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电子税务局优化功能操作指引第十一期银行端查询缴税

电子税务局优化功能操作指引第十一期银行端查询缴税

时间:2022-07-15 08:5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税务局优化功能操作指引第十一期银行端查询缴税,供大家参考。

电子税务局优化功能操作指引第十一期银行端查询缴税

 

 电子税务局优化功能操作指引(第十一期)银行端查询缴税 一、功能说明 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三方扣款协议的纳税(费)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费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二、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款缴纳】—【税款缴纳列表】—【银行端查询缴税】。

 三、前置条件 1、正常登录电子税务局; 2、完成税(费)申报并且申报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

 四、操作步骤 1、步骤 1:纳税人完成税(费)申报并且申报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如图 1)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的【税款缴纳】,选择需进行银行端查询缴税的税费种,点击【银行端查询缴税】按钮(如图 2)。

  图 1

 图 2

 2、步骤 2:到【征收开票信息】列表中,在“操作”栏下点击“缴税凭证打印”(如图 3),可开具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如图 4);点击“解锁”,系统将作废征收开票信息,该笔税款信息会回到“税款缴纳列表”中,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重新选择缴款方式(如图 5);打印出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如图 6。

  图 3

  图 4

 图 5

  图 6

 3、步骤 3:完成缴款后,可在【扣款明细日志】模块查看扣款明细。

 五、温馨提示 1、此业务只适用于未签订 TIPS 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缴费人;已签订 TIPS 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缴费人不建议使用该功能。

 2、在办理此业务时,请认真核对《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尤其是“税款限缴日期”,并在税款限缴日期之前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银行缴纳税费款;若超过限缴日期,银行不再办理该笔扣款业务,并且会产生滞纳金。

推荐访问:电子税务局优化功能操作指引第十一期银行端查询缴税 缴税 税务局 指引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