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额培训通知(1)(1)

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额培训通知(1)(1)

时间:2022-07-06 11: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额培训通知(1)(1),供大家参考。

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额培训通知(1)(1)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关于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 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暨资产评估相关法律 法规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办)、区教育科技局、区卫健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暨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黔财资 7 号),省财政厅将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根据安排现将我区参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

 二、培训地点: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区财政局国资办、国资中心全体人员,各镇、乡、街道办,区教育局、区卫健局资产管理人员。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 15 分钟签到入场,会议期间佩戴口罩,做好防疫措施,若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人员按程序请假不需参会。

 五、联系电话:8233636。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暨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

 2021 年 5 月 24 日

推荐访问: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额培训通知(1)(1) 国有资产管理 条例 通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