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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九篇)(2023年)

时间:2023-07-18 13:0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九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最新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九篇)(2023年)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一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智慧果,虽然我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黑鹿,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智慧果

在看这本书《爱在山野》之前,我并不知道野猪能吃毒蛇,而且生病的野猪如果吃了毒蛇不仅不会死,反而会病愈。

没看着《爱在山野》之前,我也不知道野猪肚子里的伤疤越多越值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敢去洗被毒蛇咬过的伤口?看了《爱在山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那是因为蛇毒的反作用,也就是传说中的“以毒攻毒”,就是吃到肚子里也不用怕的,因为它们的肚子里有种东西会把它化解了,所以才敢用嘴去吸被毒蛇咬过的伤口

虽然《爱在山野》这本书里文字很多,但是图画也很多,我很喜欢看,因为觉得很有趣

如果听我说的不好,那就自己去看《爱在山野》里面更多的动物知识。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二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读后感

《孟子》里有一篇文章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初中时学过的一篇文言文,虽然将近二十年没有再读过。但我清晰地记得文章里的每一句话: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另有作“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这篇文章说的是:承担重任的人,之所以受尽苦难,是“天”授之以重任之前,先要磨练他的意志和身心,借以提高他的竞争本事。做一个人,一个发奋图强,顽强拼搏,意志坚定,勇往直前的人,必须要用“忧患”做为一切成就的先决条件。讲得一点也不错,坚强的人是在忧患中成长的。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的提高阶梯,信徒的洗礼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深渊”我们要把不幸,灾难当作我们成功的又一块基石,不被它打到,反而利用它来与成功拉近距离。

我还看过一个故事,名字叫《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期,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很多的捕杀鹿的凶残敌人——狼。经过20xx年的残忍捕杀,有先后六千多的狼被杀害。然而,罗斯福万万没有想到,在他的极度保护下,鹿群是有一段时间很多增加,但不久,鹿群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很快,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这个故事中,鹿为什么在过度保护下,数量变得更加少呢?在我看来,正是因为给它们的过度保护使他们缺少了忧患,只顾自由自在的生活。原先有狼追鹿,鹿就会奔跑,此刻,狼没有了,鹿的体质也必然下降,直至死亡。可见,忧患的作用不仅仅对人,对社会,对整个自然界也是有极大好处的。

所以,作为教师我们心中时刻要有“忧患”意识,有危机感,不要总以为我们端的是铁饭碗,整天只明白当天和尚撞天钟,混日子吃大锅饭。这是极其危险的。我们在心中要时时为学生,为国家的教育事业着想,这样,我们才会免于被社会淘汰!此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私立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多,公立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少。当公立学校学生数量递减到必须数量,国家就必须会淘汰教师,这是不容置疑的。所以说,每一个有眼光的教师,都要立足此刻,放眼未来,心中时刻有教育,心中时刻有学生,把自我的工作当成事业来追求,争做学者型的教师、专家,在别人还没有准备努力之时,我们已笨鸟先飞,站到了教师队伍的最前列!

虽然我们都是小人物,可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文章所讲的道理确实是至理名言。所以说请大家勿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为自我的事业铺平前进的道路!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三

我的书房中多了一个新成员:《三字经》,那是我特地去新华书店买来为自己”补课“之用的。闲暇之时,随手翻阅,细细品味,其味无穷。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寒假回家,看到读小学的侄儿正在背诵《三字经》,便随手翻阅起来,读后竟爱不释手,感叹自己幼时没能阅读之,真是一个很大的遗憾。《三字经》让我对先人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对作者广博的学识、高深的概括能力和宏观把握能力肃然起敬,为古代教育者独特的教育方法深深折服。

我出身农家,蒙学时期没有师长指点诵读过《三字经》,其实那时家庭也没有条件给我买课外书。高中时被分流到理科班,从此与国学类书籍更加疏远。尽管求学中耳闻过《三字经》及其中的少量名句,但是从来不曾全文通读过。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源远流长,古国的文明博大精深,浩如烟海。尽管由于作者所处时代的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成书于封建时代的书籍难免会夹带一些封建思想的糟粕,但这并不影响《三字经》成为我们特别是儿童学习中华文化和文明不可多得的入门之书。

据资料介绍,《三字经》最初版本是由南宋学者王应麟所作,后来在千百年的流传中,被许多人增补加工,形成了多个版本。《三字经》是中国近800年来流传最广的启蒙读物,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选入儿童道德教育丛书。

《三字经》中一些句子是从古代儒家经典中演化而来的,较好地表达出中国古代传统教育思想的精华。许多名言警告,已成为一代又一代人为人、勤学、处事、交友、行为的座右铭。关于为人,如”首孝弟,次见闻“;”父子恩,夫妇从;兄则友,弟则恭;长幼序,友与朋“;关于教子,如”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关于劝学,如”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苟不学,曷为人“;”勤有功,戏无益“等,可谓金玉良言。

吸取全面的知识营养,方能成就全面发展的人。从这个角度而言,《三字经》可谓是一块“全营养饴糖”。说它“全营养”,是因为《三字经》仅一千多字,语言极其简练,内容却非常丰富,包括人生哲理、教子、劝学、常识、道德、礼仪、经书和借鉴等,择其要而去其枝叶,勘称“袖珍而浓缩的百科全书”。

比如常识篇,天文地理历史自然艺术生物等等,几乎囊括了当时人们已认识的各类主要知识。说它是“饴糖”,一是指其“口感”舒适,全文结构谨严,文笔自然流畅,深入浅出,讲求押韵,朗朗上口,非常适合儿童包括成人背诵识记;二是指其具有”缓释“功能,对儿童而言,识记后未必能全面理解,却能指导其日后的学习,并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识的增多逐步理解它;三是指其具有回味丰富的功能,即使对于理解了其内容的成人而言,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三字经》作者具有非凡的概括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从其对历史的表述中便可见一斑。文中对于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的变迁,寥寥三百余字,却集其要点和精华,让人耳目一新,颇有登高远望、一览众山小的感慨。如“夏有禹,商有汤。周文武,称三王。夏传子,家天下。四百载,迁夏社。汤伐夏,国号商。六百载,至纣亡。周武王,始诛纣。八百载,最长久。”寥寥48个字,却包含了夏商周三代的先后顺序、“三王”所指、三个朝代的开国君王、延续时间,以及从夏朝开始摒弃禅让、王位世袭等丰富的知识。回想自己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在学习中国历史,却仍然对于各个朝代先后顺序、重要历史事件、延续时间等颠三倒四或者一知半解,真是感慨万千。

《三字经》虽然重在传道,但是并非枯燥说教,而是结合了大量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孟母三迁,孔融让梨,黄香孝父,孔子拜师,赵普读《论语》,公孙弘抄书,孙敬头悬梁读书,苏秦锥刺股读书,孙康映雪读书等。这让人在学习中添了不少乐趣,也让读者理解为人、处事、求学、交友等的道理有了更为直观的体验。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三字经》还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全面均衡的知识是一个有机整体,割裂开来教授,其作用往往大打折扣;掌握知识的精华,因材施教,并以独特的方式传授给学生,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相信你在阅读之后,会比我有更多独到的见解和体会。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四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能够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可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并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仅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

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一样;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五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亘古不变的哲理。深深地震撼着我的灵魂。阅毕孟子之文,思绪飞扬,心潮澎湃。

轻叩历史之门,王朝的盛衰兴广,过往的历史烟云蒙蔽不了智慧的明镜。

嬴政手中的大秦帝国之所以能吞并六国、一统天下,正是“出则”有“敌国外患”,不发展就是消亡。而秦二世的苟延残喘直至湮灭则是骄奢淫逸,尽享“入则无法家拂士”的安乐。

穿越历史的尘埃,以史为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历史规律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清晰而又深刻地警醒着古往今来的统治者。给予我深刻的智慧与启迪。

国犹如此,人何以堪?舜、傅说、胶鬲等人崛起于忧患之中,经过“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折磨使他们走上了成功之路。太史公有言:“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十分之人称焉。盖西伯(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成功人士之所以会有所作为,是因为他们有着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与不懈的努力,凭借着自我“打不死的蟑螂”精神为自我开创了一片属于自我的天地。

言及至此,联想当下的有着“娇(气)骄(傲)奢(侈)独(特)散(漫)”之美誉的“富二代”。他们肆意挥霍、尽情享受,丧失了父辈的“忧患“意识,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安乐”,从未体验过“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滋味。试问,谈何青春之奋斗,谈何民族之崛起。呜呼哀哉!

青春的色彩在奋斗的汗水中会更加绚烂。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必须要勇于磨炼自我。在生活中、学习中我们要时刻坚持着“忧患”意识,不能一味贪图“安乐”的现状,否则完美的未来就会跟自我saygoodbye了!

我时刻谨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六

虽说本人以前写过一篇关于《梦的解析》的读后感,但只是将该书的大致资料加以概括,并进行议论,并没有更深一步的思考。所以我想借这篇读后感,单独的谈谈书中弗洛伊德所提到的关于人格结构的观点。

《三字经》中说道:“人之初,性本善。”而据我的理解,弗洛伊德的观点恰恰与其相反。他认为人在幼年时期的思想、本性是邪恶的。而我比较赞同后者的观点。

首先,需要了解弗洛伊德所认为的人格结构。人格结构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本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自我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决定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从本我那儿得到满足,并且手段务必合理合法,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人在成长过程中内化道德规范等构成的,其机能主要是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它追求完美,所以它是非现实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理解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要想持续心理健康,这三个部分务必始终是和谐的。

人在刚出生时,超我能够说是不存在的,因为婴儿没有受过任何教育,所以调节本我和超我的自我也没多大用处。所谓山上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本我便是如此占据了大部分位子。婴儿在渴、饿、不舒服时会嚎啕大哭,这便是本我的表现。那为什么说婴儿的本性是邪恶的呢?因为婴儿“想要什么就要什么的”思想是不被社会所认可和接纳的,这种思想与强盗无异,只但是婴儿没有成人的行动潜力罢了。

当人逐渐成长后,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道德规范,这些无形的束缚在被超我吸收后,超我渐渐强大起来。此时,自我便成了“和事佬”,为了满足本我的基本需求,又要遵守道德规范,自我就需要在两者间进行调节,所以人成年之后本性是否善良取决于超我是否强大。简而言之,本性是靠教育得来的。

中国为何要普及九年制教育,我想其一大原因就是人类是需要不断地理解教育的,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地发展下去。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七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孟子所列举的人物:舜,傅说,胶鬲,管夷吾,等等为自我的时代作出贡献的人们无疑都理解过生活,精神上的考验。我想“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对世间万物而言,是个永恒不变的定律。

每个人一生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不一样的是每个人都要用自我的方式去应对,有人选择应难而上,有人选择知难而退!

正如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他不是也没有生在帝王之家吗?湖南韶山,不也是很贫穷落后的地方吗?但他却不肯承认现实,一步一步地向上发展不也成为我们的伟大领袖吗!

遇到困难,其实就是惊动人的心,坚强人的性格,增加自我所不俱备的才能。因为,仅有不断的遇到困难,才能让自我更完美。困难中包含了许多经验,这些经验会让自我更成熟,更明白如何去应对种种困难。

这种能给予人力量的困难,不仅仅存在于生活中,在学习上也是如此。往往学习上觉察不出难题的人,表面上看似乎学得还能够,但其实他所接触的都是些平平淡淡的知识,并且他的潜力也被埋藏的很深,难以挖掘。这样的学习没有太多收获,可是,如果学习常常遇到需要思考的题,并且自我努力思考解决的,他会收获很多意外的知识,这才是真正的学习,仅有经常从困难中找到自我的不足之处,才能把知识撑握的更牢固,更扎实。

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铭记孟子的教诲,没有磨难,就不会有成就。即使有了成就,也不能得意忘形,骄傲自满,沉溺于表面的完美上,要不断的砺练自我,才能让已有的成为永恒,并使自我收获更多的果实。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八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读后感

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先举了六位古今名人的事例,得出困境出人才的结论,进而深化至统治者治国也要有忧患意识,统治者治理国家如果没有忧患意识国家都会灭亡,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所以,对于任何一个人、任何团体组织、任何国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都是真理。

欧阳修有云:“忧劳能够兴国,逸豫能够亡身。”意思便是有忧患意识国亦可兴,贪图安逸自我和国家都要衰亡。自古朝代更替多事腐朽的统治者不明白这个道理。越王勾践亡国后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有朝一日时机恰好,一举灭吴国兴复越国。吴王夫差因贪图安逸低估对手最终做了亡国君主。国家的命运尚且与忧患意识息息相关,更何况我们呢?此刻才是初中,每个学校都高手云集,黑马层出不穷,如果我们还不知加紧提高自我,防止被别人比下去,那以后进了高中,上了大学不是更没有竞争力了吗?

《汉书》上有:“安不忘危,盛必虑衰。”当一个人的事业到达顶峰时必须要试想自我落魄了的样貌与处境,这样才能激励他不断上进,奋斗拼搏,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反之,则盛极必衰,一代不如一代。动物便是很好的例子,罗斯福为保护鹿很多捕杀狼,短时间内鹿群数量猛增,但最终失去天敌和忧患意识的鹿从原先身体强健的几万只锐减成病怏怏的几千只。为何会这样呢?原因有二,一是捕狼之举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草、鹿、狼之间的平衡被打破,鹿群最终减少,二也是鹿群没有天敌对它们的生存构成威胁,便不再很多运动,也没有理由担心,最终体质整体下降,这样下去一场小病就能让他们消失,真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忠谏良臣魏征曾说:“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奢华安逸往往能使人失去安分与老实,多添浮躁,不会思危,就像闯王李自成。1644年闯王李自成率军入京,进城后军心懈怠,认为大功告成,“日日过年”风气流传开来,所有人都等着加官晋爵,清军入关之时,闯王却一败涂地。由此可知,居安不思危是多么不利于生存和发展啊,仅有居安思危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大思想家孟子都专著文章论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见居安思危的必要性,让我们从此刻起加强忧患意识,努力提升自身本事,不要妄想别人后退,这样我们的学习才有提高,国家的未来才有期望啊。

爱在山野读后心得体会篇九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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