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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读后感5篇

时间:2022-06-11 08:1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读后感5篇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读后感篇1

  最近,根据组织安排,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以下认识。

  《条例》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做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印象尤其深的是,《条例》对高校党组织的工作原则的规定:一、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二、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制度建设。三、坚持高校党的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深度融合,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完成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四、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开展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五、坚持抓基层组织建设,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总之,高校党组织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任,使命光荣,任务艰巨,不容懈怠。只有高校党组织建设好,才能圆满完成党交给我们的光荣使命,办好高等教育,确保办学方向,为我们的建设事业培养优秀接班人,使我们的事业万古长青。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读后感篇2

  9月19日下午,机电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进行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通过学习我有以下感悟。

  该《条例》是在201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行的重新修订,于2021年4月16日发布。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通过对新《条例》的集中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新《条例》是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展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新《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深入了解了党是如何带领我们进行工作和学习的,以及如何保证我们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

  作为大学生党员,我们不应该只满足于理论学习,更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多进行思考,为我们的基层建设添砖加瓦。同时还要多监督、多实践,深入到群众当中去。在平时,我们更要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在兼顾自己的同时,尽可能的去帮助身边的同学,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光发热。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读后感篇3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标志着我国高校党的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这是我们党在发展和实践探索中的重要成果,我们必须紧密联系到我们的工作中,用实践去落实。

  高校担负着我们党,我们国家培养高等专业人才,繁荣和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全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重要使命,要完成这光荣而艰巨的使命,高校党组织至关重要,党的百年历史证明,只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高校的事业就得到良好的发展。要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高校党建就展现出领头羊的作用,为青年学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高等素质的人才,必须要有一流的党组织和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而《条例》的修订,为高校建设,办学方向,培养人才,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我们基层年轻干部,更要以《条例》的学习为契机,充分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丰富自身知识海洋,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更要抱着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使命,不断学习,增强干事信心,坚定干事决心,要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不负人民的重托,做好先辈传给我们的接力棒,只争朝夕,奋发作为!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读后感篇4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只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才能实现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的领导体制经过了1949年-1956年的校长负责制,1956年-1966年的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1978年至今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期中,在80年代中期实行的“党政分开”政治体制改革中,出现了1984年-1989短暂的校长负责制时期,这个时期淡化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间接导致了“政治风波”的发生。1989年中共中央提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决定,1990年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党委主要任务,实现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1996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高校组织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地位。

  《条例》经过了20xx年、20xx年两次修订,这次颁布的《条例》在总则中提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的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条例》还对党委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化,由原先的8条变为9条,顺序上也做了调整,突出了党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方面的核心领导作用,为实现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保障。

  在当今复杂国际形势下,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必须持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才能实现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师生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才能完成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

  二、为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条例》对党委以下的党组织分为了院系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期中,院系党组织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条例》还对三类党组织相应职责进行了区分,结合到我们的实际来说,这三类党组织的职责就是现在我们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与2010版职责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提到了院系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强调了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范的问题;三是增加了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

  从这些修改内容开看,增加了支部的政治功能,健全了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了高校党建工作基础,为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三、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党员政治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三是强化党员管理服务,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四是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内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员通报。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团组织推优作为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渠道,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这些要求在推动师生党员亮身份、立标杆、树形象等工作中起到规范性指导作用。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读后感篇5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只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才能实现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的领导体制经过了1949年-1956年的校长负责制,1956年-1966年的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1978年至今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期中,在80年代中期实行的“党政分开”政治体制改革中,出现了1984年-1989短暂的校长负责制时期,这个时期淡化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间接导致了“政治风波”的发生。1989年中共中央提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决定,1990年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党委主要任务,实现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1996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高校组织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地位。

  《条例》经过了2010年、2021年两次修订,这次颁布的《条例》在总则中提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的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条例》还对党委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化,由原先的8条变为9条,顺序上也做了调整,突出了党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方面的核心领导作用,为实现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保障。

  在当今复杂国际形势下,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必须持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才能实现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师生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才能完成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

  二、为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条例》对党委以下的党组织分为了院系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期中,院系党组织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条例》还对三类党组织相应职责进行了区分,结合到我们的实际来说,这三类党组织的职责就是现在我们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与2010版职责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提到了院系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强调了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范的问题;三是增加了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

  从这些修改内容开看,增加了支部的政治功能,健全了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了高校党建工作基础,为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三、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党员政治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三是强化党员管理服务,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四是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内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员通报。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团组织推优作为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渠道,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这些要求在推动师生党员亮身份、立标杆、树形象等工作中起到规范性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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