、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5、客房干净,无异味。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九)商业零售

l、营业员用语文明,礼貌待客。

2、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3、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十)环卫行业

l、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确保场地清洁。垃圾车(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

3、清洁工着装统一,遵章守纪讲安全。

4、垃圾中转站内外地面清洁,无杂物堆放,门窗墙面无积灰、蛛网。

(十一)工商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十二)税务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卡,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十三)交警

1、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2、坚守岗位,文明执勤。

3、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

4、执勤岗亭整洁卫生。

(十四)派出所

1、办公区域整洁卫生,秩序良好。

2、警容严整,用语文明,热情服务。

2、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

3、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十五)行政服务大厅

1、服务大厅环境整洁,无乱摆乱放、乱丢乱扔和吸烟现象。

2、便民服务设施完备,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3、管理制度健全。

4、服务人员用语文明,服务热情。

5、有高效的咨询、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评项目及标准

一、市容和环境卫生

l、市容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私拉乱扯、流

动商贩、跨门营业和占道经营等现象。

2、城区临街建筑物墙体主面干净、美观,无脱落、无褪色,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无残垣断壁;空调室外机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防护网内无垃圾杂物积存。

3、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占卜、算卦等封建迷信活动。

5、全天保洁,地面无垃圾、纸屑和痰迹。

6、果皮箱清理及时,箱体和箱体周围整洁。

7、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水质达标无杂物、无异味。

8、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保洁到位,地面无积水、垃圾和便溺。

二、道路设施

(一)主干道设施

1、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清晰,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道路排水设施完好,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4、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5、盲道设置规范完好,无占压、占用现象。

6、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道路标线完整清晰。

7、树木、绿篱管护良好,无缺株断垄;绿篱内无塑料袋、纸片、瓜果皮核和其他废弃物;防护设施完备,无人为践踏现象。

8、道路维修、施工现场有安全防护措施,有标志标识。

(二)街巷基础设施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2、道路两侧墙体干净,无灰尘、无锈蚀、无乱贴乱画、无非法小广告。

3、路灯无破损,能正常使用。

4、电线、窨井盖、路名牌等各项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5、果皮箱设置合理、规范,清理及时,箱体和箱体周围整洁。

6、树木、绿篱管护良好,无缺株断垄;绿篱内无塑料袋、纸片、瓜果皮核和其他废弃物。

三、广场游园

1、秩序良好,无车辆乱停乱放,无流动商贩,无遛放宠物现象。

2、广告、宣传栏设置合理规范、无损坏现象,有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内容。

3、无“胡喷”乱画、乱贴小广告现象。

4、照明、护栏、座椅等设施无损坏,功能完好。

5、保洁制度健全,实行全天动态保洁,地面无烟头、纸屑等垃圾,无痰迹。

6、树木、绿地管护良好,无缺株断垄;绿地内无塑料袋、纸片、瓜果皮核和其他丢弃物;绿地防护设施完备,无人为践踏现象。

四、公共交通

(一)公交车辆及设施

l、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2、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侯车亭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破损、残缺现象。

3、车况良好、车身内外保持清洁。

4、车内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

5、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提示、鼓励市民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6、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

7、引导乘客在公交站点排队侯车,依次上下车。

(二)出租汽车

l、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监督卡,车辆整洁卫生,车况良好。

2、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

3、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零食。

4、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

5、无违章驾驶和拒载现象。

五、交通秩序

(一)行人与车辆通行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和交通标示规范行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无逆向行驶、随意调头、违章停靠、越线等待、混道行驶等现象。

2、行人无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现象。

3、机动车无闯红灯现象。有效遏制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15分钟内不得超过5人次。

4、无大货车、畜力车等禁行车辆非法进入市区。

5、无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现象。

6、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能在3次绿灯显示时通过。

(二)车辆停放

1、按照相对集中、布局合理、方便停放的原则,规划管理停车场(点),停车线清晰。

2、机动车、非机动车入位停放,朝向一致。

3、收费指示牌设置合理、醒目,设施完好;

4、停车场(点)整洁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杂物。

5、主干道上无违章停车现象。

(三)交通设施

l、信号灯完好率100%。

2、交通指示牌设施完好。

3、行车线、斑马线完整清晰。

4、交通护栏设施完好,无损坏和缺失现象。

5、各种交通设施干净整洁,无胡喷乱画现象。

六、文化市场

(一)网吧

1、网吧证照齐全。

2、网吧内视频不出现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游戏或信息。

3、严格执行上网消费实名登记制度。

4、在明显位置悬挂未成年人限入标志,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5、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督平台,切实发挥监管作用。

6、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防范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

7、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全面取缔“黑网吧”。

8、环境整洁,设置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9、消防通道畅通。

(二)电子游戏厅

l、证照齐全。

2、在明显位置设置非节假日未成年人限入标志,不准在非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入内。

3、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具。

4、环境整洁,设置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5、消防通道畅通,安全管理达标。

(三)出版物

1、证照齐全。

2、无销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行为。

3、无非法经营出版物门店。

4、无出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

七、校园周边环境

1、中小学校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

2、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600米内无彩票专营场所。

3、校园周边无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成人用品商店和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4、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接送学生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无超员现象。

八、农贸市场

1、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丢乱扔、污水横流、异味难闻现象;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有序。

2、无过期、变质食品,无未经检疫的牲畜肉,无注水肉。

3、无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现象。

4、市场内外车辆摆放有序。

5、文明经营,无大声叫卖、强买强卖、吵架斗殴现象。

6、各经营户证照齐全。

7、安全管理达标。

九、工业品市场(商业步行街)

1、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乱丢乱扔、乱摆乱放现象。

2、无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现象。

3、文明经营,无大声叫卖、强买强卖、吵架斗殴现象。

4、各经营户证照齐全。

5、安全管理达标。

十、城中村

  1、路面平整。村庄内路面硬化,平整畅通、无坑槽、无积水。

  2、设施齐全。按标准设置路灯照明设施,亮灯率达到98%以上。卫生设施完善,有固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地面无垃圾积存和垃圾裸露,做到日产日清。村巷设置下水道,无污水乱流现象。

  3、墙体洁净。道路两侧墙体干净、无灰尘、无锈蚀、无乱贴乱画、无小广告、无残垣断壁等现象。

4、村容整洁。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摆(建筑废料、摊点等)、柴草乱垛等现象。

十一、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

1、综治办、司法所等综治基层组织健全,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充分发挥作用。

2、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有活动器材,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3、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师资力量、工作制度、教学计划、教学记录。

4、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5、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长期向居民开放,有管理制度和观看记录。

6、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十二、社区居委会创建工作

1、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

2、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

3、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坚持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开放。

4、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十三、乡镇创建工作

1、综治办、司法所等综治基层组织健全,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充分发挥作用。

2、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长期向居民开放,有管理制度和观看记录。

3、建有科普活动场所,配备必要设备,经常开展活动。

4、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集市创建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工作有安排、有方案、有检查评比,有表彰,成效明显。

5、环境整洁,无垃圾乱倒、柴草乱垛、污水乱泼现象,河流、水塘清澈;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十四、窗口行业服务

(一)医院

l、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3、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4、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二)商业零售

l、营业员用语文明,礼貌待客。

2、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3、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三)宾馆

1、环境整洁,服务良好,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2、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3、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4、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5、客房干净,无异味。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四)交警

1、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2、坚守岗位,文明执勤。

3、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

4、执勤岗亭整洁卫生。

(五)行政服务大厅

1、服务大厅环境整洁,无乱摆乱放、乱丢乱扔和吸烟现象。

2、便民服务设施完备,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3、管理制度健全。

4、服务人员用语文明,服务热情。

5、有高效的咨询、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许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实地考察项目及标准

一、社会宣传氛围

1、在重要公共场所设有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

2、城市社区、农村乡镇要设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和宣传栏;农村村委会所在地要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栏或宣传橱窗等。

3、公益广告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有损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

二、校园文化建设

1、校园内有富有教育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设施等,环境整洁优美。

2、校园内有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校报校刊或少先队鼓号队、队室等文化阵地;

3、学校学风、教风和校风良好,师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师生、同学、家校关系和谐。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

三、社区(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

1、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在城市的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重点镇和县城关镇要设置文化活动站或青少年之家。

2、活动场地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要做到环境整洁优美,器材性能良好,内容健康向上,保证未成年人能够正常地开展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

四、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1、社区(村)建有多种形式的工作平台(如“少年之家”、“儿童俱乐部”等),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工作平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活动经费。

2、社区定期与中小学协调沟通,共同建立起中小学生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的档案资料,为学校评价学生提供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

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1、建有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有专门的工作场地和工作设施、有专人值班、有工作记录。

2、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创建活动,有相应的创建制度、并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有物质或精神奖励。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团市委

六、心理健康辅导工作

1、建立市级、县(市、区)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市级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县(市、区)级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2、在城市社区、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开展以适应性辅导、考前心理调节、挫折防范等为主的系列心理辅导,利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3、招募一定数量的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志愿者,依托卫生行政部门招募具有资质的心理医生,建立一支心理健康医疗服务队伍;依托教育部门招募中小学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建立一支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市级和县(市、区)级心理辅导站要配备5—10人专兼职辅导人员,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要配备3—5名心理辅导老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局

七、“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1、依托学校现有场地、设施、配备必要器材设备,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6月底之前禹州市建成3个试点“乡村学校少年宫”,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各建成2个,市经济开发区和市东城区各建成1个。

2、建成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保证每天放学后、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面向农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市教育局

八、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

(一)图书出版

1、公共图书馆设有专门的未成年人阅览室;阅览室图书数量、种类丰富;图书内容适合未成年人。

2、新华书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专柜。专柜基本满架,即80%的空间均放有待售的未成年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

(二)网络阵地

1、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青少年宫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和设施。

2、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

3、公益性上网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以及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市文化局、团市委、市公安局、新华书店

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优惠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3、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优惠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十、校外活动场所

(一)加强规划和建设

在城市的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场所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场所配有安全保护人员,并设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体现公益性原则

1、查看活动记录,显示活动场所开展的活动80%以上是面向未成年人的,且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2、在规定开放时间内活动场所是正常开放的。

3、节假日期间能够延长开放时间(查看工作记录)。

4、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魏都区

十一、净化文化市场

(一)网吧监管

1、网吧装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

2、网吧不能登陆含有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网页和网络游戏。

(二)网吧经营秩序

1、网吧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有查验身份证记录,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

2、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3、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

(三)游戏机经营场所监管

1、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

2、除节假日外,无未成年人进入。

3、无具有赌博功能的设施设备和赌博现象。

(四)“扫黄打非”

1、图书音像制品和游戏软件销售店无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邪教、迷信、教唆犯罪及其他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和游戏软件出售。

2、玩具饰品销售店无宣扬色情和暴力及其他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玩具饰品出售。

3、声讯服务台无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和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十二、校园周边环境

(一)治安和交通环境

1、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有公安交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2、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有专人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二)市场和市容环境

1、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

2、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600米内无彩票专营场所,不得在中小学校周边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和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3、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烟草局、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

十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

1、对乞讨、流浪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救助。

2、有机构为孤儿和残疾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

十四、未成年人文明行为

1、公共广场无未成年人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和口香糖现象。

2、公园无未成年人攀折、损坏花草树木现象;公共图书馆无未成年人乱刻乱画现象。

3、未成年人能够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

4、未成年人在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等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无说脏话、嬉闹现象。

5、熟练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且仪容仪表整洁得体。

6、友善对待外来人员,中学生能够热情为陌生人指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篇4】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内容

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最新)

根据《X节-X城市总体规划(X-2030)》X县与X、X新区同步推进同城化城市建设的布局和《X节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X委办字〔X〕3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X-X年X县与X、X新区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创文工作体系,形成全县上下广泛动员、同心协力、共同参与文明服务创建的社会氛围,推进X节城区创文涉及我县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在X年度文明城市测评中实现增比进位,为X年X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根据我县城区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原则,在X县城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工作管理体系,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通过在X县城区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推动创建督导工作前移,实现环境卫生监督、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做到环境卫生保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市民创建知识宣传一户不少、一人不落,形成上下广泛动员、同心协力、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网格体系

(一)包联方式

以城市社区道路框架和小区为基础,将X县城区9个社区(奢香古镇社区、南郊社区、北郊社区、城中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西南社区、西北社区、东郊社区)划分为30个网格,整合全县各部门资源,实行由县级领导抓片区,县级单位、部门抓网格,县创文办统筹协调,三个街道办事处组织发动,9个社区30个网格具体实施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除上述9个社区外,三个街道办事处剩余的20个社区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抓好落实;各单位部门原有职工宿舍及小区院落由各单位部门具体负责;城区主干道、商业街由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由市场监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具体负责;医院(含民营医院)由卫计局具体负责;公园、广场、公厕由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酒店、宾馆、旅社由市场监管局、旅发办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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