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对于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保障性政策情况通知

对于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保障性政策情况通知

时间:2022-07-12 08:5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保障性政策情况通知,供大家参考。

对于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保障性政策情况通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发往地址:见报头

  签发人:梅菠

  等级 特急 ● 明电

 七星府办发电〔2018〕176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 保障性政策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残联发〔2018〕3 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街道积极与区残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扶贫办等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对接,对未纳入相关政策、未得到相关扶持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数据与政府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比对数据为准,此数据为内部数据,请各乡镇街道到区残联

  领取),由村(社区)组成核查组,入户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 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等逐一进行核实,并填写《贵州省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登记表》(附件 1)报送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残联留存《贵州省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登记表》,并汇总填写《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于 2018 年 6 月 10 日前报送到区残联(联系电话:8285900)。

 本次核查对象与全省残联开展的未脱贫残疾人监测工作对象较为一致,工作方式也基本相同,请各乡镇街道在开展核实工作时,同步做好残疾人监测工作,并将政策到位后的核实数据录入“精准扶贫监测系统”数据库。

 附件 1:贵州省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登记表 附件 2:省残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残联等部委〈印发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1:

  贵州省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登记表 统计地区:

  登记年月:201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残疾类别及等级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是否脱贫(已脱贫/未脱贫(返贫))

 监护人及联系电话

 一、受助项目 受助项目 有/无 是否属于残联项目 描述(有受助项目填写)

 落实情况(已落实/落实中/未落实)

 拟落实时间(落实中/未落实填写)

 产业扶持

 危房改造

 生态移民

 教育转移培训

 无障碍改造

 康复需求

 其他

 二、核实项目(在核实符合的一项打“√”)

 农村低保 核实后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 经核实已享受农村低保 核实后符合农村低保条件新纳入 核实后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仍未纳入

  已纳入低保后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经核实已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核实后新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核实后仍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经核实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核实后新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核实后仍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经核实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核实后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核实后仍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适龄残疾人儿童入学 经核实已入学 核实后新入学 核实后仍未入学

 重度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照护和托养 核实后已经得到照护和托养 核实后新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 核实后通过其他方式新得到照护和托养 核实后仍未得到照护和托养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 通过其他方式

 其他情况说明

 登记人:

  联系电话:

推荐访问:对于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保障性政策情况通知 建档 核查 残疾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