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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五个到支部包括什么(通用2篇)

时间:2022-05-07 12:20:02 来源:网友投稿

包括:词语解释包括:清朝举人包括:吉林大学教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领导干部五个到支部包括什么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领导干部五个到支部包括什么2篇

【篇一】领导干部五个到支部包括什么

“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

  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基层事业单位的党支部书记。最近,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有党员提出这样几个问题:党规党纪经常提到“党员领导干部”这个概念,那么,“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什么职级才算得上“领导干部”?如果相关条文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对普通党员是否适用呢?对于这些疑问,大家在讨论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编辑同志能否帮我们解释清楚?

  读者 王承彦

  王承彦同志: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本栏编辑在查阅相关依据时注意到,前不久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曾对此类问题做过公开解答,现将有关内容引述如下:

  目前,“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是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

  二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

  三是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

  此外,已退出上述领导职务、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共党员干部也属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的条文,对普通党员并不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科级乃至股级干部也往往参照“党员领导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栏编辑

【篇二】领导干部五个到支部包括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于2019年9月4日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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