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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电子病历书写与质量要求

时间:2022-07-12 19:5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结构化电子病历书写与质量要求,供大家参考。

结构化电子病历书写与质量要求

 

 关于印发结构化电子病历 书写与质控 要求(试行)

 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为规范我院电子病历管理,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XX 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等制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住院电子病历系统(病历书写模块)构架、书写及质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定义 我院电子病历系统构架是依据原卫生部(国家卫计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方便临床医师快速、准确、规范、完整记录病案和医疗质控而设计,在原病历基础上参考外院先进经验完善形成。

 二、病历书写模块构架 电子病历系统(病历书写模块)共分为三级构架:一级构架为 11 大类,二级构架为在一级构架下细分出不同的小项,三级构架为部分二级构架下再细分出不同的小项。

 1、一级构架(11 大类):新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类、病程记录类、手术麻醉类、同意书类、病重(危)通知书、检查(检验)

 申请类、检验报告类、检查报告类、会诊类、出(转)院小结。

 2、二级构架 例:入院记录可包括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 小时入出院记录,24 小时入院死亡记录。

 3、三级构架

 例:术后病程记录:(1)术后第一天病程,(2)术后第二天病程,(3)术后第三天病程等。

 三、电子病历书写及质控要求 (一)

 新 病案首页 1、要求: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

 2、注意事项:

 (1)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者即为乙级病历。(指诊断、手术、有创操作未填写)

 (2)首页的每一项都必须按规范正确填写。

 (二)入院记录类 1、二级构架:

 入院记录:①入院记录,②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③24 小时入出院记录,④24 小时入院死亡记录 2、要求及注意事项:

 ①要求在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由有执照的经管医师完成。

 ②入院时间以病区护士确认床位时间为准。

 ③主诉要简明扼要,不超过 20 个字且能导出第一诊断。

 ④现病史:经本院“急诊”入住,有急诊诊疗重要内容简述。

 ⑤药物过敏史:必须与首页一致。

 ⑥注意月经史及婚育史的规范书写。

 ⑦家族史:如系遗传疾病,病史须询问三代家庭成员。家族中有死亡的要记录死亡原因。

 ⑧体格检查:心界、肝脾肿大要用图表示。

 ⑨诊断:要求疾病名称规范;主次排列有序;有医师签名。

 (三)病程记录类(18 类)

 首次病程记录,主治医师(以上)首次查房记录,日常病程记录, (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转科(接收)记录,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阶段小结,术前小结,术后病程记录,危急值病程记录,输血记录,化疗前小结,会诊病程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出(转)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

 1 、首次病程记录 ①在患者入院后 8 小时内完成。

 ②在记录首次病程前先签署《授权委托书》。

 ③首次病程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主诉等)病例特点、诊断、诊断依据(或拟诊讨论)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2 、主治医师(以上)首次查房记录 ①在 48 小时内完成。

 ②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无新发现;对疾病的拟诊讨论(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和具体医嘱。

 注意事项:①如果与首程隔日记录则一定要记录到分,否则有可能被判为超时。

 ②应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无新发现。

 ③要进行充分的分析讨论、鉴别诊断,不能与首次病程记录中的内容相似。

 3 、日常病程记录要求及注意事项 ①记录患者症状、体征等病情变化情况,分析原因,并记录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效果 ②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随时记录,病重至少每天一次,病情稳定至少每三天一次)

 ③记录异常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有分析、处理意见及效果 ④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与重要医嘱更改的理由及效果 ⑤记录住院期间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及他们的意愿,特别是危重患者,必要时请患方签名 4、 、 (副)

 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①每周必须有 1 次。②按病程记录要求书写 5 、转科(接收)记录 ①简明扼要、及时记录。

 ②转科记录内容:转科时间、患者基本情况、简明病史、与疾病有关的体征(包括有诊断、鉴别意义的阳性及阴性体征)、诊断、检查结果、治疗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为何转科及转科后注意事项。

 6 、交(接)班记录 ①诊疗组长更换时须有交接班记录。

 ②参考转科记录要求书写。

 7 、抢救记录 ①有抢救医嘱者必须有抢救记录。

 ②每次抢救都要有单独的抢救记录。

 ③要求在抢救结束后及时记录,特殊原因一定要在 6 小时内完成。

 ④抢救记录内容要与抢救医嘱一致。

 8 、阶段小结 ①至少每 30 天 1 次。

 ②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化疗前小结、术前小结可代替阶段小结 9 、术前小结 开出手术申请单当天要有单独的术前小结; 10 、术后病程记录 ①应与手术麻醉单日期一致。

 ②术后记录必须术后即时记,并交待时间、麻醉方式、手术名称、术中探查情况、放置引流管情况、术后应注意的事项,应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记录主刀医师签名。

 ③应有连续的术后三天的病程记录。

 11 、危急值病程记录 ①应高度重视患者危急值情况,严格按《临床危急值报告

 度》执行。

 ②单列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具体到分钟)、危急值结果、分析危急值出现的原因、处理方法、患者的转归、应注意观察的内容、进一步检查处理计划、向上级医师汇报及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等。

 12 、输血记录 ①应与输血单日期一致。

 ②单列病程记录。

 ③记录内容:时间、输血指征、输血种类、输血量、输血过程是否顺利、有无输血反应等。

 ④输血效果评估表 13 、化疗前小结 ①拟进行化疗的患者在化疗前要有单独的化疗前小结。

 ②记录内容:患者基本情况、简要的诊疗经过、诊断、拟进行的化疗方案。

 ③须签署化疗同意书。

 ④化疗观察表 14 、会诊病程记录 ①每一次会诊结束后要单列病程记录会诊情况。

 ②书写内容包括:时间、要求会诊原因、会诊医师、会诊意见、处理情况、患者转归 15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1)胸穿记录,

 (2)腹穿记录, (3)腰穿记录, (4)骨穿记录, (5)深静脉穿刺记录, (6)肾穿记录, (7)肺穿刺记录, (8)肝穿刺记录, (9)其他穿刺记录, (1-)淋巴结活检记录, (11)内窥镜检查记录:

 ①纤维支气管镜检查记录、 ②胃镜检查记录、 ③肠镜检查记录、 ④膀胱镜检查记录、 ⑤阴道镜检查记录、 ⑥纤维喉镜检查记录, (12)腹膜透析记录, (13)血液透析记录, (14)药物不良反应记录, (15)气管插管记录, (16)气管切开记录。

 要求与注意事项:

 ①每项诊疗操作结束后 24 小时内要有相关的操作记录。

 ②科室可提供相关操作记录模板提交医务科审批,而后信息科导入系统并维护。

 16 、出(转)院记录 ①要求在患者出(转)院 24 小时内完成。

 ②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

 17 、死亡抢救记录 ①要求在患者死亡后 24 小时内完成。

 ②记录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时间(具体到分)。

 18 、死亡讨论记录 ①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②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内容符合规范。

 (四)手术、麻醉类 1、术前讨论记录:与手术申请单当天关联,Ⅲ级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则手术申请单不予审批。

 2、麻醉前后访视记录, 3、麻醉记录, 4、手术记录, 5、手术安全核查表, 6、手术风险评估表, 7、手术部位标识图, 8、手术患者交接记录表,

 9、手术耗材记录单, 10、手术清点记录单。

 (五)同意书类 1、授权委托书 2、输血同意书, 3、手术同意书, 4、麻醉同意书, 5、特殊诊疗同意书, ⑴胸穿检查同意书, ⑵腹穿检查同意书, ⑶腰穿检查同意书, ⑷骨穿检查同意书, ⑸深静脉穿刺检查同意书, ⑹肾穿检查同意书, ⑺肺穿刺检查同意书, ⑻肝穿刺检查同意书, ⑼淋巴结活检检查同意书, ⑽内窥镜检查同意书,

 ①支气管镜检查同意书

 ②胃镜检查同意书

 ③肠镜检查同意书

 ④膀胱镜检查同意书

 ⑤阴道镜检查同意书

 ⑾腹膜透析同意书 ⑿血液透析同意书 ⒀气管插管同意书 ⒁气管切开同意书 6、医保(新农合)目录外项目使用同意书 7、乙肝检查同意书 8、自动出院同意书 9、放弃抢救治疗同意书 10、行风协议书 (六)病重(危)通知书:上下联形式,统一粘贴。

 。

 (七)其他一级构架如检查(检验)申请类,检验报告类、检查报告类:注意按序、整齐排列,不能遗漏,特别是对诊断有重要意义的辅助检查、检验单。

 (八 )会诊类 会诊类要有相应的会诊单及会诊记录,注意院外会诊不能遗漏院外会诊协议书。

 (九)出(转)院(死亡)小结 1、于患者出院(死亡)24 小时内完成。

 2、出院记录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

 3、死亡记录内容同上述要求外,应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时间具体到分钟。

 (十)单项否决(22 项)

 1、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2、无入院记录,或入院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或非执业医师书写入院记录。

 3、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 8 小时内完成。

 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 48 小时内完成。

 5、疑难或危重病例一周无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6、无会诊意见或未在发出申请后 48 小时内完成。

 7、无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 24 小时内完成。

 8、抢救记录、抢救医嘱未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完成。

 9、无死亡抢救记录(放弃抢救除外)。

 10、无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1、交班与接班记录,转出与转入记录雷同。

 12、择期三级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

 13、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患者术后 24 小时内完成。

 14、无麻醉记录。

 15、缺出院(或死亡)记录或未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 24小时内完成。

 16、缺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17、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病例无患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18、放弃抢救无患者法定代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的医疗文书。

 19、缺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20、有涂改或伪造行为。

 2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22、手术或治疗安全有关事项:违反规定或临床治疗常规实施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纠正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损害事件/并发症;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风险评估表、手术部位标识图、手术患者交接记录表、手术耗材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不完善或缺失。

 出现单项否决, ,款 每项罚款 50 , 元,3 项以上直接记为 C 级病历,参照《病案质量考核奖惩办法》 执行,且记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考核档案。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医务科。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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