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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司法行政工作集合4篇

时间:2022-05-11 19: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浅谈司法行政工作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浅谈司法行政工作4篇

浅谈司法行政工作篇1

司法行政工作简报

第 二十八 期

射洪县司法局办公室编 二00九年八月十二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明星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为14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

※ 调解主动介入 矛盾及时化解

※ 复兴司法所努力当好政府法律参谋

※ 洋溪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 双溪司法所入户调解宅基地纠纷

明星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为14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

明星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向国平、法律服务所所长郭荣,按县司法局的要求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近期, 为明星镇14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案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依法为14名民工追回被拖欠半年之久的35000余元的工资。

2008年12月10日,明星镇三岔溪村5组宋文新从都江堰市开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称甲方)分包四川射洪中华侏罗纪公园承接新农村一期建设工程14#、15#、16#、13#1--8轴,12#局部土建工程(宋文新为乙方)。甲乙双方按合同计算人工工资为213155.00元,2009年6月15日工程完工后,宋文新将全部工程款从甲方结走。之后,宋文新认为工程亏损,无法全额支付民工工资,7月7日为逃避民工纠缠,宋文新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致使民工工资无着落。7月15日,明星镇三岔溪村原村文书宋德前带领30多人到县政府集体上访。7月16日,以张见、徐其兰、黄云栋等10多个民工来明星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寻求法律帮助。为维护明星镇社会稳定并保证景区建设顺利进行,两所人员立即受理,着手介入调查,并将情况向镇分管政法的蒲书记汇报。当天,找到都江堰市开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人税兴宝协商,为及时化解民工的怨气,平息纷争,请他们为宋文新先行垫支35000余元,支付14名民工的工资,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讲解和积极调处,税兴宝最终同意了我们的调解方案。2009年7月24日,明星司法所、法律服务所、都江堰市开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一起将35000余元14名民工的工资全部当面付清。

此次调解,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明星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和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明星司法所 向国平)

调解主动介入 矛盾及时化解

2009年7月20日,绵阳文新船舶修造厂工作人员、射洪县金华镇洞明村村民刘某在造船工地作业时发生事故,当场死亡。事情发生后,死者亲属情绪十分激动,数十人到船厂闹丧,且有过激行为。金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情况后。金华镇调委会副主任陈少永、金华司法所所长郭兴玉迅速赶赴现场,对死者亲属代表做说服和安慰工作,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恶化。

7月22日下午,第一轮调解会上,死者方提出赔偿要求为35万元,工方给出的赔偿方案为15万元,差额较大,主要分歧在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和死者工资标准的取舍。针对这两点,金华镇调委会副主任陈少永、金华司法所所长郭兴玉建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应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计算,死者工资标准如双方拿不出有力依据,可依照遂宁市上年人均收入进行计算。同时建议双方考虑实际情况,在补偿数额上都作适当的让步。对于死者方,建议其考虑到此船厂属于私人经营,且规模不大,赔付能力确实有限,双方宜提一个切实可行的赔偿方案;对于船方,建议其考虑到死者留有一母两幼子,家庭比较困难,适当多给点补偿,于法于情于理都是好事,并可尽快达成协议恢复正常生产。此调解方案为成功调解此纠纷打下了基础。

7月25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再次坐到了调解室。金华镇调委会副主任陈少永、金华司法所所长郭兴玉根据双方意见,从法、理、情等方面作了分析说明,双方的意愿在逐步靠近。当两方差距只有2万元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现出想尽快达成协议的意愿。金华司法所所长郭兴玉成功地抓住这个关键点,适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单独沟通,背对背地做思想及劝解工作,并向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近一天的努力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20.5万元的补偿协议。

这起棘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金华镇调委会及金华司法所的调解下得到成功化解,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金华司法所 郭兴玉)

复兴司法所努力当好政府法律参谋

2009年7月8日,复兴镇大龙山水库遗留问题解决领导小组在复兴镇政府四会议室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大龙山水库由于改制而引起的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复兴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杨富贵、法律服务所所长胡文贤具体负责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相关人员法律疑问,促成问题的顺利解决。

2009年7月10日上午,先后在大龙山水库管理站工作过的14名人员参加了大龙山水库遗留问题解决现场会,集体讨论原大龙山水库的债务和人员安置等问题。在讨论到管理站性质、原管理站人员的定性以及是否应该购买养老保险等问题时,讨论一度陷入僵局。复兴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杨富贵、法律服务所所长胡文贤及时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清晰明了的解答,并结合原复兴镇自来水厂、农机站等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详细对比,同时还向14名人员阐述复兴镇党委政府为争取其福利待遇而做出的许多努力。通过法律、案例、情理耐心细致的讲解,14名人员中除2名目前仍在管理站工作的人员需要继续安置处理外,其余人员全部都同意复兴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安置补偿办法,并现场领取了相应的补偿金。至此,本次讨论大会的预期目的得以实现。 (复兴司法所 杨富贵)

洋溪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2009年4月上旬司法助理员黄超在县司法局的工作安排下到洋溪司法所工作。黄超同志在县司法局和洋溪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地开展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通过三个多月努力,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2009年7月31日,洋溪镇召开了政法工作会议,会议由镇党委分管政法书记梁斌主持,镇党委书记贺建平到会指导工作,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司法助理员黄超就洋溪司法行政工作作了专题汇报。今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为四个方面,即人民调解、“五五”普法、安置帮教和社区娇正及指导管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人民调解所做的工作是:掌握了全镇各调委会人员名单,已形成电子档案;代政府起草了《洋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参与民间纠纷调解并协助各调委会完善人民调解卷宗并归档;向各级调委会送达了《人民调解工作手册》。下半年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集中开展两次全镇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培训主要强调三点:1、规范调解程序及规范化文书的制作;2、规范调解案件装订和归档工作;3、规范信息报送和汇总工作。“五五”普法所做的工作是:将今年县司法局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与洋溪镇的“五五”普法结合起来,在“送法下乡”活动中悬挂了宣传横幅,设立了法律宣传咨询站,在洋溪中学举办了法制宣讲课、镇广播站对“送法下乡”活动进行了全程报道。“五五”普法应加强的工作是:1、进一步明确县上对“五五”普法的考核指标,以考核指标为方向,协助镇综治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2、加强同各部门联系,将普法向纵深发展。安置帮教和社区娇正所做的工作是:在派出所统计“重口”人员名单,制作了从2007年到2009年两劳释放人员名单和社区娇正人员名单,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在汇报依法治理工作时,司法助理员黄超说,司法所在乡镇依法治理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为党委政府在制定重大政策以及镇辖区内的重大法律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同时司法助理员黄超也详细介绍了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洋溪镇的开展情况。

会上,镇党委书记贺建平、分管政法书记梁斌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工作,他们认为洋溪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履职尽责,起到了参谋和助手作用。本次情况汇报会司法所准备充分,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会上洋溪镇党委政府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人财物等方面将给予大力支持。

(洋溪司法所 黄超)

双溪司法所入户调解宅基地纠纷

7月30日上午,双溪乡九龙村8组的赵本现来到司法所请求对邻居王仕均侵占其宅基地的事情进行调解。司法助理员任丽了解基本情况后,得到国土所相关人员证实:原来赵本现一家人常年在外,“5.12”地震后其房屋受损严重,他委托弟弟将房屋上的瓦片和地界石卖了,但房屋一直没有维修加固。其邻居王仕均以为他已经将房屋卖了,于是在赵本现的宅基地上新建了两层楼房。现在赵本现要求王仕均进行赔偿,但王家不同意,认为宅基地已经不是赵家的了。此事经村调委会进行4次调解均未成功,赵本现说如果司法所也调不下来,就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任丽认为,此事可通过调解解决。随后任丽联系国土所所长严为,和赵本现一起去他家了解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再进行调解。

来到赵家后,任丽一行见到了王仕均一家,王向任丽反映,自从赵本现回来后,一直找他的麻烦,他们已经有20多天没有开工了,很多调好的水泥也硬了,用不成了,工人每天还要要工钱,他们损失很严重,请求我们尽快将此事解决,以便开工。严为证实了王家的房子的确是建在了赵本现的宅基地上,王家人不同意这个说法,说赵家一直都不在这住,“5.12”后已经将地界石卖了,而且有邻居证明他将房子卖与了东岳乡的弟弟,加上土地是国家的,赵无权主张权利。严为向王仕均一家指出了他们做得不对的地方:首先,国土所给王家批了宅基地,他们现在换了位置建房,应属违法建筑;其次,此宅基地的确还属于赵本现,王家在此建房侵犯了赵的宅基地权。王家再三说赵已经将房子卖了,任丽向他解释,即使他卖了,买卖也是无效的:首先,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赵有使用权,他可以主张权利,其次,房屋买卖必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所以现在的宅基地仍然属于赵本现所有。经过解释,王家明白到了自己的不对,同意赔偿,但赵家要求赔偿一万元,数额太大,不合理。任丽又做赵本现的工作,向他说明,现在即使申请一处新宅基地也不用那么多钱,况且他一直在外居住,房屋毁损那么严重他也没有维修的意思,肯定也是不愿住回来的,赵犹豫再三同意将赔偿数额降至6000元。王家仍然觉得太高,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任丽再与赵协商,指出他做得不对的地方,他弟弟在王家刚开始建房的时候就知道,但没有出来制止,一直到人家2楼修完,快盖板的时候才来主张权利,本身就没有做对,加上王家修房的钱也是贷款来的,经济负担比较重,希望他能够体谅一下,在任丽等人的再三劝说下,他同意降到5000元,绝不能再少,但王家只同意赔偿1000元,数额相差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任丽和严为再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4个小时后已是晚上8点,双方在任丽等人的劝说之下终于达成由王家赔偿赵家3500元调解协议,此次调解取得圆满成功!

(双溪司法所 任丽)

报送: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

抄送:县委李仁书记、县府周新县长、县委政法委罗书记、县

人大蒲副主任、县府刘合副县长、县政协庞副主席、县

人大法工委、县政协法制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

安局。

发:各股、室、处、所、中心。存档 (共印60份)

签发:谌桂林 校对:杨诗友准刊号:射府准刊字第19号

浅谈司法行政工作篇2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抓手,以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较好寺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心抓创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1+3”的工作目标,确立了“争创全国法治城市”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一)高起点定位,创建迅速启动。今年,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在全市社会管理暨政法工作会议上,市主要领导就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做了明确动员部署。4月,制发了《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争创措施、工作路径和组织保障。紧接着组织各地各部门召开了2次争创推进会,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创建要求,枣阳等6个县(市)区提出创全国先进,樊城等4个提出创全省先进的工作目标,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4月,组建了4个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的督导考核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发展。7月和11月,市人大和市政协视察组分别就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对今后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下一步市人大将对襄阳市关于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决议。
(二)高层次规划,科学制定方案。领导亲自带队,专家顶层设计。市领导多次赴省司法厅、法学会和高校寻求支持。3月,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组成专家课题组,负责起草《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建言法治建设。7月,邀请司法部和省、市领导、国内一流的法学专家在武昌召开了高规格的评审会,一致认为襄阳的《方案》符合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战略的新要求,将有力推动和加快襄阳法治城市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方案》,即将行文印发。
(三)高标准推进,明确创建目标。法治城市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设立了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调配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岗位,形成了功能健全的创建工作网络。市普法办制定下发了《法治襄阳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法治襄阳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2012年3月,制定下发了《襄阳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指导办法(试行)》、《襄阳市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及责任单位(试行)》,把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制定本级相应的标准、目标和实施细则、考评办法,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基层,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城市建设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今年4月,又争取将法治城市建设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为全面了解襄阳市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3月底至4月初,市普法办在市区进行了一次创建法治城市问卷摸底调查,为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优化襄阳发展环境提供民意量化依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创建基础。一是强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选聘73名同志担任为市直学校第三届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化法制“进校园”工程;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两期对560余名普法宣讲骨干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举办“四个襄阳论坛”暨襄阳市委中心组法治讲坛,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主持论坛并讲话,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1000多人参加了论坛。二是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3.15”消费者维权、“3.12”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不同主题,采取政风行风热线、书写标语、牵挂横幅、制作永久性宣传碑、牌、散发传单、万人签名、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对“襄阳普法网”进行扩容,改版升级为“襄阳法治网”。创办《法治襄阳》期刊,开办《说法论理》法治电视节目,展示襄阳法治城市建设,解答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樊城等地户外公益广告等手段,加强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入开展“襄阳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织推荐敖大焕同志当选为“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在全市树立了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人物,培植不同层次可听、可看、可信的典型,引导市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
二、强化管理抓创新,预防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教育矫治,推进刑罚执行。深化劳教场所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落实各项教育矫治措施,戒除犯罪心理和行为。市劳教所连续8年实现了“四无”目标。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活动,举行培训18次,参训人数达500人,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技能培训,体现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地与人社、民政等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帮扶工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搭建就业平台,较好地解决了社区矫正人员创业无力、就业无门的突出问题。截止今年9月,我市共开设此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93达人次。各地积极利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走访看望矫正人员,对生活困难的重点对象开展送温暖、促改造活动。创新管理手段,实施政策帮扶。市社矫办及时总结了XX区的经验,并在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把XX区的做法向全市进行了推广。今年7月,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襄阳民办2012]57号)。截止9月,我市共落实困难救助32人。目前,全市现正在矫正的矫正对象2041人,其中2012年新接收社区矫正矫人员1130名,解除矫正647名,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901件。(二)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干警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座谈,对流动在外的进行电话沟通,对重点对象做到必接必送,动态了解信息,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制定适宜的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防止回归人员脱管漏管,确保管控工作扎实有效。各地主动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以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截止2012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750人,帮助教育7538人,帮教率97%,安置7043人,安置率90%。其中,落实责任田的4205人,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低保的280人,过渡性安置就业2398人,其他方式安置2760人,全市共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22家,依托人力资源部门的职校或技校建立的培训基地3家,共对30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近四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都控制在3%以内,为襄阳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着眼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一是高规格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品牌。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打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不断拓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范围,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征地补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7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二是高起点推进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培植司法行政工作的崭新亮点。抓好阵地文化建设,让当事人在平静、平和的气氛中消除化解矛盾纠纷。以墙体漫画的形式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的调解宣传墙体图画,把法制与德教相互融和于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当中。解文化融入其中,并积极主动调处社会文化活动中的矛盾纠纷。保康在深入挖掘“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调解文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三是高标准推出金牌人民调解员工作室,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样板工程。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创新调解模式,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样板。XX县率先建立12家以“金牌”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个人魅力和影响力,以及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的调解技巧,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基层干部满意、纠纷当事人满意。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我省尚属首例,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以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为样板,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四是高质量建设“法务前沿工程”,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触角。“法务前沿工程”是省司法厅树立和推广的创新基层司法行政行政工作新模式。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务前沿工程”建设的意见》(襄司字2012]5号),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辐射功能,积极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和触角,将基层司法所服务职能下移至村(居)、社区,彰显了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和功能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管理的有效互动,创造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各县(市、区)按照要求,以建立法务工作站为龙头,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了2-3个规范化法务工作站,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由点带面,全面铺开,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进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围绕中心抓服务,促进法律正确实施,规范经济社会秩序
(一)坚持“两个结合”的管理体制,推动律师事业发展。一是深化律师党建。完成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总结推广市律师协会和湖北春园所的党建工作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开创了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二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合法权益。举办了襄阳市第二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全市27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湖北亘恒律师事务所队荣获一等奖,展示襄阳律师形象。积极开展律师集中培训,省律师协会张用江副会长、张粒副会长分别讲解了刑诉法修正案和民诉法修正案及资本市场的律师业务。组织律师参加座谈会、学术报告会和襄阳律师论坛,提升了律师业务能力,解决律师所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得到律师界的好评。发挥律协职能作用,与市中院召开座谈会,以襄中法2012]111号通知规范了立案工作,缓解了律师立案难问题。另外,还帮助湖北亘恒律师所郑鹏律师取回了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基本上解决了律师会见障碍。三是加强管理工作,规范执业行为。不断完善律师所和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市32个律师所和516名律师进行了考核,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督办。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共接到律师投诉10起,都进行了调查处理,给投诉人满意的答复,对被投诉的律师依法进行了处理。加强了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考查,使实习人员不仅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更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四是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遴选116名优秀律师,组成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团,编印发送名册为企业选择提供参考。组织律师免费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规范经营行为,规避市场风险。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帮扶”,减免或缓收部分费用。为骆驼电池等7家大型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围或团队,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成立了信访律师法律顾问团,组织律师依法参与信访工作。指导办理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成立指导小组,建立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报告备案制度。今年,全市共报告重大有影响案件5起,指导小组同意代理并提出具体代理意见4起,不同意代理1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2年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案件7944件。2012受理投诉案件10起,比2012年26起下降57%。
(三)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12348”信息咨询平台的作用,认真落实律师值班制度,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引导群众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对于一些信访案件,优化审批程序,只要符合援助范围和条件,当场指派律师代理,尽量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15件,已超额完成省司法厅今年下达给我市2660件目标任务的17%,比上年同期增长184件,办案总数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强,继续保持在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前列。共接受各类法律咨询322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1011人次;电话咨询21189人次。受援群众达3130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000万元。从办理情况分析,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15件占办案总数的16%;,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759件占办案总数的24%;交通事故案件659件占办案总数的21%;残疾人案件367件占办案总数的12%;婚姻纠纷案件496件占办案总数的16%;未成年人案件83件占办案总数的2.7%;信访案件236件占办案总数的7.5%。今年4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XX市吴店司法所视察时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发展。认真学习《主要公证事项告知内容和询问笔录参考格式》,逐步熟练掌握操作要领。配齐基本设备,特别是电脑,为提高公证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市10个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质量检查,并就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完成了公证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全市公证人员基本上掌握了“主要公证事项知识内容及询问笔录参考格式”的操作要领,对于提高公证质量,防范风险起到积极作用。严格的依法行政,完成了17家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初审工作。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认真查处司法鉴定投诉案件,前4件投诉案件都已正确处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司法鉴定质量,从源头上减少错误鉴定及违规违法鉴定的发生,树立司法鉴定公信力。
(四)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规范化。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年”,印发了《襄阳市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进行集中培训,未参加年度培训的一律不予年检注册;对内部管理混乱、人民来信来访反映问题严重或执业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清理整顿;对违规违法执业或挂名不执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注销执业资格,切实净化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二是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指导,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依靠基层法律服务所自身的财富积累或事业发展基金、风险责任赔偿基金,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多种风险问题。三是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主动关注社会焦点问题,着重做好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XX市一村(社区)一个法律顾问的做法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深化主题抓教育,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今年来,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讲评”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五查五看”,深刻检查自己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工作效率。以“争创新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核心,建“五个好”基层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围绕“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局机关在政法系统十八大知识竞赛中取得第2名。组织开展“学讲评”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现代化区城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开办局机关夜校,每周举办一次,每次由1至2名机关干部或专家学者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学习。局机关选定成都、南京、XX市三个司法局为学习标杆,采取上门取经、建立联系、交换资讯、邀请来访等多种方式,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方法和创新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深入开展“效能好”领导班子、争做“实干型”干警活动,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组织力量对局机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先后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二十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着力解决科(部)室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等问题,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前置许可,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手续,方便群众,节约资源,提高效率,规范工作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机关得到贯彻落实。实行服务承诺制,从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治城市创建等5个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端正学风、团结协助、转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向局机关干部做出了公开承诺,接受机关干部的监督和考评。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违法必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市局机关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人次,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2人次,有效地维护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健全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始终保持公正廉洁的本色,规范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纯洁性、培养勤政廉政的自觉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选聘“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现场监督。深入推进惩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治理,加强中介机构防治腐败。认真开展查处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案件。三是深入推进治庸问责,整治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不依法办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25个方面的问题,强化干警能力席位意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突出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业务用房建设、文书档案保密、信息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以及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都取得突出成绩。但工作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襄阳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群众需求大,实际办案能力不足;基层司法所人员少,经费缺,工作难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浅谈司法行政工作篇3

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sO100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06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浅谈司法行政工作篇4

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提高队伍素质,为建设法治***、平安***、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是:围绕上级工作要求和争先创优的目标,力争工作创出亮点和特色,努力使各项工作有新的提高。

    根据上述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我们将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等这四个工作原则,认真围绕发挥职能,维护稳定,保驾护航这一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一、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努力提高公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精心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五类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突出农村基层“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确保“两委”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规定的课时。同时努力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法制培训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非人大

    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资格证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向快节奏、广覆盖、高层次发展。进一步丰富“***普法网”的栏目内容和“普法之窗”专栏节目,不断强化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规范“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

    二、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夯实调解工作基础,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司法所建设工作 我们将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工作。一是结合巩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好“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力争使1-**家司法所为“人民满意好站所”。二是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不断促进司法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范运行,不断促进司法所工作成效的提高。

    大调解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理顺大调解管理体制,认真围绕建设精干、快速、高效的市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人员、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制度建

    设,确保大调解机制的高效运转。在此基础上,广辟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来源,建立多层次、多渠道、覆盖整个社会的纠纷信息网络,努力实现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切实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资源,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纪调对接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努力通过矛盾纠纷的直接调处、分流调处和督查调处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防止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路子,力争把大调解机制建成具有xxx特色的大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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