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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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事务通〔2021〕3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坚决遏制公车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政机关形象。现就春节期间公车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公车权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公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履行车辆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公车管理,堵住监管漏洞,同时加强对干部和司勤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遵守《毕节市七星关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相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得违规使用公车,不得违规使用公款为私车加油。
二、严格用车纪律 (一)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办法。严禁使用公车参与探亲
- 2 - 访友、婚丧嫁娶、接送亲友、旅游观光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
(二)严格用车备案制度。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应按规定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请使用车辆(联系人:陈文恩,联系电话:15519716661),并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备案登记表”经带班领导签字后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备案,登记表发至邮箱 635270327@qq.com。严禁酒后驾驶公车,坚决杜绝“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等行为。
三、封存停驶车辆 (一)封存停驶范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管理使用的车辆(包括租用的车辆),除应急值班、疫情防控、执法执勤等特殊工作需要,其余车辆一律封存停驶,并建立封存停驶情况台账,做好车辆停放地点、责任人登记和动用车辆审批等情况存档备查。
(二)封存停驶时间。2021 年春节放假期间。
(三)封存停放地点。公务用车必须集中封存停放在本单位办公场所或本单位指定停车点。因工作需要未封存停驶的公车(除因特殊工作任务外)不得停放在宾馆、酒店、商场、歌厅、浴池、私人会所等消费娱乐场所和旅游风景区,否则一律视为违规使用公车。
四、其他有关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上述规定,杜绝发生各类违规使用公
- 3 - 车情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春节期间将对各单位公车停驶封存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一经发现,将有关问题移交区纪委监委。
附件:
毕节市七星关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备案登记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