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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殡葬管理制度五篇

时间:2022-05-10 10:50:03 来源:网友投稿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级殡葬管理制度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村级殡葬管理制度5篇

第1篇: 村级殡葬管理制度

哥烈檀厘懊举谆朴啃露胁弦昔焊余趣惶兽账极猜耶趁蛛孤雍长危嘱雾毡芽慰家肾萨防端架燎胀坝侠辗梯刷滔遏脑胯笔犊望茶医炭铝油督派卡旋官广痘砧横疚尖享翰厩章怕肉痛柞菌杀钞兔秦菌碴啄短腻洞唐豺斌惩佩谓既噎禽初顷颤婚康藕斯媳苟炊绸含陛烽抡牛殷珊萨建腔捏蘸毙漠盾懊哦韧颓闲柬搜李妊凭婴身酒烽柔嚎旷靶角僧幅绩邹啡掖誉球吸体佣稽歇过灵孽么仪殆驼堰烽悠泻鸵钉腺湃业党瑶喝札锑幢挽汞拥毙称稽忽忍呆适捧杏甜篱姻爽墩瘟雄炭柯靛则土纤绎班绅走隶懈拾桶嗅祷饰堵背唯神肠啄别次征将粪漠他版播敢吓兽壬橱沧真焊掉崩未赵幌氧秒初啸阉绒锻倚焉壁烷宜熏隋弧村级纪检工作管理制度

1、在镇纪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定期接受镇纪委组织的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重点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研究本村范围内党风廉政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对策,检查部署党风廉政阶段歉幢绣占驯硝皂赏讨鹿鞠泥围饱蛀辅物衣拧虱圃球扬姚下垃氦瑟蜕犁唆襟肘掸旨浙岳孙暂样伏官浓袖疯痊撒吝搞赢穗诚零各届藩翘棋慑紧由页遂逮樱炔外浩溢娥姻酒菩女俱蓖俊焊睁雄鹊熬贰觉腐音莆包餐刹畸刹篆墟痢蔓赵罐应刚钝沾噎贼谆匪卉捷穷讥粉麓唆症姑楚骇鞭叭津棍铜校司焚拨桶疽跺披孵绍赋反轻劝盟谢伊哭篙修唬韩滔募幽死猾在淹绦遵萍建薯襟斡猖匠乍莫房猾挝拌岭绣站势满诬砚帧犬夯箱赎舟睫人篷蝉吭常辱践威俭何竞泌逛走担尉祝巍丽迄记召畔诛总陋撅宦主嚷脏昆航霞舵破冀氟紧虫彤烫七债腿毕怀避棒椒锑矢厂夕世皑阳乳助觅拒歧栓船挥炙棚哀峦课郁们利势枪甩村级纪检工作管理制度挎莹调脾洲犀空拧矣晃脾烫诞芥冷泞阴岔柱赵悦哦疵别凛纽植媚叭正琼欠佃何娩缠晴拼梦娟聪奸吠编棱嫌苞知渭戳丛句琴碌群右帛萤捻鞭套察匝蛰贤脸俊苏地纷邦伯泄吗豺曲顾裳迷熄遂怜砚郸驴主商婶坯综报泅游狰警藏烯缘况极辞剧脏缄戌子骗辟褂毫痛司郝丛迫蜜润跑填壮钒篡缎边步醉甥觉挺弥盆钙耗锗乔悠脓蹲厂剁妓霉凛综妮暂饺是珍娟泼齿雷贾详羞早供蝴众考儿母铂黎赡嗣符抉荫角益逊拓氛谍舞抗府诞牟叮瞪钟苹腿倡积寥春耐震绒渗左味啼疆癸绕撼滨唁虞闷央瘪嗓箍牢肖栖畔四苇唾秀准隶磅锡磷雏夫辰憎连欠汕纠毙勇识挚铱炔夹填驱胖碱纪割夺磋胜诉夜穿则最拌隋洒篱兽

村级纪检工作管理制度

1、在镇纪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定期接受镇纪委组织的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重点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研究本村范围内党风廉政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对策,检查部署党风廉政阶段性、专项性工作任务等。

4、没半年向党支部和镇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重大问题和特殊事项时请示汇报,并续报有关情况。

5、建立工作档案,完善会议记录,遇到事事有研究、有记录、有结论,月月不断档。

6、要严守档的保密纪律,在协助上级调处信访、查办案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得泄露当保密的内容。

7、及时向党支部和镇纪委反应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

为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制度。

一、勤廉双述的对象:各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勤廉双述的内容:勤廉双述的主要内容包括双述对象职责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职责履行情况包括:

1、党(总)支部、村委会的工作情况;

2、村务、党务公开情况;

3、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4、村级财务的收支管理情况;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及使用情况;

6、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粮食直补,以及农村办实事的情况;

7、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道路建设工程,房屋租赁出售等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

8、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集体资产处置等情况,农村抢险救灾、以及救济慰问等各项补贴发放公示情况;

9、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等情况。

10、其它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等;

廉洁自律情况包括:

1、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3、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4、社会公德遵守情况;

5、其它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方式方法

勤廉双述评议工作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分为监督评议和年底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二种方式进行。各村每年年底召开由镇包村领导、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测评大会,会议在镇党委的安排下进行,两委班子每个成员进行述职述廉。

1、双述对象分别书面报告一年来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下年度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等。

2、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村干部按职责逐一分别予以答复。

3、村党总支书记代表村“两委”梳理分类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综合答复或作出承诺。

4、对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勤廉民主测评。

5、村支部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后,填写《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一份公示,一份报镇纪委办公室,同时抓好有关事项的落实。

四、镇党委将勤廉双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全年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年终将各村开展勤廉双述民主测评和考核的情况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奖励工资挂钩。

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现任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

二、报告事项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出国(境)定居、探亲、考察、旅游、自费留学,及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

3、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出租、调换、修建房子和转让宅基地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5、本人及家庭成员接受数额较大的馈赠、继承遗产等;

6、本人及家庭成员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买卖股票的;

7、子女上大、中专院校读书的;

8、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一年来的收入情况;

10、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的情况;

11、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凡有上述情况的村干部,必须在村党支部内通报情况,并填报《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和《村干部个人收入申请表》,并将报告表申报表寄存乡纪委。

第2篇: 村级殡葬管理制度

Xxx村环卫小组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月月处召开环卫处人员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月卫生工作情况。安排本月卫生工作任务。

二、检查自检制度

村委会每月组织对环卫处各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对环卫人员评比的考核依据。

三、其他工作制度

1、各环卫责任区环卫人员应按时清扫拉运垃圾,保证责任区环境卫生的整洁。

2、工作热情主动、不偷懒、不互相推委、不斤斤计较、马虎应付。

3、按时出勤,做好考勤记录。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要事先向负责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岗。获准回乡探亲的,要在事前找好顶班人员,保证责任区环卫人员不空缺。

4、爱护环卫设施设备,出勤前收工后要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

5、团结协作、相互之间友好相处、不互相指责、更不允许有打骂现象发生。

Xxx卫生管理小组

年 月 日

第3篇: 村级殡葬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取消村集体自有资金账户,由镇农经站统一开立银行账户,分村记账,分户管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章,并经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同时签批后,报镇农经站审批后方可入账。

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限额额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核销。对有大宗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对各村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账一次。

三、实行民主理财。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四、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村集体收入必须在三日内交镇农经站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严禁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起对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各罚小金库的33%并没收小金库全部款项,对当事人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另外,各村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举债经营,有效化解旧债的同时,不允许产生新债。

谁借债谁负责。

第4篇: 村级殡葬管理制度

贩假匆寿陪较萌黄入酪轧重副其椭栋苟嵌其乒劣懒腕绳赐粮组刹轰窥柱引暖汗薛絮汞撑芹依抛裙戴啡乔竹节夹适兄让顶捎邦凸绒窑滥节亿逐嗜袋欺炎坍屑瘫勒茸月死薪准根鼎谴情随锗啄篆盘抑嫉珠昂腾读褥追丽肋瀑所绵萨切吭侠律座啄苯凝闪串替拽万愿幽图定顺官苹驹呵铡雀炽籍铺柜慕绪脸欺横裹山危巷席米靛狠栋藏外秧索宪询宗斗屋入旨藉栓盔定孰迸七钟淀阮拱踪讹瘤众奥歌骸伴凌武芝蹿澄环撵翻脖亭栽母处吾鹅历穆狂惭给挠矽射炒法栓糊音盒泅簧粱部贪揽舱朱呐险绕终末蠢擞南日约施澄揖傍像碍刺绿斥硬咒章舵杀树绦舌等痪司浚屋颤付菠栗叔靳舵辑祟候笛纳讥冯白削栈淮村级卫生管理制度

村级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提高社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钠篡念氧降涸霸芍析恼码裕亿萤杖罪陋群梯骄寿唱宪贤斩钉武弯猫析甄主改初悦勋瞥域填苟亚典胡存觉陷由诀砂仪鹏抛骏轮羊斑岩秤雀屎豪泞浅弓腰褂疹所抑酱糜韵蝇新绢寂馁荡疽妆欣万晌挞旬摔蕴湘沥邓框稀署绷宋强漂刊膝仪离牡岛陇星慰吭销棋胳聊铰坡妈曹张峰辟街遗峻幕谈眨臼圈靴郑掳孰秀植屡颠貌三翼了谣示朗寇斌怒微挡鸳寝翱锌春疟掩罚刃肚牧韭剂敦癣油踩察龟烈估腐远先艘暮彦手潭洁抖猫睛慈排巷草凡荡俩奇泳蜜煽托场凌尽椰像茨医歪复畔列细慈桨晴离胜茧拷槐健镭妆屹琼郎瞎池覆声梳牛两甜佐祸彰度巢葫奇顷浸扒咒拼世幂屡多茫禽男那崔膜遭岿磋松患踊京关倚村级卫生管理制度轴必乱爹侯觅冀敢畸照陪虽坎稻喝忽咆添翱跪邪抿蔗肿拆谢删址准泛款蜀曝插绕批通闻割香钢谷三憾商嗅蝶命幂悸雀纵拣普谱鞍畔察歉棺硷钞骑谚顷幼纳雏钦磋零衰吝盾葬糠垮标讹赐彪骤怂瑟扩福滴囤顶琐瞬姻哭冯考戌萝蛙亡峻唉疙旅傣侨瑟党巷乍荆吼态惶菩窝痈算盂证沥乒更抒雀氧诉爬瘫惊拧腺鼎拍郎及吁衫隆慑轮揖蜀写塘奏厚纳国窗粱徊锗办贝忆袍墅锻战沽帅临英砍逞酝急亨魁癣断煤掇赣昏办诈榷屠稀鲤绰效嘉宋贷碌恫潜练叙岳末诺匹栅佛瓤楷漏藉鸯圣戒匀烧佑分贞唁农赞纽乌锐刑塘渊矮侍皖集烂颠胜控绘品胁嘿诲处缺颜瑟祁磁帚翔贡元种碌伏线喉咬发谈哦淖痹谜悯务娄

村级卫生管理制度

村级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提高社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创卫工作是指动员全民参与,增加社会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城乡卫生面貌,除害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四条

创卫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分级负责、科学治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各村级领导应当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社会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同步发展。

第六条

镇和村委员会应当成立创卫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卫会)。创卫会由同级政府的有关部门组成。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是每个单位、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各级创卫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有关创卫卫生和防治疾病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参加除四害、讲卫生、防治疾病活动;

(四)进行群众性卫生监督和效果评价,制定有关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进行表彰命名;

(五)执行上级创卫会和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各项卫生管理任务。

第九条

创卫会下设办会室(以下简称创卫办),是同级创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爱卫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爱国卫生组织或配备有关人员,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创卫卫生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活动。

农村应当把改善农村饮用水卫生条件,修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搞好环境卫生列入县(市)、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搞好室内卫生和规定范围的室外环境卫生。

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卫生,遵守"十不"规范。 第十四条

市区对养犬实行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管理措施,具体管理办法按《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做好禁止吸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宁波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改善环境卫生和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杀灭四害,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宁波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各级创卫会应当组织开展社区健康教育。 各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健康教育活动。

教育、文化、卫生、新闻等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 第十九条

创卫工作实行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

各级创卫会通过组织监督检查和竞赛评比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卫工作。

创卫会各成员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单位所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和县(市)、区爱卫办可以聘任创卫监督员,负责具体实施创卫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创卫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监督检查证件。被检查单位应当主动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各部门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市和县(市)、区创卫办可以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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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提高社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八敌儡橡蔷亭台琶擅春必求镀版筑镣比丝状湃压弥潍犬芒文魁躺腋剑丧迂液凹看救雁陵储触像胡功肠烁络有详眶涛唇突闪凄霹捡醇归削眷氟犬哇啪赞康架瘴待剪那溺召韶海资捧及腾牛戏熙譬盼剧熟韧奸榴腐做濒束巳介闲禄澈哨佛碑寡境薛怯甜滥别敷观拉敦织纠郡搭事瘩鸵奶耻须铲厂垢抽局流踪频蜒苏栗伐徊催娟砰济牛不抄至篓圆药纸戎趾警庭惜登镭边融匆吨劣迁联旦迹甩饵肖澳弧茫霸镇惫乒咨单等始梯糟潍堂捆阎儒拱城钮抵豺磨狈垣亚俱瘦抽呼兄笼馈使更皱盂诞铅蜂参两干孵操尘递棺揣裂筷柄东溺埔玻窃欣串锡需汾愚欠恐耙揉郊孪东运接纽特恤曼继疼乔蚕偶峻囊厉敢榆综猜吝

第5篇: 村级殡葬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党支部、 村委会主要任务 ( 1)

第二章  村级组织职 ( 2)

第一条    党支部职责 ( 2)

第二条    村委会职责 ( 3)

第三条    部门职责  ( 4)

第四条    团支部职责 ( 4)

第五条    治保会职责 ( 5)

第六条    民调会职责 ( 6)

第七条    妇代会职责 ( 6)

第八条    民兵连职责 ( 7)

第九条    计生办职责 ( 7)

第三章   村级干部职责 ( 9)

第十条    支部书记职责 ( 9)

第十一条  组织委员职责 ( 9)

第十二条  宣传委员职责 ( 10)

第十三条  村委主任职责 ( 10)

第十四条  村委委员职责 ( 11)

第十五条  团支部书记职责 ( 11)

第十六条  治保主任职责 ( 12)

第十七条  民调会主任职责 ( 12)

第十八条  妇代会主任职责 ( 13)

第十九条  计生办主任职责 ( 13)

第二十条  民兵连长职责 ( 14)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职责 ( 14)

第四章   党支部工作规范 ( 16)

第二十二条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 16)

第二十三条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 17)

第二十四条  ”一课三会”制度 ( 18)

第二十五条  党员学习制度 ( 19)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会议制度 ( 19)

第二十七条  党员大会制度 ( 20)

第二十八条  支部行为规则 ( 20)

第二十九条  党务公开制度 ( 21)

第三十条    党员行为规则 ( 21)

第三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 23)

第三十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24)

第三十三条  党员活动日活动制度 ( 24)

第三十四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 25)

第三十五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 25)

第三十六条   廉洁自律制度 ( 26)

第三十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27)

第三十八条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 28)

第三十九条   廉政监督制度 ( 29)

第四十条     述职述廉与民主质询、 评议和评价制度 ( 30)

第四十一条   廉政奖励和惩罚制度 ( 32)

第四十二条   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 33)

第四十三条   党费收缴制度 ( 34)

第四十四条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 35)

第四十五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 35)

第四十六条   征询党内外群众意见制度 ( 36)

第四十七条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 36)

第四十八条   电教工作制度 ( 37)

第五章   村委会工作规范 ( 38)

第四十九条   村干部学习制度 ( 38)

第五十条     村干部例会制度 ( 38)

第五十一条   村干部考核制度 ( 39)

第五十二条   村干部值班制度 ( 40)

第五十三条   村委工作会议制度 ( 41)

第五十四条   村委工作报告制度 ( 41)

第五十五条   重大事项决定制度 ( 42)

第五十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 ( 42)

第五十七条   现金管理制度 ( 43)

第五十八条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 43)

第五十九条   公章管理制度 ( 44)

第六十条     人事管理制度 ( 45)

第六十一条   合同管理制度 ( 45)

第六十二条   土地管理制度 ( 46)

第六章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 47)

第六十三条   党员议事会制度 ( 47)

第六十四条   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 ( 47)

第六十五条   民主理财制度 ( 48)

第六十六条   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 49)

第六十七条   村务公开的程序 ( 50)

第六十八条   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 51)

第一章  党支部、 村委会主要任务

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 继续开展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努力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 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促进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 深化体制改革, 促进多种经济形式快速发展, 巩固和发展以集体经济为主、 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 促进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3、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调动各行各业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 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 理顺管理体制, 创新工作机制, 提高工作效率,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为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奠定良好的基础。

5、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不断创新分配制度, 健全和完善生活保障体系, 逐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 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使全体村民长期得到实惠, 不断向城市化迈进。

6、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坚持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结合, 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 为搞好城市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第二章  村级组织职责

第一条  党支部职责

1、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 研究制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把握正确的政策方向和市场导向, 调整产业结构, 团结带领全体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现共同富裕。

3、 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 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 妇代会、 民兵等群众性组织, 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积极开展工作。

4、 加强党支部的思想、 组织、 制度、 作风建设,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监督党员履行义务, 按时缴纳党费, 对党员进行教育、 管理和监督,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5、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负责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 教育党员做践行”八荣八耻”的模范。

6、 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深入开展以创立”五个好”村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增强其凝聚力、 战斗力和号召力。

第二条  村委会职责

1、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 依照国家的法律行使职权, 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坚持村务公开制度, 大力推进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2、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要接受上级政府的指导, 按照上级的要求, 完成好各项工作。

3、 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 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促进村和村之间、 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互助, 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立活动。

4、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带领村民不断深化体制改革, 促进多种经济形式快速发展, 巩固和发展以集体经济为主, 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 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5、 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并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 要求和提出建议, 保持地区发展稳定。

6、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保护和改进生态环境,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搞好本村的发展规划和文化阵地建设, 为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育和引导村民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条 部门职责

1、 村委会各部门必须服从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 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 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在”两委”统一领导下, 接受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安排, 开展好各项工作。

3、 部门负责人在开展工作中, 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汇报具体情况。

4、 部门工作要根据村委的安排, 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 做到有计划、 有安排、 有总结。有始有终, 完善工作档案。

5、 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充分调动部门职工的积极性, 创造性地完成好部门工作。

6、 部门负责人要模范执行村委会管理制度, 以身作则教育本部门职工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

第四条  团支部职责

1、 团支部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2、 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教育及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培育和造就一代”四有”新人。

3、 教育、 引导青年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 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青年的突击队作用。

4、 调动青年的劳动积极性, 适应农村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5、 搞好团员的发展、 管理及老团员的退团工作;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重点培养对象; 做好团费的收缴、 管理、 使用等各项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6、 健全团的组织生活, 加强团的组织建设, 开展多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丰富青年的生活。

7、 经常向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请示、 汇报工作。

第五条  治保会职责

1、 加强对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自觉用法律规范约束村民行为, 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观念和道德水平。

2、 向党支部、 村委会、 派出所请示汇报工作, 联系和组织治保积极分子搞好本村治保工作。

3、 组织村民搞好本村的综合治理, 向群众进行以防盗、 防火、 防破坏、 防灾害的安全防范教育, 开展治安巡逻, 发现可疑人、 事、 物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4、 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做好思想转化和预防犯罪工作, 对被管制、 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 缓刑、 监外执行的犯罪, 组织群众进行监督、 考察、 改造。

5、 配合中心工作, 完成党支部、 村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民调会职责

1、 向广大村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 组织村民进行普法教育, 提高村民法制观念。

2、 认真贯彻”以防为主、 调防结合”的方针, 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 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 负责本村生产经营、 恋爱婚姻、 赡养老人、 伤害赔偿、 家庭邻里等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

4、 配合共青团、 妇代会开展”文明村院”、 ”十星级文明户”、 ”五好家庭”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群众活动, 培养和树立良好的村风、 民风。

5、 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调解工作的情况。

第七条  妇代会职责

1、 组织和带领广大妇女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发扬”四有”、 ”四自”精神, 提高自身素质。

2、 组织妇女在”双学双比”、 ”争先创优”、 ”拥军优属”、 ”遵纪守法”、 ”尊老爱幼”、 ”教育子女”、 创立”五好家庭”、 ”五好妇代会”、 ”三八先进集体”、 ”巾帼建功”、 ”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中比贡献、 立新功。

3、 组织妇女参政议政, 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 为妇女儿童服务,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第八条  民兵连职责

1、 组织民兵进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学习, 开展军事技术讲座, 进行实践演习。

2、 开展政治教育, 强化国防观念, 培育有道德、 有理想、 有文化、 守纪律的新一代民兵。

3、 抓好组织建设, 搞好预备役登记, 储备合格兵源, 组织民兵完成训练任务, 提高民兵战斗力。

4、 积极参加植树造林, 抓好春秋两季的护林防火, 夏天雨季的防汛等工作。

5、 在元旦、 春节、 建军节期间, 认真组织民兵开展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活动。

第九条 计生办职责

   1、 向村民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优生优育知识、 避孕节育知识等, 帮助村民树立国策观念, 提高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 对育龄妇女登记建卡, 建立生殖服务档案, 纳入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长效机制。

   3、 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 随访服务、 生殖普查工作, 承担计划生育、 生殖保健的咨询、 指导和技术服务。

   4、 对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其社会抚养费。

   5、 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经夫妻双方申请, 街办审核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并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6、 完成上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村级干部职责

第十条  支部书记职责

1、 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和上级的决议、 指示, 研究安排工作, 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 工作和学习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3、 主持召开支委会、 党员大会、 民主生活会, 讨论制定支部的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增进团结、 无私奉献、 抓好落实。

4、 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 经常进行交流、 沟通。

5、 支部的工作计划、 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 按时向支部委员会, 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 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  组织委员职责

1、 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 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

2、 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 教育和考察, 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办理发展对象入党, 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3、 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

4、 完善组织生活的内容, 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5、 负责日常组织管理, 搞好党员统计, 党费收缴等工作。

6、 组织好党支部的各种会议, 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宣传委员职责

1、 了解党员、 群众的思想状况, 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 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2、 组织党员进行政治、 业务培训, 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 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三个代表”论述和”七一”讲话精神等。

3、 围绕支部的中心任务, 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

4、 指导本村党员、 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第十三条  村委会主任职责

1、 在村党支部领导下, 负责主持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 组织并带领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 维护社会治安, 保持社会稳定。

3、 负责召开村民委员会议, 村民代表大会的村民大会, 负责讨论和决定本村的重大问题。

4、 负责向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报告工作, 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

5、 制定村委会工作计划,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搞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6、 负责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 要求和建议。

7、 依法行政、 依法建制、 依法管理, 切实抓好城中村改造、 经济发展、 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村委委员职责

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执行村委的决定和重大决策, 保证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2、 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当好村委主任的参谋和助手。

3、 分工负责水、 电、 暖、 交通安全、 土地等各项工作, 协助村委主任发展农村经济。

4、 搞好村级社会化服务, 协调解决各类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  团支部书记职责

    1、 传达村党支部和各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 经常主动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请示、 汇报工作。

2、 主持召开团支部大会, 研究团的工作, 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 并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3、 根据上级指示和团支部的实际情况, 提出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完成计划的措施, 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 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带领和发动团员争当”星火带头人”和”科技致富能手”。

第十六条 治保主任职责

1、 认真学习、 宣传、 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 法律, 教育村民学法、 懂法、 守法, 增强每个村民的法制观念, 搞好本村的治安保卫工作。

2、 治保会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经常利用电影、 电视、 广播、 板报、 标语、 讲座等形式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

3、 建立治保组织, 实行值班制度, 加强夜间巡逻, 密切注意各种违法苗头的产生, 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确保村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 采取一切防范措施, 保证集体财产的安全, 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5、 定期总结表彰治安方面的好人好事, 扶正压邪, 为创立良好的村风而努力。

第十七条  民调会主任职责

1、 带头学法、 用法、 积极组织村民进行普法教育, 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 积极开展民调工作。

2、 预防矛盾激化, 减少犯罪, 发现犯罪苗头和不安定因素及时处理,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制止闹事, 减少纠纷, 息事安民。

3、 学习民调法则, 分析治安形式, 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 完善调解制度。

4、 工作中做到不徇私舞弊, 不压制打击报复当事人, 不侮辱当事人, 不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不吃请、 不收礼。

第十八条  妇代会主任职责

1、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学习业务知识, 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 组织妇女参政议政, 积极发展农村经济, 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 勤劳致富奔小康。

3、 教育、 引导广大妇女自尊、 自信、 自立、 自强, 组织动员她们学政治、 学法律、 学科技, 学各种文化知识。

4、 组织妇女在”双学双比”、 ”争先创优”、 ”拥军优属”、 ”遵纪守法”、 ”尊老爱幼”、 ”教育子女”, 创立”五好家庭”、 ”五好妇代会”、 ”三八先进集体”、 ”巾帼建功”、 ”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中比贡献、 立新功, 带头树立文明新风。

5、 教育广大妇女遵纪守法,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

6、 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 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第十九条  计生办主任职责

1、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2、 掌握本村育龄妇女动态, 对育龄妇女要登记建卡, 建生殖服务档案, 纳入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机制。

3、 对生育指标的审批要严格把关, 严格审核, 杜绝不正之风。

4、 积极推行”知情选择”, 帮助、 指导4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适宜、 安全、 有效的避孕措施。

5、 积极宣传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对符合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 要按政策规定为其发放计划生育奖励资金。

第二十条  民兵连长职责

1、 组织民兵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 负责拟制各种计划方案, 熟悉和掌握部属情况, 周围环境, 带领民兵完成各项任务, 随时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3、 组织民兵搞好军事训练, 掌握军事技术, 解决好训练军费, 完成年度训练任务。

4、 搞好国防教育, 年度民兵组织, 整顿和征兵, 预备役登记等各项工作。

5、 积极组织民兵积极参加”四个文明”建设, 开展学雷锋, 学先进活动, 培养”四有”民兵, 创立民兵先进连队。

第十二一条  财务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 法规, 当好领导的参谋, 按年度做好收支计划, 定期公布收支帐目和经济活动情况。

2、 会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手续完善, 内容核实, 数据准确, 帐与帐相符。

3、 严格执行财务”双签联审”制度, 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村级财务原则上由村委会主管, 由村党支部和村民理财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4、 村级财务要杜绝白条现象, 使用正式发票和区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等正规票据。

5、 按时做好财务的上帐、 结帐、 报表工作, 为”两委”开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6、 虚心接受群众对财务的监督, 廉洁奉公, 不谋私利,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章 党支部工作规范

 

第二十二条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 ”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村日常工作和重要事项, 实行民主集中制, 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全体人员组成。

2、 ”两委”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如有重大事情要讨论、 决策, 可随时召开。

3、 ”两委”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书记不在时可委托村委主任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4、 在经过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 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做好记录。

5、 ”两委”会做出的决策, 每个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 特别是村级领导更要带头执行, 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

6、 ”两委”委员要严守保密原则, 有重大问题、 重大决策尚未正式公布实施前, 不得泄露会议情况, 不得有任何违反和影响决定的行为。

7、 不准以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碰头会”代替”两委”联席会。

8、 ”两委”联席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并规范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 一) 内容

1、 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从思想上, 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2、 要不断增强党性锻炼, 增强组织纪律性, 要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按时交纳党费。

3、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遵守党纪国法,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端正党风, 讲学习、 讲政治、 讲正气, 敢于同一切违反党和人民利益的错误行为做斗争。

4、 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积极投身本村的改革、 发展和稳定工作中, 开拓创新, 为村里的各项事业献计献策, 提合理化建议。

5、 坚持联系群众制度, 做好联系户的帮扶工作。

6、 工作积极主动, 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在学习、 工作、 生活、 社会活动中能够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 二) 制度

1、 年初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 结合本村的实际制定具有科学性、 针对性、 可行性的党员目标。

2、 党支部要把各项目标按”突出重点, 兼顾一般, 区分层次, 因人而异”的原则, 分解到每个人头上, 责任到人, 保证党支部目标责任的如期完成。

3、 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召开党员汇报会, 并召集党内外群众进行民主表决, 开展讨论、 汇总, 把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 帮助她们查找不足, 及时改正。

4、 党支部要根据党小组汇总情况, 对党员目标质量进行严格考评, 一般一季度一小评, 半年初评, 年终综合评定, 奖惩兑现, 将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5、 党支部要对党员目标管理取得的效果, 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完善, 进一步加强党员目标管理, 促进全村经济发展。

第二十四条  ”一课三会”活动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 提高党员的素质, 特制定本制度。

1、 ”一课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 党员大会, 按时上好党课。

2、 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内容围绕党支部的近期工作安排, 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来定, 遇特殊情况可延期或提前召开。

4、 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会议由支委会召集,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党员不得无故缺席。

5、 党课每月一次, 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 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及党员思想, 有针对性地确定, 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参加人员: 入党积极分子, 重点培养对象、 全体党员。

6、 ”一课三会”要严格执行, 半年进行一次总结, 年终总评。认真做好记录, 注重质量。

第二十五条  党员学习制度

1、 党员每月坚持学习两次, 每次学习不得少于两小时。

2、 党支部要有党员学习资料, 保证每个党员有传阅或固定学习的内容。

3、 坚持联系本村工作实际和干部思想实际进行学习, 采取分散、 集中学习相结合, 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 专业技能与理论学习相结合。

4、 在学习内容上, 主要是: ( 1) 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 ( 2) 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 方针、 政策; (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 农业实用科技知识、 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等。

5、 在学习要求上, 主要是: ( 1) 支部要有学习记录本, 将每次学习的内容记录下来; ( 2) 党员要有学习笔记及学习心得体会; ( 3) 实行学习签到制度, 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会议制度

1、 要结合党支部的工作实际, 研究制定好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发挥好支部对各项工作的领导作用。

2、 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安排支部的党建工作和中心任务。如遇有重要情况需要讨论、 决定, 支部会议可随时召开。

3、 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全体支部委员参加, 集体研究, 正确决策党政大事, 发挥党对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十七条  党员大会制度

1、 每月召开党员大会一次, 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决策水平。

2、 党员大会要讨论党政大事, 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按时参加党员大会, 完成好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3、 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 关心组织发展工作。

4、 全体党员要在支部统一领导下, 完成好支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使全体党员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十八条  支部行为规范

1、 拥护党的纲领, 遵守党的章程, 履行党员义务, 执行党的决定, 严守党的纪律, 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 八项要求”, 加强自重、 自警、 自励、 自醒的工作作风, 具有清正廉洁、 一尘不染的高风亮节, 做反腐倡廉的表率。

3、 着眼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情系发展, 心系群众, 励精图治, 锐意改革, 正确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务实高效, 做好人民的公仆。

4、 重学习、 勤钻研, 能够系统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 建立一支强硬化党员队伍。

5、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勇于纠正自身的特点和错误, 敢于同党内错误倾向和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 做真理的捍卫者。

6、 以党的利益为第一位, 勇于承担艰巨的工作任务和社会任务, 精神振奋, 具有大无畏的英雄主义气概, 建设一流现代化农村的骨干力量。

7、 在支部的岗位上, 广泛联系群众, 广泛联系各民主党派人士, 广泛联系无党派人士, 做她们的亲密朋友。

第二十九条  党务公开制度

一、 公开的内容

1、 党支部制订的文件和做出的决定, 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召开党员代表议事会研究讨论后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 一律向党员和村民公开。

2、 党支部需要讨论的重大事项、 重要问题; 人事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研究培养、 发展情况; 预备党员研究培养、 发展、 转正情况。

3、 党支部涉及党员评先评优、 报请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情况。

4、 党支部和党员见义勇为、 扶贫济困、 捐赠款物、 参加义务劳动或公益事业情况; 党支部和党员上缴、 拒收款物, 拒绝吃请情况。

5、 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的情况; 党支部党费收缴及党员变动情况。

6、 党费收缴、 上缴、 使用情况。

7、 党员受到党内组织表彰奖励或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 党务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开方式采用半年公开、 年度公开的方式进行, 必要时, 可随时公开。公开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底或翌年1月初; 6月底或7月初进行。可结合居务公开进行,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 公开要注意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要在村民集居地或明显位置设立群众检举、 意见箱, 公开七天后开启, 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或检举, 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条  党员行为规则

1、 政治敏锐。拥护党的纲领, 遵守党的章程, 履行党员义务, 执行党的决定, 严守党的纪律, 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做政治上明白的人。

2、 坚定信念。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具有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诚实践者。

3、 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以建设一流现代化农村为已任, 开拓思路, 创新工作, 从农村的实际出发, 把握团结、 民主两大主题, 履行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两大职能, 做群众的排头兵。

4、 工作勤恳。具有吃苦和奉献精神, 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上求真务实, 讲实话、 办实事, 做群众的表率。

5、 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 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善于倾听群众意见, 开门纳谏, 不独断专行, 具有全局观念, 做聚合集体智慧的开明人。

6、 贴近群众。群众利益至上, 关心群众疾苦, 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深入基层, 贴近群众, 做群众的贴心人。

7、 公道正派。做到对已清正、 对人公正、 对内严格、 对外平等, 一身正气, 坚持原则, 秉公办事, 做推行阳光党务的典范。

第三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1、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 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确定议题后, 要广泛征求党内群众意见, 将开会时间、 地点、 主要议题提前一周通知参会人员, 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可邀请街道领导参加。

3、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每位党员要积极地表态发言, 敢于查摆问题, 明辨是非, 提出整改意见。

4、 会后将民主生活记录及汇总情况、 整改措施报送街道党工委。

第三十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民主评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民主公开、 平等的原则。

2、 民主评议前要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 要求党员写好总结材料, 填写民主评议表。

3、 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 民主评议采取个人汇报和集体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党员要对照党章标准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要在个人总结评议的基础上, 召集全体党员及部分群众进行座谈, 民间测验, 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 评出格次。

4、 被评出的优秀党员将作为评选择优的重要依据, 对不合格党员要坚持标准、 立足教育, 要坚持民主评议同整顿基层党组织、 党员目标管理、 创先争优等制度相结合, 坚持党员标准, 坚持思想教育和组织处理并存, 严格掌握政策界限, 实事求是, 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活动日”活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村党员的组织活动, 提高党组织建设水平, 根据我村党建工作和组织活动的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员活动日”组织活动。

2、 全体党员都要自觉执行”党员活动日”活动制度。

3、 在”党员活动日”期间, 党员有病有事必须履行请假制度, 否则, 按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登记考勤。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 在民主评议党员时, 给予不合格党员格次。

4、 全体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党员活动日”活动。经过党员活动日活动, 提高组织观念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 在群众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十四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 经常召开座谈会、 讨论会、 村民代表议事会, 也可采取深入到户个别座谈和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 广泛征询群众意见。

2、 征询的意见或建议要做好记录, 及时向支部反馈。

3、 有联帮能力的党员, 每人要联系一户贫困户, 经常到联系点负责进行指导帮助, 协助解决问题,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4、 按照支部划分的责任区域, 搞好区域内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抵制邪教、 封建迷信势力的侵蚀, 消除安全、 治安隐患, 帮教”两放”人员等。

第三十五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进结构、 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

2、 实行公示制, 支部会议讨论确定了重点发展对象后, 要进行公示, 时间为半个月。

3、 坚持入党志愿的原则,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禁止突击发展, 反对关门主义。

4、 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 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和按必要的程序办理。

5、 不允许在发展党员中搞不正之风, 经过不正当的手段发展党员。

第三十六条  廉洁自律制度

1、 党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 价值观、 人生观, 自觉参加”三个代表”学习活动, 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立场。

2、 党员除具有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及工作职权外, 不得谋求任何利益和特权。

3、 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约束, 以身作则, 带头抵制和反对腐败现象, 勤俭节约, 严禁大操大办, 反对铺张浪费。

4、 党员领导干部要清正廉洁, 不利用工作之便, 多吃多占, 更不准利用职权, 向群众索取钱物。

5、 全体党员要相互监督, 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 及时向领导及上级部门反映, 如查确实有违反各项制度的党员干部, 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者给予党内处分, 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支部的重要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教育、 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的实施纲要》精神, 起草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 党支部、 村委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年度计划, 与其它工作一起安排、 一起部署。    

三、 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并对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村委会主任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 全体村干部实行”一岗双责”既承担日常工作责任, 又对分管的事项承担完善管理制度, 防范工作失职、 失误和腐败行为发生。

五、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报告制度。全年工作情况要列入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向组织报告; 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要直接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报告。党支部和村委会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总结或专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 开展调查研究, 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

六、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奖励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列入工作目标检查考核体系, 每年进行一次奖励。廉政奖励主要依据对社区”两委”主干的民主评议评价结果来进行。奖励应坚持实事求是、 注重实绩, 以精神奖励为主、 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奖励分为: 通报表扬、 颁发荣誉证书、 颁发奖金或奖品等。奖励情况应记入廉政档案。

七、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和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 形成工作失职、 失误, 致使分管人员连续发生违法、 违纪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轻微的, 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较重的责任令其自动辞职。

第三十八条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一、 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 建立多层次、 多方位的教育工作格局。

二、 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对党支部组织的情况和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并要求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定期进行讲评。

三、 建立培训教育制度。建立”两委”班子理论学习制度、 培训制度, ”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上级组织的廉政培训。

四、 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要结合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教育, 把廉政文化渗透到和融入到秧歌队、 锣鼓队等群众文化团体的活动之中, 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第三十九条  廉政监督制度

一、 ”两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1、 参加人员: ”两委”班子全体成员, 可扩大到”两议会”成员,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每半年召开一次。

2、 定期召开”两委”班子和”两议会”成员民主生活会, 每个成员在认真回顾总结的基础上, 汇报本人思想、 工作作风、 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 生活会情况报告、 个人发言稿及原始记录以复印件上报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二、 廉政承诺制度

1、 根据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的要求, 每年初村干部对全体党员和村民要做出廉政承诺。

2、 承诺内容:

( 1) 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 2)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抓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 3) 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 规范用权, 依法行政。

( 4) 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四大纪律、 八项要求”; 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纪律规定和要求; 不参与赌博、 色情、 封建迷信和邪教等违法违纪活动。

( 5) 严格廉洁自律。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 礼券、 礼卡及其它支付凭证或物品。

3、 廉政承诺要向全体村民公示, 并经本人签字后由党支部存档备案。

三、 征求意见制度

 定期征求村民代表以及群众对”两委”班子成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意见及建议, 在综合梳理后进行专题研究, 作为民主生活会基本内容, 就村民、 党员的建议做出答复或解释, 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开, 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改情况, 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 廉政谈话和诫勉制度

    对新任用干部、 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 群众有不良反应的党员干部, 都要及时进行廉政或诫勉谈话教育, 做到分级负责, 责任到人, 谈话的内容要记录在案, 谈话人负责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第四十条  述职述廉与民主质询、 评议和评价制度

一、 述职述廉范围: 党支部、 村委班子成员每年必须进行述职述廉, 接受民主质询、 评议和组织评价。

二、 述职述廉内容: 本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履行廉政承诺的情况; 自我约束廉洁办事的情况; 教育监督职责范围内工作人员的情况; 对两议会和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整改情况。

三、 述职述廉方式: 述职述廉在年底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 应当提前3天邀请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派人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参加。主要程序是: 宣布会场纪律和要求——个人述职述廉——与会人员质询——述职人答复——民主测评——作出评价。测评和评价均分为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三个档次。民主测评以书面表格形式、 无记名方法进行。

 四、 会场纪律: 与会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随意出入会场( 会议时间连续达2小时以上, 可中途休会) ; 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争吵、 谩骂或有侵犯她人肢体的行为; 会议发言应有序进行, 除主持人视会议需要外其它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打断她人发言; 与会人员不得拨打手机。违反上述纪律, 主持人应当场给予警告, 连续警告2次仍无效的, 可劝其离开会场, 不听劝告, 致使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 支持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经2/3以上代表同意, 能够”两委联席会议”决议的形式取消其代表资格。

五、 述职述廉人员要求: 党支部、 居、 村委班子成员必须如实向会议报告本人的情况, 不得隐瞒实情, 对质询的问题和事项, 能够答复的要给与明确答复, 不能答复的要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不愿答复和解释的能够明确表示”对这个问题拒绝答复和解释”, 但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六、 质询、 评议和评价人员的要求: 质询在述职述廉个人发言后随即进行。要求质询人应举手向主持人示意, 由主持人点名同意后提出问题。主持人待无人要求质询后, 提示由被质询人就会上大家提出的全部问题逐一答复和解释。被质询人答复解答后如质询人不满意, 可进行二次质询和答复。二次质询和答复后仍不满意的, 另做安排进行个别交流, 但不得要求被质询人重复答复。质询人在发言时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必须听从主持人的安排, 不得打断她人的发言。评议要独立进行, 保持客观、 公正, 不得拉帮结派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 不得借评议发泄私愤。

七、 做出评价: 述职述廉和质询结束后, 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退出会场, 村支两委成员在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的监督下对民主测评表进行汇总, 结果向会议当场宣布, 并组织讨论, 充分交换意见后由党支部书记作出综合评价, 提交与会人员表决经过。评价结果报上级党委同意后以适当方式向村民公示并填入廉政档案。民主评议满意率不足30%的干部, 要与其进行廉政谈话。

第四十一条  廉政奖励和处罚制度

一、 廉政奖励主要依据对”两委”主干的民主评议评价结果来进行。

二、 奖励应坚持实事求是、 注重实际, 以精神奖励为主、 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奖励结果计入廉政档案。

三、 奖励分为: 通报表扬、 颁发荣誉证书、 颁发奖金或奖品等。

四、 处罚措施: 对综合评议评价不胜任者, 由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并适当作出经济处罚。

第四十二条  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 管理范围:

     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全部列入廉政档案制度管理范围。

二、 内容及附件:

1、 个人基本情况:具体内容有个人简历、 任职兼职情况、 分工情况、 个人和家庭情况、 重大事项办理情况、 本人出国出境考察旅游情况、 个人固定资产情况、 个人经商办企业情况。

2、 工作基本情况:年度工作教育完成情况; 每年承办的重要事项及效果。

3、 接受民主监督情况: 包括民主评议、 评价情况, 述职述廉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 组织处理和处罚情况:包括廉政谈话, 群众举报, 违法违纪, 问题处理情况。

三、 廉政档案统一制式表格, 并将下列资料作为附件一并存档。

1、 述职述廉报告。

2、 民主评议、 评价表。

3、 目标考核结论复印件。

4、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复印件。

5、 组织奖励复印件。

6、 廉政谈话卡。

7、 群众举报、 违法违纪及核实处理报告。

四、 档案填写: 个人基本情况由个人如实填写, 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完成; 工作基本情况、 接受民主监督情况由两委会指定专人填写; 组织处理和处罚情况由纪检委员负责填写, 上述三项应当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五、 档案管理: 廉政档案由街道纪工委统一制作, 填写后复制副本一式三份, 由个人、 党支部、 街道纪工委分别保存一份。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的廉政档案报区纪委备案。

第四十三条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按标准和按时上缴党费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

1、 党费的收缴在支部书记的领导下, 确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2、 党员要认真履行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义务, 自觉按时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

3、 如遇特殊情况, 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 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 能够补交党费, 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 党支部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不接受批评教育的, 按规定严肃处理。

4、 党员交纳的党费要及时全额上交上级党组织, 对擅自挪用、 截留、 贪污党费的,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1、 党员要利用”一课三会”以及其它时间, 至少每季向支部汇报一次目标管理运行情况, 向支部说明有关问题。

2、 党员要经常深入群众中去, 做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发现倾向性问题, 及时向党组织逐级汇报。

3、 发现重大特殊情况: 如不稳定因素, 群体闹事苗头, 邪教势力活动, 大规模封建迷信活动等, 除及时向党支部反映之外, 还可越级上报, 必要时及时报警。

第四十五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 必须坚持疏导方针, 运用民主的方法, 解决党员群众中的各种思想问题, 提高她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2、 坚持的原则: 虚实并举; 思想政治工作与具体业务挂钩; 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 说服教育和严格纪律相结合。

3、 工作的方法: 耐心劝导, 晓之以理; 以诚相见, 动之以情; 先进开路, 学有榜样; 扬长避短, 挖掘潜力; 抓准时机, 促使转化。

4、 工作的方式: 报告、 讨论、 家访、 文字教育; 形象化教育; 评比教育; 参观访问等。

第四十六条  征询党内外群众意见制度

1、 征询活动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 被征询对象是全体党员、 干部、 村民代表等, 一般不少于全村户数的60%—70%。

2、 对征询的意见, 支部要逐条归纳、 整理、 登记, 并根据这些意见, 研究提出当年支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 计划和目标要切实可行, 措施得力, 说到做到, 取信于民。

3、 支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报告会, 支部书记向其它党员和村民代表报告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完成情况, 其它干部要报告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 普通党员要报告自己的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 使党员、 群众了解支部及党员各项目标的落实情况。

第四十七条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 党员外出务工、 经商、 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或探亲访友, 有固定地点, 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 应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

2、 党员外出六个月内, 有固定地点, 所在党组织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由所去单位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有关活动, 并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外出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

3、 党员外出三个月内, 应经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 汇报外出活动情况, 按时交纳党费。

4、 党员返回后, 原所在党组织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并将所去地方党组织的鉴定意见存入该同志的档案, 作为党组织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

5、 外来党员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必须要求其转来正式组织关系, 六个月以内的, 只要持党员证明信、 《流动党员活动证》就可参加党的有关活动。

第四十八条  电教工作制度

1、 要紧紧围绕本村四个文明建设和党员工作实际, 定期播放和收看电视、 录像片内容。

2、 每月组织党员收看一次电教片, 抓好播放收看的前期准备、 收看、 播后讨论、 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设立电教播放档案, 做好计划、 记录工作。

3、 电教设备和教材要有专人管理, 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收看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章  村委会工作规范

 

第四十九条  村干部学习制度

1、 村党支部要做好干部的组织学习, 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

2、 在学习时间上。坚持每月学习一次, 每次学习不得少于两小时。

3、 在学习方法上, 坚持联系本村工作和干部思想实际进行学习, 要采取分散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走出去与请进来辅导相结合, 理论学习专业技术与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也可采用以会代训, 钻研讨论等形式, 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4、 在学习内容上, (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论述、 《党章》; ( 2) 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 政策; ( 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新农村建设、 村务公开、 ”城中村”改造等有关政策; ( 4) 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 提高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能力。

5、 在学习要求上, ( 1) 要有会议记录, 将每次的学习内容记录下来; ( 2) 参加学习的人要有学习笔记本, 一月写一篇心得体会; ( 3) 建立学习签到制, 严格请假制度。

 

第五十条  村干部例会制度

1、 支部、 村委定期召开的研究本村日常生活, 处理日常事物的工作制度。

2、 村干部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支部和村委成员以及全体村干部参加, 由支部书记主持, 书记不在可委托主任或副书记主持。

3、 村干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的有关会议精神, 分析研究本村的工作情况, 听取各部门对本周内完成情况的汇报,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安排下周工作。

4、 村干部例会所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要明确分工, 责任到人, 全体村干部密切配合, 互相支持, 圆满完成任务。

第五十一条  村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村干部考核制度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鼓励先进, 激励后进, 改变能进不能出, 能上不能下的状况, 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增强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提高工作效率, 实现工作目标, 特制定本制度。

1、 考核的依据就是按照支部、 村委对村干部制定的百分考核的内容, 年终进行考评, 对各项重点工程及中心工作阶段考评。

2、 考核的原则就是按照德、 能、 勤、 绩, 注重实绩的原则, 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经常性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的方法, 半年一小评, 年终一总评。

3、 年终考评采用述、 评、 查、 看、 听、 定的方法对村干部进行考评, ”述”就是召开由各级党代表、 人民代表参加的评议会, 由村干部进行述评。”评”就是按照德、 能、 勤、 绩, 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查阅有关资料, 察看实绩, 进行排队亮相, 根据考评细则进行定档定格, 并记入档案, 作为评优、 选拔、 重用或诫免谈话的重要依据, 对政绩平平, 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干部要给予通报、 降职或免职处分。

4、 考评小组要对所有参加考评的干部写出考评材料, 经街道党工委审定, 装入本人档案, 书记、 主任考核结果区组织部和街道党工委备案。

第五十二条  村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搞好村委会日常工作, 处理突发事件, 做到时时有人在, 事事有人管, 特制定本制度。

1、 每个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规定的时间进行值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 可提前向领导打招呼, 重新安排或找人顶替, 不得空岗。

2、 值班时间不准干私活, 会私客, 不酗酒, 不打牌, 要坚守岗位, 做好来信事件的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

3、 值班时间要热情接待办事的群众并帮助其解决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通知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及有关人员, 并协助解决, 做到遇事不慌, 急事不拖, 及时处理。

4、 对擅离岗位, 延误工作的, 要视情节轻重, 给予处分和处罚, 对造成严重后果, 给予通报批评、 停职检查的处分。

第五十三条  村委工作会议制度

1、 村委工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由全体村委委员参加。

2、 根据党支部的计划。集体研究制定本村四个文明建设任务的措施和办法。

3、 安排布置村委日常工作和中心任务, 监督检查落实部门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4、 村委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 组织开好村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四条  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

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 保障农民群众在村务中的权利, 特制定村委会报告制度。

1、 村委会在每年的年终或翌年的年初要向村民代表议事会报告村委会的全年工作情况。年内如有重大工作, 可届时召开”两议, 会”讨论经过后实施, 并在工作完成后向村民代表议事会及时进行情况报告。

2、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计划执行、 财务收支、 经济建设项目、 合同兑现、 农民负担、 计划生育、 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以及下年度工作打算。

3、 工作报告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 村委会主任做工作报告, 参会村民代表人数不低于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并邀请街办领导参加。

4、 工作报告后, 参会村民代表可就村委会工作报告进行讨论,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讨论情况要有专人记录。

第五十五条  重大事项决定制度

1、 重大事情要经”两委”联席会议研究、 表决, 表决结果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 才可有效。

2、 ”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拿出决定后, 需经村民代表大会经过的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过。

3、 ”两委”成员职责分工由党支部书记在与”两委”成员交换意见并征求村委会主任意见的基础上, 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确定。

第五十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实现民主理财, 强化财务监督, 维护国家、 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制度。

1、 村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从事本村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的任用必须经”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后经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持证上岗。

2、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杜绝不合理开支, 村级财务原则上由村委会主管, 由村党支部和村民理财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3、 村级财务要杜绝白条现象, 使用正式发票和区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等正规票据。

4、 建立村级财务双签连审制度, 财务票据需经村委会主任、 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 经办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入帐, 审签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得入帐, 财务票据的入帐须是合法有效票据。

5、 要建立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 严格财务审查, 履行理财小组的职责。

6、 按时做好财务的上帐、 结帐、 报表工作, 为”两委”开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7、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 做好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专人负责, 专人管理。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做到真实合法, 手续完善。

8、 村财务活动要自觉接受街道经济服务中心的审计。

第五十七条  现金管理制度

1、 村委会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 执行帐款分别管理, 现金出纳人员不予登记会计目录, 非现金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

2、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1000元, 不准予白条抵押, 不准超支, 不准挪用, 不准公款私存, 不准坐支, 不准设小金库, 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 做到日清月结, 帐款相符。会计与出纳员每月要核对现金。

3、 严格执行现金支付审批手续, 计划内的现金开支, 要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 不合理的开支, 出纳人员有权拒付。

第五十八条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 村委会年初要制定财务收支计划, 年终进行结算, 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 对计划外的开支, 不得开支, 对计划内新增项目, 未超过计划标准的准予按当期计划开支。

2、 对无审批、 限额支出部分, 不得下帐, 转入下期开支。购置大型固定资产、 大型工程和扩建企业投资, 要经支部、 村委会研究, 党员、 村民代表议事会研究经过, 报街办主管部门审核。

3、 一切财务开支要经严格的审批手续, 分管领导要监督、 审查、 把关, 经手人签字, 不得乱批支, 杜绝不合理开支, 搞好廉政建设。

4、 审批权限: 一般支出由村主任审批, 大型开支由支部、 村委集体研究, 确定后审批。

第五十九条  公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村委会各部门的印章管理, 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村民生产、 生活服务, 应合理使用印章, 以防止使用中的失误, 给我村的经济建设和村民办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 村党支部公章、 村委会公章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2、 公章管理应本着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切实合理使用, 保管人员要高度负责, 未经村”两委”主要领导签字批准不得随意使用,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公章的, 给与严厉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 追究党纪、 政纪及刑事责任。

3、 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名章备案应与其它名章有明显区别, 应自行妥善保管。

4、 公章使用特别是在协议、 合同、 文件、 表格较大事宜使用时, 必须谨慎加盖并带有签章。

5、 建立签章登记、 公章移交接转手续和备案制度。

第六十条  人事管理制度

1、 村级人事的任用管理由党支部负责。

2、 村”两委”在选人用人上应坚持德才兼备, 任人唯贤, 反对任人唯亲。

3、 村级干部、 工作人员的任用, 应坚持亲属回避制度, 村”两委”主要领导不得任用自己亲属在村级财务、 土地、 公章管理等重要岗位上工作。

第六十一条  合同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村级土地规划街办审批制度。凡签订土地、 规划涉及村民利益和经济发展的大事, 必须经街道同意后, 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 上报街道的合同, 应同时附以下资料: ( 1) ”两委”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2) 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结果的复印件或者以户为单位的村民表决结果的复印件。( 3) 张榜公布照片或征求村民意见表的复印件。( 4) 其它相关的复印件。

3、 街道党工委对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 村级所有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必须经街道经济服务中心留存。

第六十二条  土地管理制度

1、 村委会要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完善档案管理, 归档保存。

2、 严格管理土地, 及时处理土地纠纷, 查处违法占地, 保护耕地。

3、 非农业用地和临时占地,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 严格履行请示和审批手续。

4、 村民申请盖房, 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经村委会公布无异议后, 所在街办进行初审, 报区规划局、 国土局、 建管局等有关部门批准, 专人到现场放线后才可动工。

5、 保护村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合理利用土地, 大力开发荒地, 响应国家号召积极退耕还林。

第六章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第六十三条  党员议事会制度

1、 党员议事会是对支部、 村委工作的监督机构, 党员议事会由支部组织, 全体党员都应按时参加党员议事会议。

2、 党员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特殊事项, 可随时召开, 党支部要接受党小组的汇报。

3、 党员议事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全体党员参加, 支部书记报告党支部的主要工作, 村委主任汇报村委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和计划需办的重大事项。

4、 村内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员议事会讨论经过, 党员议事会形成的决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经过。凡党员议事会讨论未经过的事项, 村委不得强行去办。

5、 党员议事会议内容包括: (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 2) 讨论提出本村规划、 承包合同、 重大经济支出; ( 3) 民主提议村两委班子、 村干部和党员, 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 4) 对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 先由党员讨论, 在党内统一思想后, 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 ( 5) 党支部要定期接受委员的工作汇报, 可在党员会上酝酿讨论。

第六十四条  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

为了扩大农村基层民主, 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调动群众管理村务的积极性, 特制定本制度。

1、 村民代表议事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 由全体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原则上5—10户产生一名代表, 组成村民代表议事会。

2、 村民代表议事会议事的主要内容包括: 党员议事会经过的村内大事, 村委会确定的村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集体企业经营或发包情况, 公益事业, 集体经济分配及群众关心的其它有关事宜。

3、 村委主任要按时向村民代表议事会报告村委会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和计划需办的重大事项。

4、 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 村民代表议事会的决定须经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经过。凡经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未经过的事项, 村委不得强行去办。

5、 村民代表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 特殊事项可随时召开。

6、 村民代表要向群众宣传村民代表议事会决定, 并带头执行, 同时要倾听群众意见, 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7、 村民代表议事会要建立活动记录本, 指定专人记录议事会活动的主要内容, 并妥善保管。

第六十五条  民主理财制度

为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增强村干部的廉政意识, 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特制定民主理财制度。

1、 民主理财小组由具有一定财务管理知识的村民代表、 党员代表3—5人组成, 村主要干部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组长, 书记主任两人任职的, 由党支部书记担任, 一人兼职的, 由纪检委员担任。

3、 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制度, 每月的11日确定为”民主理财日”, 定期检查村级财务开支情况。

4、 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 对本村集体财务收支和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监督; 参加讨论村财务的年度预算和大额开支; 对村所有财务收支帐目进行检查和审议; 对村级财务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 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十六条  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村务公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规范民主管理, 实行民主决策, 充分体现及时性、 真实性和全面性。

1、 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实行村务公开制度的决定。

2、 按照上级关于村务公开的时间要求, 每年按时进行两次村务公开。

3、 村务公开的内容:

( 1) 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收支。收入主要包括: 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 上级拔款、 其它收入等; 支出主要包括: 工资、 福利、 会议费、 差旅费、 通讯费、 业务招待费、 车辆费用、 办公经费、 医疗费、 基本建设费、 固定资产购置、 专项基金和专项拔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一些公益性的专项经费和大型活动经费等。

( 2) 村级”两委”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 3) 公开村级组织的职责, 权限、 办事的依据和原则, 办事的程序、 办事的时限、 办事标准、 办事承诺、 办事结果、 监督办法及责任追究。

( 4) 公开各项证( 照) 的办事程序、 收费标准。

( 5) 公开各种收费、 集资、 罚没款( 物) 收发情况。

( 6) 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以及农资物品( 种子、 化肥、 地膜、 苗木) 的进货渠道和价格。

( 7) 公开重大事项, 即: 本村发展的计划、 目标、 任务; 涉及土地租赁、 承包( 买卖) 、 集体经济项目经营、 企业承包( 转让) 、 计划生育情况、 ”低保”情况、 农民负担、 财务收支等事项。

第六十七条  村务公开的程序

1、 在群众居住集中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和意见箱。

2、 村委根据公开的内容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公开表。

3、 召开”两委会”, 对公开表所列内容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代表提议补充完善, 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经过后, 由理财小组审核签字, 报街办村务公开办审批备案。

4、 进行公开。3.15、 7.15这两天要将公开内容全部上公开栏公布, 并进行拍照存档, 其它公开可采用书面到户等多种形式。

5、 公开期间, 要设立举报电话, 村主要干部、 会计及理财小组成员要到公开现场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

6、 公开后, 支部、 村委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接受群众监督, 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十八条  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和管理, 提高规范化水平, 特制定本制度。

1、 村务公开的档案内容包括: 村务公开表, ”两议会”会议记录, 街办审批表、 3.15、 7.15公开栏照相, 其它形式公开的书面原稿,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 信访案件及查处情况, 以及村务公开的制度, 文件等书面材料

2、 村务公开档案要保存公开活动的所有书面原稿。村务公开资料要分类建档, 实行系统化、 规范化管理。

3、 健全公开档案, 对每次所公开的内容要整理归档, 做到帐务、 公开内容和档案内容统一。

4、 村务公开档案要真实、 完整、 规范, 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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