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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季度专项执法检查通知(8.2审)(1)曾亿(七星关区政府办),(1)

时间:2022-07-15 15:1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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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季度专项执法检查通知(8.2审)(1)曾亿(七星关区政府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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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发往地址:见报头

 签发人:付蔚业 等级 特急

  ● 明电

 七星府办发电〔2019〕152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 2019 年第三季度环保专项 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公安分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督查考核局,七星关经济开发区: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为全面加强全区排污企业监管巡查,根据区政府安排,决定开展 2019 年第三季度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回头看第二季度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成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9 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20 日。

 二、责任分工 (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非煤矿山、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进行专项检查,在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进行“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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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排污工业企业、砖厂、煤矿、加油站等相关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在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三)区水务局:负责对全区水库、千人饮用水源、山塘湖泊、河流等保护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保护区内有无违规排放的养殖企业及其他人为非法排污行为,检查城区和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混凝土企业、垃圾转运站(乡镇范围)、垃圾焚烧项目等进行检查,在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五)区综合 行政 执法局 :组织对辖区内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城区范围)、弃土场进行检查,在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六)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汽修行业(乡镇集镇所在地、国省干道沿线汽修企业)、汽车售后服务业、汽车拆解等有关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在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七)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含体检机构)、药品销售等行业进行检查,在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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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区规模养殖企业和散乱小型养殖项目进行检查,在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九)区 文体广旅 局、 公安 分局 、林业 局 、市场监 督 管 理局等其他区直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负责主管的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黄标车、自然保护区、餐饮油烟等相应的专项排查检查。

 (十)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上述各类排污企业(辖区内工矿企业、畜禽养殖、石材加工、汽修、医疗机构、餐饮油烟等各种散乱污企业)、饮用水源地、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等进行全面排查,在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十一)七星关经济开发区:负责对经开区 A 区、B 区和管辖的其他乡镇园区内企业进行排查整改,对照检查环评审批、环保措施、排污治理等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各行业部门和属地乡镇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随机抽查复核(重点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汽车检测机构、煤矿及非煤矿山、医疗机构、大型养殖基地、工业排污企业),对未批先建、未批生产、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同时,收集汇总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专项检查结果,书面专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区督查考核部门提出通报问责建议。

 (十三)区督查考核局: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重视不够、排查不细或问题突出、整改敷衍的,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全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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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评,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检查要求 (一)排查全面。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成立以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在第二季度专项检查基础上开展全面排查,并举一反三对行业和辖区内检查遗漏的企业(项目)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二)整改有力。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检查中发现环评手续不完善、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出现违法排污行为的,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指导整改到位,到期拒不整改的,书面反馈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依法查处。

 (三)务求精准。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七星府办发电〔2019〕137 号)通知要求,认真对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对标对表督促整改到位,重点督促整改反弹突出的问题。

 (四)台账规范。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填写七星关区生态环境保护 2019 年第三季度专项检查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 8 月 20 日前扫描发送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周明;联系电话:13158277566;邮箱:1024796337@qq.com)。

 四、严肃问责 此次专项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亲自把关报送台账。

 一是在国务院大督查、省委督查回头看等上级明察暗访中反馈突出问题,又尚未排查出来并纳入整改台账的,将根据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生态造成破坏的程度,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重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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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放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横行、各类企业项目未批先建和未批投产、整改问题反弹突出等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七星关区生态环境保护 2019 年第三季度专项检查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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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关区生态环境保护 2019 年第三季度专项检查表(可增减栏)

 排查组长:

 其他成员:

 排查单位:

 填报时间:

  月

  日

 (注:可增减栏)

 序号 企业(项目)名称 位置 法人 代表 环评审批情况 环保措施落实及运行情况 存在问题 现场处理意见 整改 时限 单位包保领导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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