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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2-07-06 19:5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远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供大家参考。

清远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1 清远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 年)》《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结合《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清远行动的意见》(清府〔2020〕21 号)《清远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清府函〔2022〕142 号)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 “十三五”期间,清远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服务网络,强化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推动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遏制尘肺病等职业病高发态势。基本形成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用人单位全面负责、劳动者和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工作良好局面。一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础不断增强。“十三五”期末,矿山、冶金、化工和建材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率达到 92.5%,接害劳

  2 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 91%,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 99%,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 98%,均超过规划目标。二是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协作开展职业病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市慢性病防治院(职业病防治院)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资质,职业病防治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职业病康复治疗能力不断增强。四是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实施国家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为 8 个县(市、区)疾控中心(或职业病防治所)选配采样检测设备;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区覆盖率达到 100%,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 100%。五是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对建国以来清远市职业性尘肺病人(473 人)开展随访调查,对常住病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工作台帐。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尘肺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及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尘肺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依法保障职业病人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十三五”期间,全市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437 人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业病医疗费用 941.11 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困难群体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人民群众职业健康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期间,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一系列

  3 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尘毒、噪声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尚未得到根本治理,新工业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带来的新职业病风险不断加大。二是职业病预防控制和救治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清远地处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矿山、冶金、建材及皮革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新发职业病不断显现,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不达标。部分企业疑似职业病申请诊断率较低,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三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还有待加强,部分县区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尚未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技术力量比较薄弱,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管理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职业人群、全工作周期职业健康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和用人单位三方责任,通过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我市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健

  4 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广东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个人防护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卫生工程防护、风险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实现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化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构建职业健康工作新格局。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完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坚持约束和激励并重,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三)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

  5 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指标名称 2025年值 指标性质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预期性(省)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预期性(省)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预期性(省)

 4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预期性(省)

 5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预期性(省)

 6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预期性(省)

 7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预期性(省)

 8 各县(市、区)至少确定 1 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由于连南县、连山县为少数民族自治县,企业及接害劳动者较少,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暂不做硬性要求,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可以由市慢病院(职防院)负责完成,或者连州市、阳山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后由连州、阳山负责)

 省目标 95% 建议市目标6/8=75%

 预期性(省)

 9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音耳塞或耳罩正确佩戴率 80% 预期性(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职业病危害预防治理。在产业转型升级、标准规范制定、技术升级改造和中小微企业帮扶方面统筹考

  6 虑职业健康工作。组织对“十三五”时期新报告职业病用人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根据省的工作要求及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推动用人单位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日常监测试点。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听力保护行动,从噪声危害监测,健康教育培训、听力保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查、临床诊断治疗等关键点预防和控制噪声危害。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发现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肌肉骨骼疾患和职业紧张等防治行动。全市各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要积极协助和技术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司法等部门加强环卫工人、“两客一危”从业人员以及从事劳动改造服刑人员等重点领域或特殊机构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充分发挥产业、职业健康等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职业健康工作。

 ★专栏 1

 重点行业健康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帮扶行动 行动目标:在采矿业、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及建材相关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

  7 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手传振动和辐射危害为重点,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南,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利用省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建设指南及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支持工具。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3.积极利用省职业健康技术援助管理平台,开展实时在线监测试点,噪声和尘毒呼吸防护效果个体化定量评估技术试点,及时和推广中小微企业帮扶经验,形成有特色的可复制帮扶模式。

 预期效果:加强对中小微型企业的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总结推广中小微企业帮扶经验,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专栏 2

 听力保护行动 行动目标:在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听力保护行动,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治理,推动建设听力保护示范企业,提升企业噪声治理能力,保护劳动者听力健康。

 行动内容:在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噪声危害监测、工程治理、个体防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查等全链条全方位的听力保护行动,搭建听力保护行动管理平台,逐步建立

  8 重点行业领域噪声危害数据库,推广噪声工作场所实施在线日常监测技术,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治理。总结和推广不同行业听力保护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动各地区开展听力保护示范企业建设。

 预期效果:实施重点行业听力保护行动指南,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听力保护行动模式,建设一批听力保护示范企业。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教育培训,相关经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安排工伤预防费予以保障。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职业病法规、职业病诊疗知识宣传培训,提升临床医务人员及时发现、报告疑似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意识和能力。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内容,推广落实省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南,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设一批健康企业。加强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支持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

  9 健康促进活动。

 (三)提升职业病救治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实现监测工作与监管执法以及用人单位整改有效联动。扩大主动监测的职业病病种,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对重点职业病开展风险评估。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各项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筑牢重点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扩面力度,按规定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建立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单位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共享新诊断的职业病患者信息,推动实现职业病治疗费用全省联网结算,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时排查新增患者的经济困难状况,加强对符合条件职业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和基本生活救助等政策。

  10 (四)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按照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县并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卫生执法体系,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升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的装备水平。落实省区域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备标准。实施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依托省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实训基地,建立健全以依法履职为核心的教育培训机制,明确市、县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要求,加强上岗与在岗期间轮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实现市、县级职业卫生技术人员与卫生监督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未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的镇街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纳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执法机制,加强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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