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专题范文 > 振兴乡镇 > 乡村振兴认识误区浅析

乡村振兴认识误区浅析

时间:2024-02-19 10:30:02 来源:网友投稿

■刘学谦 李赞

1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 北京 100080

2 华北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唐山 063210

3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2488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党和国家“三农”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一方面,全面脱贫为乡村振兴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积累了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丰富经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另一方面,脱贫是攻坚战,而乡村振兴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国家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对乡村振兴有正确的认识,厘清基本的概念、意义、路径等,在实践中需保持战略定力久久为攻。

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首次将乡村振兴作为国家“七大战略”之一提出;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2018 年、2021 年、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①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直接聚焦乡村振兴。乡村振兴要解决“人、地、钱”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什么产业的问题。各地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展现了极大的热情,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在此过程中,针对解决人、地、钱、产业发展的问题,还存在部分认识误区。例如:针对“人”的难题,把乡村振兴简单理解为城市化,企图以城市化的思维吸引人、留住人、集聚人;
针对“产业选择与发展”的问题,存在抛弃第一产业转而发展农村工业和乡村旅游的误区,简单地用工业化的发展思维、用传统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的思路定义乡村产业兴旺;
针对“地”的问题,不顾中国国情,盲目学习欧美等发达国家,简单地把乡村振兴理解为消灭小农户的大规模化经营;
针对“钱”的问题,存在引资本下乡万能化的误区,对资本的性质和用途是产业资本还是商业资本,是否用于发展第一产业等,不加区分、盲目引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1]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实践中存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就是“推动资源和要素向乡村倾斜和集聚”的认识误区,按照城市化的规划思路发展乡村,开展轰轰烈烈的“造村运动”。这种发展理念的认识误区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人口的逆城镇化;
二是模仿城市建设乡村。

1.1 人口逆城镇化

部分基层干部认为,乡村振兴就是要促进人口的回流、实现人口在乡村新的集聚,增加乡村的“人气”,而“人气”上来了那么乡村就振兴了。毫无疑问,没有“人气”和“活力”的乡村无法振兴,但这种“人气和活力”一定是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繁荣的基础上,居民对乡村的向往增加和流动增强而自发形成的,是“用脚投票”人口自由流动的结果,而不是人为干预的结果。“人气”的增加应该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结果,而不是其实施的手段。

根据国际经验和经济发展规律,人口向大城市集聚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按照发达国家经验,在经济发展的成熟阶段,将会有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而我国的城镇化率刚突破60%[2]。未来乡村人口将继续向城镇转移,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将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部分行政自然村的消失和收缩型城市的出现均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不可逆的。在城镇化推进中,乡村的格局演变分化:基础条件比较好的村庄将会依托大城市群、大都市圈的建设,聚集较多的人口和产业,逐步实现城镇融合发展;
有的村庄则会逐渐衰落直至消失。数据显示,21 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减少1.1 万个村民委员会,2010—2016年年均减少5,826 个,其中仅2016 年就减少了2万多个[3]。

1.2 模仿城市建设乡村

有些地方政府按照城市化的理念和规划方法来发展乡村,对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理解主要侧重为“村容整洁,村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等硬环境建设,而忽视了对“保留乡土气息、保存乡村风貌、保护乡村生态系统”乡愁乡居环境的建设。例如:不顾及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一味地模仿城市规划,建设广场、公园,建设标准化户型楼房;
采取各种行政措施,迫使农民离开生活已久的一家一户式农家院落,力推农民“上楼”。

城市化理念规划的乡村只是表面形成了整洁的街道和气派的建筑,但这种楼房建筑既不利于农民的生产生活,也不利于保留乡村独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农民上楼只是形式上的“上楼”,本质上还是需要进行农耕活动。与一家一户的农家院落相比,楼房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农耕的特点和习惯。例如,农具存放问题、家禽饲养问题、家庭人口结构问题、小手工作业问题等。特别是没有考虑到目前留守乡村的老人和儿童,楼房极大地限制了其生产和生活的空间,打扰了其原有的生产、生活习惯,切断了院落文化的延续。更有甚者,规划的楼房成为形象工程,楼房设计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的吃水问题、取暖问题等,缺乏基础性生活保障设施,给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既失去了乡村的田园风光,又没能带来城市的便利。例如,山东德州市在拆掉自然村集中建设社区的过程中,由于财政吃紧,依靠贷款建设,降低社区质量标准。农民“上楼”后不仅生产生活不便,而且居住环境也不如从前。

1.3 规避误区的思考

乡村振兴战略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必然之举,是顺应城乡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之径,是华夏民族复兴、正本清流、培根固源的必然之选[4]。其既不是城市土地财政在乡村的扩张,也不是在城市之外寻找新的区域增长极。

首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农村人口的减少,“要想增加农民收入,唯一长期、有效的办法是减少农民数量,让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5]。根据经济发展规律,由于农业技术进步速度快于第三产业技术进步,农产品价格相对下降;
同时,由于消费的恩格尔效应,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将会持续降低。因此,第一产业不是富民产业,而是保底产业,农民收入的70%来自非农收入。只有通过城镇化的发展不断减少第一产业劳动力,让有条件进城的农民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才能为留乡和返乡的、真正懂农业和爱农业的农民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为乡村振兴提供条件。

其次,乡村是农民生产、生活、娱乐和社会交往的空间载体,乡村的空间结构和格局是祖祖辈辈不断适应农业生产生活特点而形成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避免“机械照搬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不像城、村不像村;
有的超越发展阶段、违背农民意愿,搞大规模村庄撤并”[6]。乡村规划应在尊重乡村自然文化、乡土人情、文化价值体系的基础上,整治原有“脏、乱、差”的环境,改善和提高农民的居住体验和环境,让村庄留得住乡愁,更美丽宜居。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石,产业兴,则乡村兴。在产业选择与发展问题上,存在不顾乡村发展基础和生态资源禀赋,或是大力发展第二产业,或是一哄而上发展乡村旅游业的误区。

2.1 发展第二产业

有些地方政府简单地按照线性思维理解三次产业结构,认为第一产业是落后产业,产品附加值低,比重越低越好,盲目追求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在没有对当地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江浙先进地区乡村发展第二产业的经验,抛弃第一产业,进行非农化、非粮化生产,这与乡村振兴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有时也并不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我国乡村已经分化为以珠三角与长三角为典型的东南沿海城市带地区的农村和广大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村[7]。东南沿海城市带的农村凭借区位优势,早已经融入周边的城市群,实现了乡村工业化,大多数农民也从事第二、三产业发展。而沿海城市带乡村工业化的形成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即改革开放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居民消费需求能力迅速释放,以及随着21 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沿海开放城市快速融入全球化,国内外大量需求的叠加推动沿海城市产业向周边乡村扩展,在乡村形成新的产业和人口的集聚,实现了乡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但这类农村占全国农村的总数不超过10%,且由于其形成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这种模式不具有可复制性。盲目学习和模仿先进地区乡村产业经验和结构,人为划定工业园区,只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2.2 发展乡村旅游业

在第二产业在农村发展受限、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较低的情况下,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被寄予厚望。特别是在部分地区已经取得成功经验、成为典型的情况下,各地不管是否有条件均支持发展休闲农业、采摘园、农家乐与旅游康养等旅游业,导致乡村旅游一哄而起,普遍存在基础设施水平较差、产品同质化现象普遍、缺少精品、主题不突出、运营能力差等问题,在游客有限、消费市场有限的情况下,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效果。

首先,乡村发展旅游业的前提是有旅游资源,若无旅游资源而强制发展,则是劳民伤财。目前,已经较为成功的乡村旅游,作为政府大力支持发展的典型样本,前期需投入大量的资本、人力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前期政府大量“输血”打造的乡村旅游业,若后期无“造血”功能,只会导致国家资源的浪费。有数据显示,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空间有限,具有旅游发展资源禀赋的乡村,如风景名胜区、大城市郊区和环境优美等乡村,在我国56.2 万个行政村中占比不到2%[8]。因此,发展乡村旅游业,在乡村自身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只能是当地政府集中财力打造典型,而不是普惠性地全面开花。典型的乡村旅游业并不适合大规律推广复制。

其次,乡村旅游发展统一化,缺乏个性与特色。乡村旅游须以区位、环境条件为基础,立足本地优势,避免同质化低层次竞争。有些特色小镇或是地方政府大力推动的文化旅游项目,靠抓住当地一两个传说故事,打造出清一色古风古韵的店铺,风格样式相似,人为模仿痕迹较重,文化底蕴欠缺。商户销售产品大同小异,毫无文化印记和地方特色。这些项目均是照搬、照抄已有的成功案例,并未结合当地和周边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也没有健全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受限于旅游的季节性特点,这些特色小镇或文化旅游项目在旅游旺季时,由于管理和基础设施的欠缺,游客并不能得到较好的旅游体验;
在旅游淡季,店铺基本处于歇业状态,导致了旅游项目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虽然有一批成功的乡村旅游项目,如西安的袁家村、浙江的莫干山洋家乐、白沙邦溪镇芭蕉村等,但是90%的乡村旅游景区均如昙花一现般消失了。

最后,部分乡村旅游项目面临长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影响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没有平衡好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特色文化与乡愁保留之间的关系,没有依托自然风光与生态禀赋,只是一味地模仿与追风,在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破坏了生态环境的本来面貌,失去了固有的乡村文化;
二是没有平衡好乡村旅游与农业生产的关系,特别是部分城市近郊的乡村在发展采摘园、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时,缺乏精细化的管理,占用大量农田,但经济效益较差,既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又没有形成预期经济发展的目的。

2.3 规避误区的思考

“发展乡村产业最重要的是先将农业这一乡村的核心产业做好,未来无论农村的产业融合、产业的多样性如何衍生,一定是以农业农村为基础;
延伸农业的产业链条,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第二、三产业尽量留在乡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留给农民。跟农业农村没关系或者关系不大的非农产业应该向城市集中。”[6]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表明,乡村振兴是建立在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之上的,在保证基本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各地应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突出特色、走多元化的道路。

首先,在保证基本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加工农产品的存储、保鲜等能力,以多样化的口感,多元的加工方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能力;
立足第一产业的生产、研发、营销、休闲等服务体系,实现乡村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有特色的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

其次,由于乡村旅游除具有一般旅游的“休闲”消费属性外,还具有“乡愁”消费的特殊性。围绕乡村旅游“休闲和乡愁”消费的特点,发展乡村旅游业应重在体验。旅游产品应与当地特色农产品、当地特有文化,村容村貌、自然生态环境相融合发展,将旅游产业作为第一产业的延伸、将旅游产品与乡村文化融为一体,不断推动旅游产品的创新,以及从产品状态向产业形态发展和丰富[9]。充分考虑旅游产品的季节性和时间性,扩大目标人群范围,打造多元化、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包,避免低层次、单一化、同质化竞争,不断提高乡村旅游的体验性、吸引力和竞争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是集体和小农户”[10],但在实践中存在两种误区:一是把农业现代化等同于规模化种植,排斥小农户;
二是把引资本下乡万能化,不能平衡好农民与企业的利益。

3.1 追求规模化经营

由于通常认为小农生产是落后的、脆弱的,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效率不高,无法应对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也无法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因此,建议学习美、欧等地区经验,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地方政府在推动土地流转、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农业相关龙头企业发展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小农户的利益,在种植业和养殖业中均存在这种做法。然而,规模化经营只是一种实现乡村振兴的手段,而不是其目的。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特征决定了集体和小农户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

首先,截至2016 年年底,近2.6 亿户农户经营规模在0.03 平方千米以下,约占农户总数的97%,经营的耕地面积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82%,户均耕地面积约0.003,3 平方千米。按照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年均增速3%~4%计算,到2050年实现乡村振兴之时,仍将有约1 亿农户经营规模在0.03 平方千米以下,经营的耕地面积比重约为50%[11]。若以0.02 平方千米作为小规模经营的标准,截至目前,我国95%以上的农业生产均是小规模生产经营[8]。我国人多地少,农业人口比重大的国情,以及部分地区山地丘陵比重较大,无法连片,不适合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的地情,决定了小农经营存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小农经营仍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其次,现阶段中国大部分农民家庭均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状态存在,即中老年人留守务农,青年人在城镇就业,小规模“老人农业”在农业生产中占了较大比重,这也是外出就业农民的后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民在城里没有彻底扎根之前,不要急着断了他们在农村的后路,让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这就是中国城镇化道路的特色,也是我们应对风险挑战的回旋余地和特殊优势”[6]。我国能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发生大规模城市贫民窟的国家,也在于乡村给无法在城市获得体面生活的农民提供了后路与保障。因此,小农户经济和“老人农业”在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农村、农业不仅要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更要为未能在城市落户的就业农民提供后路,以解后顾之忧。这一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尤为明显,体现了与“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的社会稳定功能。

历史实践也表明,中国的小农户生产不是“脆弱小农”,而是“韧性小农”,是一种“韧性而长存”的生产主体[12]。在“半工半耕”的农民就业状态下,2004 年以后我国农业的快速机械化主要是由小农户以其非农就业收入购买推动的,小农户家庭经营农业的经济效率要高于规模化生产经营[13]。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劳动者需要长期与土地打交道,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形成一种“缄默知识”;
还需要有高度的主动性,具有自我激励。与小农户家庭经营相比,规模化经营并不能调动所雇佣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自觉性,且雇佣成本和监督成本较高。这也导致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业规模化经营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而不是农业生产经营所得。

3.2 把引资本下乡万能化

为了解决乡村振兴资金来源问题,有些地方政府采用土地、税收、财政等优惠政策,吸引资本下乡。诚然,乡村振兴仅靠政府输血或当地财政能力和人员结构是难以可持续发展的,需借助市场的力量,资本下乡是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因此,部分基层政府存在引资本下乡万能化的认识误区,认为引来了资本、大项目、龙头企业,就可以发展现代农业体系,实现产业振兴、乡村振兴。资本的本质是趋利避害、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经济人的工具理性,秉持权力逻辑、精英导向,而乡村居民既具有利益导向的工具理性,又有希望把村庄建设好的价值理性,由于双方行动逻辑和目标导向存在差异[14],资本与村民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外来资本对农民利益的挤压,也可能存在农民运用“弱者的武器”[15]排斥外来资本,资本、村集体、村民之间利益关系协调难度大,资本下乡失败风险突出。

资本下乡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和社会组织效应等三大正面效应,但也可能产生小农挤出效应、公共利益损害和产业安全挑战等问题[16]。具体表现为:一是有些地区将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作为重要抓手,大搞项目招商引资。某些地区,由于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非农化产出收益均要高于种粮收益,流转土地中用于种粮的比例极低,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二是即便引入的资本以发展农业、种植业为主,但由于乡村的空间、人才、技术等承接能力有限,第一产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农业收益低、土地流转和人员雇佣监督成本高,随时面临与当地村民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且协调管理成本高,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资本下乡企业面临较大的发展困境,一旦出现资金断裂,企业和农民双方均受到损失。三是资本绑架农民,与小农户签订协议,追逐利润最大化,以非农化、非粮化生产为目的,打破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四是资本下乡主要是从事加工、销售业务,由农户提供原材料,形成订单式农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控制产业链,挤压农户生存空间。

3.3 规避误区的思考

小农经济是目前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经营效率最高、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17]。随着农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的发展,如何将小农户经营和“老人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生产方式有机衔接,实现两者的共同发展、相互促进,是乡村振兴不可回避的重点和难点。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农户能干的尽量让农户干,企业干自己擅长的事,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6]的要求,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的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深度合作,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各地在确保农民收益的前提下探索多元混合型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乡村发展应充分调动农民主体的积极性,走内生型乡村振兴之路,而不是部门和资本联合主导下的“依附式发展”。要坚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地位,注重培养农村自有的以及愿意留在农村发展的人才,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自发地趋于适度规模形成的“中坚农民”的发展,鼓励和发展乡村已初步形成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集体经营和国有农场等多元经营形式,培育乡村发展的内生力量。通过大小农户、企业和农民的分工合作、企业化民主化管理等方式,在各自专业化领域发挥作用,实现协同、共享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自主性、内生性发展。

外来资本的引进应以促进乡村振兴内生力量形成与发展为目的,鼓励资本与村集体、农民、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不能是只有企业赚钱、农民不赚钱,也不能是企业不挣钱、农民挣工资,这两种情况均不可持续发展。同时,针对“非农化”“非粮化”的情况,要对城市资本下乡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理,明确禁止和限制的领域,更不能以增收为名,让资本裹挟农民,破坏粮食安全的底线。

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其主体是农民,振兴的成果也要由农民共享。因此,认识上的误区根本在于没有从“两个大局”的高度认识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若不及时纠正误区,不仅会走弯路,影响到乡村的全面振兴,而且会影响中国现代化、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与脱贫攻坚相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其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承载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和战略性等特点。在实践中,应树立底线思维、历史思维、系统思维和目标思维。一要先把方向和目标搞清楚,然后进行长远的谋划,分阶段推进;
二要按照乡村分类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多元化推进;
三要避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猜你喜欢农民旅游农业国内农业今日农业(2022年1期)2022-11-16国内农业今日农业(2022年3期)2022-11-16国内农业今日农业(2022年2期)2022-11-16擦亮“国”字招牌 发挥农业领跑作用今日农业(2021年14期)2021-11-25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今日农业(2021年2期)2021-03-19饸饹面“贷”富农民今日农业(2020年17期)2020-12-15旅游今古传奇·故事版(2016年24期)2017-02-07出国旅游的42个表达海外英语(2013年8期)2013-11-22“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中国火炬(2012年12期)2012-07-24也来应对农民征联对联(2011年2期)2011-09-14

推荐访问:浅析 振兴 误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