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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州省贯彻落实对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8 12: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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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州省贯彻落实对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黔府办发〔2017〕

 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厅 印)

  2017 年

 月

 日

  2

  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 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 号)精神,结合国家和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优化顶层设计,加强省级统筹,整合工程项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提升我省教育发展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到 2020 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实现衔接沟通、协调发展,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普及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础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0%以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加快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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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体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40%,建成若干所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引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高;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每年新建、改扩建 1000 所城乡结合部、产业园区、乡镇公办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小学闲置校舍,发展村级幼儿园。每个乡(镇)在办好 1 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口在 3 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 2 所以上公办幼儿园。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按标准配备玩教具,提供基本保教条件。逐步建立完善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公办园正常运转。(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2.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办园,通过提供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增加农村普惠性民办园数量。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实施办法,确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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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结对帮扶、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纳入集团化办园管理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支持教师培训、开展教研指导等方式,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对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扶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保障能力。(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3.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辖区内园所布局、师资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规范管理等工作。探索以县优质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园为骨干、村级幼儿园为基本的管理及教研网络,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备、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归口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健全关爱体系,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和随迁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入园。坚持科学保教,全面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严禁“小学化”倾向。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及社会力量探索开展 0-3 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和托幼工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省妇联、团省委;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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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巩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成果,科学布局农村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落实教学点基本办学要求,按标准配置教室、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运动场地和音体美器材,满足教学基本需求。配备安全饮水设施、伙房设备,配置卫生厕所。提升教学点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教学点在线课堂全覆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走教、支教等多种途径,使教学点拥有必要的专业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强化中心校对教学点教师配备、课程安排、业务指导等统筹管理作用。经费投入向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倾斜,不足 100 人的教学点按 100 人拨付公用经费。到 2018 年,完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2.标准化建设寄宿制学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建设一批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按照“十有”标准(即: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及辅助用房,有完善齐备的教学设施,有满足需要的学生宿舍,有标准够用的学生食堂,有符合要求的卫生室,有方便文明的厕所,有四季能用的浴室,有标准规范的塑胶运动场,有纯净充足的生活用水和开水,有温馨舒适的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统筹全面改薄、标准化建设等教育工程项目,加快新建、改扩建学生宿舍、食堂,实现“一人一床位”,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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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通铺”现象,满足室内就餐需求。改善如厕环境,基本普及水冲式厕所,确实不具备条件的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旱厕。改善浴室条件,设置淋浴设施。结合实际改善体育和艺术教育场地,配备音体美器材,建好图书馆(室)、广播站、活动室、医务室,满足教学和文化生活需要。配备必要的教职员工,有效开展生活指导、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关爱乡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优先保障其寄宿需求。健全完善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提高寄宿制学校运转保障能力。到 2020 年,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3.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重点解决现有城镇大班额。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教育信息化等措施,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避免学生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合理划分就近入学区域,学校不得拒绝本入学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有序扩大优质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学校。按照要求制定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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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到2018 年基本消除 66 人以上超大班额,到 2020 年基本消除 56 人以上大班额。(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4.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向纵深发展,依据地区经济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条件,扩大食堂供餐比例,保障食堂正常运转。着力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规范运营,供餐质量、管理手段、“美食”教育等提质升级。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流程,确保卫生安全。结合当地物产种类,适应当地饮食习惯,科学改善膳食结构,建立监测评估制度,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1.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结合我省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积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 年)。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加强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实施,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改进高中招生管理办法,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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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2.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条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布局。继续面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体育场建设、图书采购、仪器设备购置,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使这些学校的教学、实验及学生生活设施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严禁建设超标准豪华学校和超大规模学校。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3.加大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实施中职三年免费教育,对农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费。鼓励和引导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到省内其他地区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对就读高中到本专科阶段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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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产教融合工程中职项目,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继续完善中职“百校大战”学校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引导优质学校通过兼并、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将中职学校调整优化到 130 所左右。完善落实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分类分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2.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继续推进清镇职教城和市(州)职教园区建设,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装备水平。发展壮大高职办学资源,办好 40 所以上优质高职院校。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要,培育一批急需专业和新兴专业,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特色优势的高等职业院校。以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为主体,与大中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共建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与中小微企业合作,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加快先进技术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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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师型”教师规模。强化实习实训环节,改善实习实训条件,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学生实习制度,加强职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训练,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继续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积极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一体化办学。探索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和行业指导服务机制,鼓励发展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全面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监测评价,实行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广泛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等。(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1.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和引导不同类型的高校差别化发展,促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根据“一校一策”原则,高校结合自身的特色优势和地域特点,以校为单位制定区域(行业)一流大学建设方案。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学校重点突破,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学校整体发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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