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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精选范文3篇)

时间:2022-05-08 19:00:02 来源:网友投稿

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财务:漫画《神豪之天降系统》中的角色,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3篇

第一篇: 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对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二、 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当天下午17时之前转入公司账户。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项目工程人员→项目经理→财务部→总经理。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报总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公司财务,由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 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 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 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 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经理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篇: 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维护企业的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收支审计必须以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财经审计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为依据,客观公正地检查、鉴证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发现、纠正企业违规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三条 集团公司、分公司、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凡有财务收支业务的,均属审计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实施财务收支审计,行使审计职权,对主管审计的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按照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或公司主管审计领导的指示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应根据需要选派审计人员,开展审计调查,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六条 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应向被审计单位就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等相关事项提出书面承诺的要求。

审计部按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实施财务收支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单位的相关规定,遵照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真实地披露审计中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不得隐瞒或遗漏。

审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及单位的有关要求进行审计,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

1、流动资产和投资审计

(1)审查现金、银行存款、内部存款、外币和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审查应收、预付款项的形成是否真实、安全可靠,坏帐准备的提取、处理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3)审查存货帐实是否相符,存货跌价准备的管理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4)审查待摊费用适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发生和摊销是否正确,年末余额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数据是否真实;

(5)审查长期及短期投资的形成、收益及帐务处理是否真实、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合规、对外投资的管理是否规范,特别是投资收益回收是否及时,有无体外循环问题。

2、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审计

(1)审查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保管、使用、计提折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固定资产清理是否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帐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报废或损毁是否真实、正确、合理。

(2)审查在建工程是否经过批准立项和论证,是否存在无效投资和擅自更改项目问题,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计提。

3、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审计

主要审查各项资产包括的项目内容是否正确,计价是否真实合规,摊销期限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转让、投资是否按规定办理。

4、流动负债审计

(1)审查各项短期负债的内容、数量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的期限交付或归还,对逾期未付的应付款项是否经过审批后进行处理、预提费用的提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审查应付工资总额的构成内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及计算是否正确,奖金、工资性津贴和福利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3)审查企业实际缴纳税金的税种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税金的税率及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应交税款是否及时申报交纳,有无错计、漏计、拖欠、截留、偷漏税金问题。

5、长期负债审计

主要审查长期借款的使用,归还是否符合规定,发行各种债券是否经过审批,债券价值的计算是否正确,溢价和折价发行是否按规定进行摊销,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人为调节当期损益的情况。

6、资本金审计

主要审查各方投资的日期、投资金额的正确性,各种资本(包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等)的界定、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形成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形成是否正确。

7、利润分配审计

主要审查利润总额的形成是否真实,企业是否按时足额计交所得税。是否按规定计提一般盈余公积公益金,分给投资者应付的利润是否合理。

8、收入、费用审计

(1)审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收入的确定是否合规,实现的收入是否正确、及时入帐,有无隐瞒、转移各项收入的现象;

(2)审查费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主营业务成本、现金操作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乱进费用问题,审查是否严格掌握其他业务收支和营业外收支范围、标准。

9、财务会计报表审计

审查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报表内容是否完整,勾稽关系是否相符,有无编制遗漏和书写错误,各项期初数是否和上年报表的期末数一致;合并会计报表是否规范;报表编制说明及附注重点是否突出,分析评价是否正确合理。上市公司披露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10、对经过改制、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发生产权变更的企业进行审计时,除按上述规定的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类会计项目审计目标进行审计外,还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1)确定企业分立、合并过程中是否存在将国有资产无偿转让非国有企业或者采用租赁形式而少收不收租赁费、占用费的问题;是否存在给非国有企业低价提供产品,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到非国有企业等问题;

(2)确定企业改制过程中,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低估国有资产的问题,是否存在只转移资产和权益,而少转移负债或者将企业潜亏留给国有企业的问题;

(3)确定企业合资改造中评估机构对各方投资的评估结果的正确性,是否存在人为提高外方出资比例,降低中方投资比例,随意评估资产或者抽回资本的问题;

(4)确定企业破产时是否存在借机私分、转移、隐匿 国家财产和资金,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潜亏隐匿不报等问题,查明并分析造成破产的主、客观原因;

(5)确认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批露的真实性,债务重组会计核算中主要问题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债务重组形成的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目标。

第九条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按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结束后,应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拟定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企业意见后,向审计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对其提交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第十条 审计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审定审计人员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领导、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经审计部审定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审计的领导和主管被审计企业的领导,经公司领导审定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认真执行审计结论,对审计中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应严格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审计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 原《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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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制度

名称

财务收支审计管理规定

制度

编号

2011-WLSJ-12

版本

新订

/修订

编写

部门

审核

分管领

导审核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年度评

估时间

2007

新订

赵    倩

何友云

谷晓东

2007.6.4

2008.2

2009

修订

陈志军

楚文光

王子超

2009.5.27

2010.2

2011

修订

陈志军

雷年桢

王子超

2011.7.20

2012.2

本次

修订

原因

根据制度自查情况进行修订。

本次

修订

主要

内容

1.规定远程审计是财务收支的主要方式之一。

2.增加了工程物资审计的有关内容。

3.进一步细化审计料提供的具体时间要求。

解释

部门

审计内控部



1


财务收支审计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系统各单位依法依规经营、改进内部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单位。

三、审计组织与方式

(一)公司财务收支审计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实施,必要时也可委托社会中介审

计机构进行。

(二)审计方式原则上采用就地审计,逐步加大远程审计力度,必要时也可采用

其他审计方式。

四、审计职责

(一)审计部门职责

1.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公司领导指示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

定、修改财务收支审计计划。

2.组织审计小组,制定审计方案。

3.下发审计通知。

4.实施财务收支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5.编制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提出处理违反

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或审计处理决定。

6.被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异议,审计组应及时予以核实。

7.下达审计意见或决定,督促、检查被审单位整改情况。

8.对被审单位的财务信息和相关资料保密。

(二)被审计单位职责

被审单位必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

1.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审计组进行资金和资产盘查。

2.根据审计组工作要求,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生活便利。

3.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解答,对审计底稿及时进行签证。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或决定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向公司领导和审计部门

2

负责人提出。

五、审计内容

(一)流动资产审计

1. 货币资金审计

(1) 审查有关印鉴、收据、票据的管理、使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各项业务处理是否遵循严格的程序,并经过

必要的授权、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会同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审查账实是否相符,现金收付是否

日清月结,有无坐支、挪用等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

(3)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函证银行存款余额,检查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

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关注是否有异常或长期存在的未达账项。

(4)检查有无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情况;是否建立定期对账、定期稽核制度;有无

公款私存、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等违反结算纪律现象。

(5)检查外币存款汇率计算和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抽查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的合法、合规性。

2. 应收及预付账款审计

(1)现场盘点库存票据,与应收票据登记簿核对,是否存在已作抵押或银行退回

的票据。

(2)核对已贴现应收票据,其贴现额与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3)分析、抽查、函证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及余额构成, 对于余额较大、

账龄较长的或非正常的项目应重点关注,应查明原因,确定是否可能发生坏账损失,

及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4)检查其他应收款核算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企业大量占用、变相拆

借资金、隐形投资、误用会计科目、或有损失等现象,对于借给多经企业的款项有无

借款合同,是否定期收取利息。

(5)对于个人备用金是否定期清理,有无长期挂账情况。

(6)审查是否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支付预付款,有无超合同付款情况;抽查入库记

录,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这两个科目同

3

时挂账的情况。

(7)分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明细账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

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对债权的冲销是否合理并符合有关规定,有

无人为调节利润的问题。

3.坏账准备审计

(1)按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标准测算已提坏账准备是否符合规定。

(2)审查年度内坏账损失的原因,有无授权批准;有无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

回的坏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4. 存货审计

(1)审查各类存货入、出库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成本差异分摊是否正确,有无利

用价差随意调节成本现象。

(2)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是否正确。

(3)选择重点存货进行监督式抽查盘点,将原始盘点资料与存货汇总表相核对,

审查存货表上各类存货小计、总计是否正确;关注存货管理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

(4)关注存货有无白条抵库、未使用、不需用、无法使用、超储等情况;关注存

货计价方法和存货跌价准备提取办法是否合适;注意存放时间较长的存货和年末结存

量较大的存货。

(二)非流动资产审计

1. 长期股权投资审计

(1)审查长期股权投资入账基础是否符合投资合同、协议的规定,记账方法是否

符合规定,入账价值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重大投资项目,应查阅领导决策

的会议记录。

(2)审查实物资产对外进行投资,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资产评估,有无将单位资产

低价进行对外投资,造成资产流失情况。

(3)审查投资收益或损失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隐瞒虚报。

(4)审查年度内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的原始凭证,并追索其变动的原因及授权

批准手续。

(5)审查投资转让或到期收回的途径是否合法,投资损益的处理是否合规。

(6)逐项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持续减值的情况,查看其计提长期投资减值

4

准备的准确性;检查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持续经营情况,是否充分披露。

2. 固定资产审计

(1)审查固定资产账、卡、物是否相符。

(2)审查固定资产增、减及其折旧计算是否正确和符合规定。特别关注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后,是否及时调整,是否存在利用暂估固定资产折旧调

剂当期利润现象。

(3)审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是否恰当。

(4)查看租入、租出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资料,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固定

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出售、投资转出、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事项是

否经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审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折旧方法和折

旧率是否与以前年度一致。

(6)审查固定资产清理的发生是否有正当理由,是否经技术部门鉴定和经适当授

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审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会计处理

是否正确。

3.在建工程审计

(1)审查在建工程项目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是否经过了立项、审批、招投标,有

无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的现象。

(2)审查建设期工程借款利息是否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购建成本。

(3)审查已完工程项目是否及时办理交付手续,竣工决算是否及时并经过审计,

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审查在建工程账户年末金额构成内容,并到工程现场实地观察,了解项目的

实际完工进度。

(5)审查工程预(结)算的执行情况。按照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

项目管理审计办法》和《公司工程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有无损失浪费情况以及错

套定额、乱取费等,或列支虚假工程、套取资金,形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况。

4.工程物资审计

5

(1)审查各类工程物资入、出库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出借、出租等情况。

(2)选择工程物资进行监督式抽查盘点,将原始盘点资料与工程物资汇总表相核

对,审查工程物资表上各类物资小计、总计是否正确,账实是否相符;关注工程物资

管理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

(3)对于业主提供施工用工程物资的,审查工程物资领用结算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价格差异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4)审查工程物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处理不及时导致物资发生贬值损失。

5.无形资产审计

(1)审查无形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核算是否及时,计价是否正确,摊销是否符合

规定。

(2)审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会计处

理是否正确。

(三)负债审计

1. 流动负债审计

(1)对年度内增加的短期借款,获取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数额、借款日期、还款

期限、借款利率等,有无到期未偿还的借款,逾期借款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2)编制应付票据明细表,列示票据类别及编号、出票日期、面额、到期日、付

款人名称、利息率、付息条件等,复核票据利息是否足额计提,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是否已经转入应付账款。

(3)审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的发生及偿还是否真实、准确、合法;

是否存在低估负债,故意漏计应付款行为;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和长期挂账,并查明原

因,有无将已实现的收入、利润等隐匿在应付款或者预收款账户的行为;关注长期挂

账的应付款项是否可能无须支付等情况。

(4)抽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应付工资支付凭证,确定工资、奖金、津贴的计算是

否符合有关规定。

(5)审查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是否超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增长

率是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率,对应付工资异常波动和个人收入增长率过高的要查明原

因。

(6)审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福利费是否控制在国家、集团规定的比例内,以

6

及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7)审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否按规定比例计提,以及

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8)审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列支渠道是否符

合国家和集团的规定,是否按公司预算进行控制。

(9)审查年度应计和应缴各种税费和款项的记录是否完整,计算是否正确,缴纳

是否及时,未交税费年末账面余额是否真实、正确。

(10)审查应付利润形成和支付的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长期挂账、侵占国

家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年末账面余额是否正确。

2.长期负债审计

(1) 对年度内增加的长期借款,获取借款合同,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

如有未计利息应做出记录、按规定进行调整。

(2)审查年末有无到期需偿还的长期借款,逾期借款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项目下反映。

(3) 审查债券的发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应计利息的计算

是否准确,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到期债券偿还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项目下反映。

(4)审查长期应付款的融资、租赁资产的授权批准手续、合同是否齐全;应计利

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与长期应付款有关的汇兑损益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项目下反映。

(四)所有者权益审计

1. 实收资本审计

(1)审查投资者是否已按合同、协议、章程约定时间足额交付出资额,其出资额

是否经过验资,有无中途抽走资本的行为。

(2)以外币出资者,审查其实收资本折算汇率是否符合规定,折算差额的会计处

理是否正确。

(3)以固定资产、材料、物资设备、无形资产等进行实物投资的,是否经有评估

资格的机构评估。

(4)审查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原因,查阅是否与董事会纪要、补充合同、协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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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性文件的规定一致,是否已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 资本公积金审计

(1)审查资本公金积增、减变动的内容及其依据,并查阅相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凭

证,以确认其增减变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2)审查资本溢价和股票溢价是否合法、合规,溢价收入核算是否真实、正确,

并作为资本公积入账。

(3)验证授受的实物捐赠是否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所

确定的价值入账。

(4)验证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是否经授权批准。

3.盈余公积金审计

(1)对盈余公积金各明细项目的发生额,逐项审计其原始凭证,查其会计处理是

否正确。

(2)审查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正确地予以提取,有无多提或少

提的现象。

(3)审查盈余公积金的用途是否得当。

4.未分配利润审计

(1)审查利润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利润

分配数额是否正确。

(2)根据审计结果调整本年损益数,直接增加或减少未分配利润,确定调整后的

未分配利润数。

(五)损益审计

1. 收入审计

(1)审查是否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确认收入的实现,核算是否真实、完整、

及时,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2)审查收入总账与各明细账的一致性,销售收入明细账与应收账款明细账的对

应性,销售业务与销售计划、合同是否一致,销售发票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审查各项投资收益、劳务收入是否按规定全部入账,有无虚列、多列或透支

未来收入,少列、漏列或转移当期收入等问题。

(4)审查营业外收入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核算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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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查其他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核算,有无隐瞒、转移、截留收入,设置

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

2. 成本费用审计

(1)审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是

否真实、完整,符合配比原则;有无错列、多列、少列或漏列成本费用等问题,重点

对燃料费、折旧费、维修费这三大成本要素进行审查。

(2)有无将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资本性支出,及应由公

益金、专项拨款及其他用款开支的费用列入成本费用。

(3)有无由于基数、比率错误而导致多提或少提折旧、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等而影响成本费用不实。

(4)有无应由营业外支出或所得税后利润列支的罚没财物、滞纳金、罚款、违约

金、赔偿金及企业捐赠、赞助等支出列入成本费用。

(5)有无利用材料成本差异、往来账项、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在建工程等账户

调节成本费用。

(6)选择重点或异常的成本费用项目,审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

正确,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特别关注燃料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情况,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审计办法》和《公司燃料审计管理规定》

的要求,查证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燃煤价格、热值、煤耗和数量,造成成本核算不实等

情况。

(7)审查各项税费及附加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计算是否正确。

(8)选择重要或异常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项目,审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

无列支资本性支出的业务,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跨期入账的现象。

3.利润审计

(1)审查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和以前年度损

益调整总额计算是否准确、真实;有无虚假盈亏,人为调节利润现象;有无为了完成

利润指标而人为虚增或隐瞒利润。

(2)审查利润分配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账务处理是否真实、合规;如果企业存

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并做出调

整后的新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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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审计,审计各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是否按公司规定完

成,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情况。

(七)预算管理审计,审计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情况

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公司预算管理制度要求。

(八)增收节支审计,检查各单位、部门增收节支的办法或措施,增收节支所产

生的效益、取得的成果。重点审计有无浪费支出、无效支出等现象。

(九)内控制度审计,审计各单位、部门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执行是否

到位。

(十)实施审计后,应当对被审单位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资本结

构进行分析,对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业绩做出评价。

六、 审计资料要求

(一)财务审计人员的计算机要与财务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具备财务系统查询功

能。在技术上要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应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培训与学习。财务

会计软件的变更、升级和测试要通知审计部门。

(二)财务会计部门的有关资料在编制完成后,及时送审计部门,主要包括:年

度预算(含调整部分)及预算执行分析、年度决算(含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企

业年度工作报告》等年度资料应在每年 4 月份前提供,中期报表(含控股、参股子公

司及其他所属单位的月度报表、资料等)、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在编制完成

后 10 日内提供。

七、支持性文件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办法》

2.《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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