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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集合4篇

时间:2022-05-15 12:45:03 来源:网友投稿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4篇

【篇1】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民政局自查报告4篇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xx”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xx”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xx”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第一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民政局为官不为自查报告

最近,按照《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狠抓作风效能建设,持续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重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将我单位党员干部加强自纠自查 、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以及反对“四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做一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部署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

2、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 自纠。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 ,列出详细专项整治清单,为专项整治工作打牢了基础。

3、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自查 自纠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

4、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把整改治理工作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措施和办法,认真检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处理意见。

5、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专题台账。针对上级交办、征求到的意见、个人自查 出来的问题,对照5个整治重点:①群众观念淡薄;②工作执行不力;③工作不敢担当;④工作状态不佳;⑤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统一编号,纳入工作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了专项整治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

二、关于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和“为官不为”等问题的检查说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显现,作风建设也不例外。中央、省市委针对新情况 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对新的规章制度,我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生活中认真贯彻落实。但在“为官不为”方面,有时也存在“遇到难事绕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对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相应的,对人民群众赋予我的职责没有做到尽善尽美,还有许多工作没做实做好。主要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没有严格按“三严三实”要求对照自己,在这方面,我将认真加以整改,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我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征求的意见建议,明确改进措施,着力解决问题,实现自我净化和提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 修养。一是加强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章》及xx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等,并坚持收看每天的新闻联播,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忠实践 行者。二是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及时清洗思想上的灰尘,把群众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和完善调研 制度和调研 方式,深入群众,把群众的疾苦与需求真实地反映上来,尤其在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谋思路,出举措,把调研 成果有成效转化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实践 形式。对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探索和创新上下功夫,把解决问题做为创新的目标,在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方面深入研究思考,精心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基层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探索推广,以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成效提供保障

(三)照章办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党章》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党政 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省的《实施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从小事做起,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倡导节俭办事,节俭生活,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民政系统党委:

根据《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支部对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十分重视,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并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使用《党费收缴登记薄》,按时缴交党费,促进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增加工资收入能及时变更收缴基数和比例。我支部有党员28人,1-12月共缴纳党费 6019元。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均能自觉、按时、足额地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出现拖交、代交、提前缴纳等现象。

4、建立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的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

二O0四年十二月廿十日

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xx”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xx”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XX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xx”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考试合格率达成1%。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条。(2分,自评2分)课件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2】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民政局惠民政策自查报告

一、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养老健康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优化集中供养。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集中供养“硬环境”。全县现有的乡镇敬老院10所,共有养老床位294张。今年正在继续加大机构建设力度,重点放在加大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新建养老服务中心该项目占地面积52亩,预计投资3987万元,总建筑面积有17873平方米,预设200张床位。建成后的养老服务中心,将成为我省中部集定期托养、医疗康复、临时暂住、休闲度假等功能齐全的星级养老服务中心,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文娱活动等相关服务,为老人颐养天年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乡镇敬老院加强管理,通过健全功能、完善设施、提升服务,升级为护理型养老机构。二是实行规范化管理,改善集中供养“软环境”。规范敬老院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等,实现民主管理;落实敬老院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保障院内老人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等;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五保供养质量。三是扩大集中供养受益面,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农村“五保”老人进敬老院供养,并在红毛敬老院和什运敬老院集中供养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县敬老院推广集中伙食,让入住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减轻家务负担,安享晚年。

2.全面铺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年,根据省老龄办的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吴钟良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营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年营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入户调查330户,符合政府无偿服务对象的有56人,并从当年5月1日开始接受政府提供的无偿居家养老服务。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总结去年营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在县城三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了泰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累计投入资金17.4万元,共有工作人员9名,服务对象102人。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困难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困难基本生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根本要求。近几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分工专人负责,层层分解目标,扎实开展好各类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住房、就学、就医、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困难不同程度得到解决。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城市低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当前,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米、面、肉类和蔬菜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的价格,导致部分低保对象生活消费品支出增加,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面对这种情况,我县适时提高了城镇低保的标准,从原来的城市低保280元提高到330元。目前我县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为3890户12095人,其中,城镇低保为2473户7453人。今年截止至5月份,城镇低保金累计支出747.08万元,月人均补差195.95元,农村低保为1417户4642人,农村低保金累计支出284.07万元,月人均补差115.9元。今年上半年我县开展了由县政府办牵头,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参与的城乡低保全面核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清退生活好转城乡低保户1783户,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5.67万元。

(三)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农村五保实现了“应保尽保”。目前我县共有五保户527户535人其中集中138人,分散397人,所有五保对象按政策要求,按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450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按时逐月供给,今年截止5月份共支出五保供养120.6万元。

(三)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为切实做好救灾工作,我局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灾情,及时下拨春荒救济粮100吨确保了灾害期间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

(四)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继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严格把关,简化审批手续,继续实行医前、医中、医后和居家救助,确保城乡困难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治病726人次,救助支出215万元。

(五)临时救助工作情况。截止目前临时救助共14户43人,支出1.64万元。

(六)教育救助工作情况。

1.落实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情况。20**年受助小学生3874名,每人每年补助标准1000元,共3847000元;20**年受助初中生2992名,每人每年补助标准1250元,共3740000元。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20**年中小学(含中职)受助教师27名,每人补助标准10000元,共270000元;幼儿受助教师6名,每人补助标准10000元,共60000元;受助高中学生65名,每人补助标准20**元,共65000元。

(七)住房救助工作情况。公费配廉租房41户(其中低保户6户,特困户35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512户,共支出189.66万元。

(八)就业救助工作情况。安排困难人员就业71人,低保户就业54人。

三、存在问题

(一)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存在问题。

随着我区人口结构变化发展,出现了大量的“421”家庭,即一对夫妇赡养4位老人,家庭养老负担日渐加剧。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病有所医”,成为当前摆在政府、社会和家庭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不足,约束了覆盖面的扩大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居家养老站点建设及运行经费的不足,已影响到更好地运作和巩固。二是养老机构建设规模偏小。目前全县现有养老机构勉强能够维持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三是土地资源紧张,养老用房短缺。在当前工作中,在小区建设规划时没有前瞻性,对用于养老服务场所往往考虑不多,导致用于为老服务的场所、公益用房十分紧张,不能满足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需求。同时县城也无土地用于进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四是养老服务质量不高。一方面,全县养老机构服务内容较单一,注重了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没跟上。另一方面,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还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服务质量不够高;专门的社会工作者、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后劲不足。五是保障水平不高。自从实行新农保、新农合以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新农保和新农合障水平不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问题依然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贫困山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和一些大病支出问题。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困难基本生活存在问题。

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有一些不足地方。主要表现在:

1.城乡救助体系初步建成但根基尚浅。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到多项工作、多个部门、多个层次,虽然大多数单位、多项工作都已经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仍有些工作基本没启动,有的单位重视不够,各乡镇由于工作人员较紧缺,社会救助工作更是难以开展。

2.救助范围基本覆盖但功能不全。现有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偏低,贫困群众仍然存在看不起病的现象。

3.救助资金需求量大但筹措渠道单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部门多、工作多、资金需求量大,但限于地方财力无力足额满足。五保供养标准低;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经费明显不足。由于我县地方财力有限,城乡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支持,地方配套较少,造成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快速发展与救助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

四、今后打算

(一)在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工作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规划,确保养老工作有序开展;把老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定期总结表彰老龄工作;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在编制、人员、经费、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同时,政府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老龄化进程安排财政预算,用于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和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老龄事业经费,并随财力增长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

2.制定落实政策,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一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五保、“三无”等特困老人发放医疗救助卡,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普遍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医疗保健工作。二要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三无”老人、孤残老人、贫困老人全部纳入低保,对享受低保且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和低保“边缘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三要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老年人赡养纠纷或其它涉老案件,基层组织要及时协调解决,法院要及时受理、及时审结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要提供法律援助。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老服务水平。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的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把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由政府购买服务,按规定缴纳两保。二要建立志愿者队伍。发展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大中专院校学生、机关干部、社区党员、低龄健康老人等有志于老龄事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二)在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困难基本生活方面。一是打造完整的体系平台,整合各部门的救助力量。加强对救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定期调研调度社会救助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救助工作抓成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二是调整岗位人员编制,科学定岗定人,合理调配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形成完善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救助法治化进程。一是做好现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对相互冲突、不适应新形势的内容进行修订、废止;二是从保障公民获得救助权的角度出发,畅通救助行政争议的救济渠道,对未批准的救助申请或者取消救助的,应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救济告知;三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推进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救助”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为公众参与救助工作创造条件。

【篇3】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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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五五”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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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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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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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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