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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处理流程【3篇】

时间:2022-05-15 11:20:03 来源:网友投稿

流程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liú chéng,基本意思是指水流的路程。出自《赞女子采油队》、《“外行”书记》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处理流程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处理流程3篇

第1篇: 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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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门诊部财政规则方案

⒈财务科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审计工作,财会人员要奉公守法,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⒉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严格审批手续,认真执行医院的财务管理规定,超过1000元的各项支出,必须经主管财务院长批准,不符合医院或财务规定的支出,坚决不报。

⒊根据医院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⒋认真做好医院的收支核算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当好领导参谋,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准确的经济数据和建议。

⒌每日收入的现金必须在当天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准坐支,不准用白条抵库,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

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⒍按财政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保管好会计档案,财会人员调离原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⒎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必须接受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收费工作制度

⒈收费人员要提前做好上岗工作的准备,按时上、下岗。

⒉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防止错收漏收。

⒊对病人态度热情,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收据书写要做到字迹清晰工整,大小写金额相符,收费过程中要做到唱收唱付,同收同付。

⒋收费人员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上交,不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⒌收费人员对自己所用收据,印章等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窃。

⒍凡写错或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发票联粘贴在存根上,并注明原因,方可作废。

⒎收费人员实行定额补偿短期办法,出现短款,要及时补上。出现长款要如数上交,不得以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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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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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口腔诊室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一、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需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戴护目镜或面罩。

二、诊室洗手设施使用感应水龙头,配备洗手液及干手物品。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手套并洗手。

三、进入病人口腔的诊疗器械,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接触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进入无菌组织的器械须达到灭菌;

2、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诊疗器械须达到消毒;

3、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前须消毒。

四、每次治疗前和结束后及时踩脚闸次冲洗官腔30秒,减少污染。

五、口腔器械使用后与废弃物品分开放置,及时回收。

1、手机使用后带车针情况下用牙科综合治疗台水、气系统冲洗牙科手机内部水路、气路30秒,将牙科手机从快接口或连线上卸下,取下车针,去除表面污染物,存放于干燥回收容器内。

2、结构复杂不易清洗的口腔器械(如牙科小器械、刮匙等)宜选用生活饮用水或酶类清洁剂保湿放置。

3、其他器械按要求做好椅旁预处理,选择专用回收容器放置。

4、回收容器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六、诊室每日通风,配备空气净化设备,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与维护。

七、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500mg/L含氯消毒剂),遇污染及时清洁、消毒。经常触摸易污染的地方如灯柄等可选用覆盖薄膜,每病人更换。

八、地面每日湿式清扫、消毒(500mg/L含氯消毒剂)。当受到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1000mg/L含氯消毒剂)。

九、诊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按要求类放置,配备感染性废物桶,损伤性废物桶,及时进行处置。


口腔门诊部、诊所清洗间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1、 面积适宜,便于操作,布局合理,环境清洁,配备清洗水池、超声清洗机、酶液、各种刷子、压力气枪、压力水枪等清洗消毒设备。

二、清洗人员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帽子、口罩、防护眼罩或面罩、防水皮围裙、手套等。

三、器械清洗操作流程

.1手工清洗(水温宜为15℃〜30℃)

1.1操作程序

1.1.1冲洗: 将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污染物。

1.1.2冲洗后,用酶清洁剂浸泡后刷洗、擦洗。浸泡时间和酶液浓度参考生产厂家说明书,刷洗操作在水面下进行,防止产生气溶胶。

1.1.3漂洗:刷洗、擦洗后,再用流动水清洗。

1.2注意事项

1.2.1管腔器械应用压力水枪冲洗,可拆卸部分应拆开后清洗。

1.2.2应选用相匹配的刷洗用具、用品,避免器械磨损。

1.2.3清洗用具、清洗池等应每日清洁和消毒。

2超声清洗

2.1操作程序

2.1.1冲洗:流动水下冲洗器械,初步去除污染物。

2.1.2洗涤:清洗器内注人清洗用水,添加清洁剂。水温≤45℃。器械放人篮筐中,浸没于水面下,管腔内注满水。清洗时应盖好超声机盖子,防止产生气溶胶。

2.1.3终末漂洗:使用流动水进行漂洗。

2.1.4超声清洗操作,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2.2注意事项

2.2.1应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选择相匹配的超声频率和时间。

2.2.2牙科小器械使用超声清洗时宜配备专用网篮。

3牙科手机手工清洗

3.1 带光纤牙科手机可用气枪吹净光纤表面的颗粒和灰尘,擦净光纤表面污渍。

3.2 带螺纹的牙科手机表面可用软毛刷在流动水下清洗。

3.3使用压力罐装清洁润滑油清洁牙科手机进气孔管路,清洁过程中使用透明塑料袋或纸巾包住机头部,避免油雾播散。或使用压力水枪冲洗进气孔内部管路,使用压力水枪清洗牙科手机后应尽快使用压力气枪进行内部气路的干燥,避免轴承损坏。

3.4 注意事项如下:

3.4.1如有种植牙专用手机:部件可拆的种植牙专用手机应拆开清洗;不可拆的可选用压力水枪进行内部管路清洗;

3.4.2压力水枪和压力气枪的压力宜在200kPa〜250kPa,不宜超过牙科手机使用说明书标注压力;

3.4.3牙科手机不应浸泡在液体溶液内清洗;

3.4.4使用罐装清洁润滑油清洁内部的过程中,如有污物从机头部位流出,应重复操作直到无污油流出为止。

四、地面、桌面、清洗槽每日使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消毒,清洗用具每天清洗消毒干燥后备用。


口腔门诊部、诊所打包间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一、房间面积适宜,便于操作,布局合理,环境清洁。

二、检查包装区配备:带光源放大镜、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医用封口机、灭菌指示卡、指示胶带等。

三、检查包装人员着装齐全,操作前进行手卫生。

四、采用目测、带光源放大镜等方法检查器械的功能及清洁度。

五、手机保养方法(选择压力罐装清洁润滑油清洁的可以不用再次注入润滑油)

1.手工保养

1.1用压力罐装润滑油连接相匹配的注油适配器或接头对牙科手机注入润滑油,将注油接头与手机注油部位固定,使用透明塑料袋或纸巾包住机头部避免油雾播散。

1.2 牙科手机夹持器械的部位(卡盘或三瓣簧)应每日注油。

1.3 内油路式牙科手机宜采用油脂笔对卡盘或三瓣簧喝轴承进行润滑。

1.4 低速牙科弯机和牙科直机注油可参考以上注油方式(若适用),特殊注油方式参考厂家或供应商使用说明书执行。

2机械保养:使用自动注油养护机选择适宜的注油程序。

六、根据器械特点和使用频率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采用纸塑包装的,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密封条宽度应≥6mm。尖锐器械须使用保护套。

七、包外应有灭菌化学指示物,高危物品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包装外标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及失效期,如只有1 个灭菌器可不标注灭菌器编号。

八、医用热封机每日使用前检查参数的准确性 。

九.包装完毕操作人员应检查包装的密封性和完整性。


口腔门诊部、诊所消毒间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1、环境保持清洁。

2、根据待灭菌物品的危险程度、负载范围选择适合的灭菌周期。

3、根据灭菌器使用说明书选择合适的灭菌参数(温度、压力、时间)。

4、灭菌前准备

1.每日设备运行前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压力表处于“零”的位置;记录打印装置处于备用状态; 灭菌柜门密封圈平整无松懈; 柜门安全锁扣能够灵活开、关; 柜内冷凝水排出口通畅;电源、水源等连接妥当。

2.打开电源,开机预热,选择相应灭菌周期。

3.灭菌器用水应符合YY0646要求。

五、小型灭菌器使用

1. 灭菌物品不能超过该灭菌器最大装载量。

2. 灭菌器应配有灭菌架或托盘,托盘应有足够的孔隙使蒸汽穿透。使用纸塑包装材料时,纸面对塑面依序排放。

3. 使用灭菌架摆放包装类灭菌物品,物品间应留有一定的间隙。

4. 使用托盘摆放纸塑包装器械和无包装器械应单层摆放,不可重叠。5. 配套使用器械应分开灭菌,如牙科手机与车针、电动牙洁治器手柄与工作尖等。

6. 待灭菌物品应干燥后装入灭菌器内。

六、小型灭菌器监测

1. 每一灭菌周期监测物理参数,由灭菌器自动监控记录工艺变量及变化曲线,并打印。

2. 每个灭菌周期应进行化学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化学监测应将包内化学指示物放置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灭菌包或盒内,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

3. 使用中的灭菌器应每月进行生物监测。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满载状态。

4. 灭菌器使用满12个月或维修后应同时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七、灭菌程序完成后规范填写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

八、小型灭菌器维护

1.根据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使用说明进行维护。

2.灭菌器操作人员应对灭菌器进行日常维护,包括检查灭菌门密封圈、排放滤网、灭菌舱内外表面的清洁、更换记录器打印纸等。

3.灭菌器调试或更换消耗性的部件,如记录装置、过滤器、蒸汽阀、排水管、密封圈等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维护。

4.灭菌器使用满12个月或使用中出现故障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维护。

5.灭菌器的日常维护、年度维护、维修或调试均应形成文字记录。

口腔门诊部、诊所无菌物品存放间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一、环境保持清洁。

二、储存区应配备物品存放柜(架)或存放车,每周对其进行清洁消毒。

三、灭菌物品和消毒物品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四、采用灭菌包装的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一次性纸塑包装180天;纺织材料和牙科器械盒7天;一次性皱纹纸和医用无纺布180天;一次性纸袋30天。

五、消毒灭菌物品根据日期先后,有序排放。

六、中、低度危险口腔器械消毒或灭菌后如置于清洁干燥的容器内保存, 保存时间不宜超过7d。

七、无菌包已打开但未使用者,也不可放回原处,要重新灭菌。

八、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进行手卫生。

九、灭菌物品管理规范,无过期现象。

第3篇: 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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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所设置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

  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

  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

  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

  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

  册护士。

  三、房屋

  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

  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

  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

  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

  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

  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

  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

  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

  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的审批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设置申请书;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具体详细的步骤:

  1、个体诊所一般定位于营利性医疗机构

  2、报名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个体医师开业考试,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3、向卫生局提交申请申请,包括: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证书。

  4、卫生部门同意后,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凭批准书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和登记。

  5、到卫生局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经过考核合格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发票。印刷病历和处方。

  8、开业

  登记注册的诊所新标准要求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万

  元,诊所除具备基本医疗设备外,还需具备人工呼吸器等急救设备。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同时,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诊室中每台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基本设备包括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急救设备包括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另外,每台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为: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发热门诊设置基本标准

  发热门诊设置基本标准

  1、人员要求:1名分管院长,内科主治医师,执业护士。

  2、诊疗场所:10m2以上,水泥地面,有自来水,有专用桌椅、检查台,门窗要相对大一些。有专用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专用面盆、毛巾、拖把、痰盂等。

  3、消毒用品:肥皂、84消毒液、%-%过氧乙酸、%-%碘伏、紫外线灯。

  4、防护用品:隔离衣、帽、口罩、手套、鞋套。

  5、消毒方法:

  ①诊疗场所消毒:开窗通风,紫外线照射,每天二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用%的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用量为20-30ml/m3,作用30分钟;或用1:200“84”消毒剂气溶胶喷雾,用量为20-30ml/m3,作用30分钟。

  ②诊疗器械消毒:体温计使用后,用1:200“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每次使用后应即用75%乙醇擦试消毒。

  ③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每次接触病人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手消毒可用%-%碘伏消毒浸泡或擦试手部1-3分钟。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时消毒处理,避免可能的污染。

  ④痰盂消毒:1:200“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每日二次。

  发热门诊设置基本标准

  发布时间:xx-04-23 00:01 来源:

  一、设置要求

  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选择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区域设置发热门诊。门诊要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设置诊室、检验室、卫生间、观察室、更衣室、值班室并安装专用电话;设置与诊区分割无交叉的工作人员休息室。

  二、人员要求

  医师必须具备主治以上技术职称,由呼吸内科及其他内科医师组成;护士要求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24小时值班。医护人员必须经过防治非典型肺炎相关知识培训。

  三、基本仪器、设备

  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压舌板、输液器、注射器等基本医疗设备及监护仪、呼吸机、开口器、气管插管、喉镜、气管切开包、心电图机、便携式或移动式X光机、吸引器、抢救车、氧气,并备足吸痰管、吸氧管和各种医用管道。保证仪器、设备良好运转。

  四、基本治疗药品

  激素类、阿齐霉素、β-内酰胺类抗菌素、四环素、利复星、红霉素、胸腺素、利巴韦林、更昔洛韦等,同时常规配备相关液体,药量配备一周用量。

  五、抢救药品

  按ICU室所需急救药品配备。

  六、X线检查、化验检查

  直接在发热门诊拍片和采集标本。

  七、技术要求

  值班的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急救设备的基本操作,特别是气管插管的操作。

  八、防护用品

  医护人员的防护用品必须配齐,包括隔离衣、口罩、防护镜、工作帽、鞋套、手套等,要配齐各种消毒物品。

  配备足量口罩供就诊病人使用门诊部标准

  综合门诊部标准

  一、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基本设备:

  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B超、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普通专科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4个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医技科室有具有士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基本设备:

  氧气瓶、人工呼吸机、气管插管、电动吸引器、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诊所基本标准

  诊 所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检查程序:

  1. 进入受检单位,首先检查是否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明处; 2. 根据诊疗科目检查科室设置;

  3. 根据科室设置检查医务人员人数、资质、职称; 4. 根据科室设置或平面图评估其面积数; 5. 在以上检查项目表上如实填写勘验数据。

  其他项目

  检查程序:实地检查标明有或无

  规章制度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1. 人员岗位职责; 2.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5.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6. 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7.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

  8. 病案书写规范与管理、保管制度; 9. 药品管理制度; 10. 处方管理制度;

  11. 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1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 毒麻醉药、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检查程序: 1. 看制度的有无; 2. 看制度的执行记录; 3. 看其质控记录; 4. 看门诊记录;

  5. 问医生自己岗位的职责、操作规程、年终考核、继续教育情况

  院感管理

  此项最为繁琐:

  1. 是院感制度的执行情况;

  2. 五室一口腔科的院感管理现场及具体记录;

  3. 灭菌物品、空气和手卫生、消毒器的记录; 4. 医疗废物处理记录; 5. 污水处理。安徽省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置标准

  附件二:

  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

  标准和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制定本标准和工作要求。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的原则和条件   1、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设置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人员取得执业资质,经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诊,县级卫生局将验收合格的门诊名单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备案,实行网上公示。

  2、各县必须至少建立1所辖区24小时开诊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按照就近、及时、高效的原则在中心卫生院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3、原则上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内增设“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有条件的可以在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立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具体要求: 硬件设施

  1、房屋要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应分为登记区、伤口处理区、注射区和候诊留观区四大区域。门诊地面硬化,有不低于米的墙裙且容易清洗。环境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接种场所有明显标志。

  2、伤口处理设施:有热水器,低位冲洗水池。配备流动治疗车1个,消毒缸2个、长镊子2个、治疗盘1个、污物桶1个、座椅2个、充足的无菌棉球。

  3、预防接种设施:接种台1个,消毒缸2个、镊子2个、治疗盘1个、污物桶2个、接种用座椅2个。候诊休息椅若干,资料柜1~2个,体重秤1台。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器或安全盒至少1个。

  4、冷链设施:冷藏、冷冻保温设备充足,用于门诊储存疫苗。接种台配备1台小冰箱或冷藏包用于存放随时取用的疫苗。冰箱冷冻室及冷藏室分别配备测温计,每天2次测温。冰箱内备有人用狂犬病疫苗及狂犬免疫球蛋白、狂犬免疫血清。

  5、消毒及抢救药品:20%肥皂水、2~3%碘酒或75%酒精用于伤口清洗及消毒。设置急救药品柜,配备1:1000肾上腺素5支及其它急救药品,备有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等器械。

  6、设置宣传画板:宣传狂犬病暴露后处置方法、二类疫苗品种、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价格公示。有健全的冷链与疫苗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

  人员要求

  各门诊根据工作量配备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日门诊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2名,负责咨询登记、伤口处理、预防接种工作。门诊工作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证书,并经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预防接种、狂犬病防治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负责伤口处理的人员应经过外科伤口处置培训,掌握伤口处理技巧,提供基本的伤口处置服务。

  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考核合格上岗人员统一编号,报市卫生局备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

  1、卫生宣传制度:暴露处置门诊内应该悬挂有关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图画。张贴或悬挂工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程序。

  2、登记报告制度:建立预防接种证和登记簿,做好门诊登记,并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发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3、知情同意制度:医生负责接诊,向接种者或其家属进行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同时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对Ⅲ级暴露者或按Ⅲ级暴露处置者,应告知需同时注射被动免疫制剂。无论暴露者是否接受注射疫苗和/或被动免疫制剂,均须暴露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严重咬伤者应告知患者需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伤口处理后,再及时返回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进行疫苗接种和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狂犬病疫苗、被动免疫制剂和注射器材的管理

  1、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的供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其他管理规定执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狂犬病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的记录。记录应当注明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单位、数量、价格、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或被动免疫制剂有效期2年备查。   2、一次性注射器材、一次性用品应“三证”齐全。要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对伤口处理、接种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等相关废弃物要严格按规定处置。

  3、狂犬病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应存放在冷藏室内,并按照不同的厂家、批号、效期分别放置,标志醒目。

  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设置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实行申报审核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合理布局,在现有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增设或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按照《规范》和本设置标准的要求,规范设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经过自评,具备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资格的机构,应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须配备相关设施的材料。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者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发放“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认证书”(推荐 证书尺寸为:37x26cm,内框边距为:31x22cm),其格式统一按附件二2制作。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批准后,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三年进行一次复核换证。

  四、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资质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大技术指导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服务水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及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和考核,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抽查考核,省卫生厅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考核。对考核后达不到规范要求者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

  附件1:

  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申报表

  附件2:

  编号:

  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认证书

  单位:

  经审核,你单位已具备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的资质及条件,同意你单位设立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提供狂犬病暴露伤口处理、狂犬病疫苗以及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预防接种服务。

  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盖章

  二〇〇 年 月 日

  6

  附件3:

  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基本情况登记表

  市、县卫生局:

  7

  附件4:

  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市、县卫生局:

  8口腔诊所设置可行性报告

  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1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标准2

  肠道门诊设置规范

  肠道门诊设施;

  1、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衣室等业务用房。2、医院有分诊标志,肠道门诊各诊室或业务用房门口有醒目的标志。3、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便器、医疗废弃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等。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断时间、初诊或复诊、联系方式等基本项目。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登记,做到“每例必登”,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采样:对就诊的每一例腹泻病患者进行粪便直接镜检,做好标本登记。对临床症状可疑霍乱的患者、外地就诊者、有流行病学史者实行“逢疑必检”,尽量在抗菌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做霍乱弧菌等快速诊断和细菌培养检查。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采样要及时送检并做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查。

  病人处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对腹泻病患者失水严重者,应及时补液、纠正水电紊乱,重症患者应收住病区进一步诊治。对霍乱疑似病例必须隔离治疗。对霍乱病例经输液处理、血压等生命体征稳定后应由专人、专车转送当地指定医疗机构。

  消毒: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肠道门诊的清洁消毒有专人负责;诊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听诊器、血压计等用品专室专用,用后消毒。体温表用后清洗,消毒,冲洗后备用。诊疗桌等物体表面,每日清洁消毒。地面每日清洁消毒。便器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冲洗后备用。在诊室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可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

  疫情报告:发现霍乱等法定报告肠道传染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要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进行报告。发现某种肠道传染病就诊人数突然增多、或发现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或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肠道疾病时,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门诊统计:每旬做好腹泻病人统计工作,按规定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物资储备: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灭蝇器械和药品等。

  人员:肠道门诊医生、护士、检验等工作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同时应对本本单位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等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管理:

  1、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2、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其他医护人员和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3、医院内相关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自查一次,有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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