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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对于报送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通知(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12 15:5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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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对于报送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通知(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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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毕节市七星关区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21〕35 号)(详见附件 1)要求,请各乡镇(街道)按照(七星府办通〔2021〕35 号)文件中的“关于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问题”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按照《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 1 名以上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 2 名以上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规定,根据整改措施要求,一是由各乡镇(街道)明确村级警务助理为本村(居)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各乡镇(街道)结合人员编制情况,明确配备 2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镇级人民调解员。请各乡镇(街道)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 17:00 分前将本乡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 2 — 镇(街道)及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2)报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邮箱。联系人:黄颖,联系电话:8345060,邮箱:qxgqwyfzqbgs@163.com。

 附件:1.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毕节市七星关区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2. 七星关区 XX 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统计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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