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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登记审核及备份处置意见表(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20 12:0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登记审核及备份处置意见表(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档案登记审核及备份处置意见表(全文完整)

 

 档案登记审核及备份处置意见表 (表 1-2)

  审核编号:

  登

 记 单

 位

 受

  理 时

  间

 :

 根据省政府令第 306 号《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你单位报送的档案登记材料已审核,现提出如下意见:

  审

 核

 人: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审核编号”由审核单位确定,由“代字+年度+顺序号”组成。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保存备查,一份反馈给登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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